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府办通〔20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毕节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

毕节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临床服务

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我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能力,提高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服务的整体水平,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通过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服务能力项目建设,提升毕节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能力,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和康复科的建设。将市中医院的“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成为示范科室,为全市中医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及准入。初步形成毕节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模式,为全省中医药预防保健与康复工作的全面推广提供经验。

二、工作范围

毕节市七星关区。

三、执行时间

2014年2月至2014年3月。

四、工作内容

(一)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提供平台建设。毕节市中医院建设完善“治未病”科和康复科,配置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康复等诊疗设备,制订和实施高危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及康复科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开展服务效果总结、分析及评价工作,提升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

(二)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一是以毕节市中医院为龙头指导社区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包括现场咨询、各类健康讲座、发放中医预防保健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等。二是中医体质辨识与健康评估。对广大群众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健康状况评估,并出具相应报告,为个体进行自我健康和适当的健康干预提供依据。三是适当的中医健康干预和中医康复治疗服务。依托相应的仪器设备,由专业人员开展一些简单可操作的中医药干预项目,包括推拿、针灸、刮痧、敷贴、小儿捏脊、饮食起居等指导。毕节市中医院每月下基层4次,随车安排五名工作人员,其中包含1名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1名护士、1名技师和1名司机,平均每次提供咨询、健康评估、干预等服务150人次,每次健康宣教受众达300人次。

(三)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以毕节市中医院为龙头,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现有医生尤其是西医师的培训工作,丰富其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知识、方法,推广应用适合我市居民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技术和方法等,提高基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工作的效果。

探索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管理模式,在七星关城区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人员准入试点,从2014年2月1日起,凡从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必须取得中医预防保健调理师或市级卫生部门(含中医药机构)培训合格证方可执业。在对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中医预防保健调理师及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强化中医预防保健知识和技术,规范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行为,提高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队伍素质。

(四)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的管理与指导。市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卫生、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收费管理标准,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医保部门要研究相关政策,支持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成立毕节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成立毕节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冉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骆丽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安宁(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王屏(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段锡钧(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雷明礼(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李贵书(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

先武(市物价局局长)

海市(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梅品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永学(市中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局,安宁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屏、杨永学兼任副主任。

(二)建立毕节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物价局、食药监局、中医院等单位参与的毕节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中医药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王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三)经费保障。待中央项目资金下达后,市级财政按项目要求给予适当补助。

六、工作要求

(一)毕节市卫生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二)毕节市中医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由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做好项目实施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做好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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