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毕节市经济运行分析制度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毕节市经济运行分析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毕府办通〔2012〕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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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毕节市经济运行分析制度的通知
毕府办通〔2012〕10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准确分析、判断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发现、有效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经济运行分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准确把握经济运行特点,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科学判断经济发展趋势,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经济管理部门进行科学决策、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各级领导干部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的基本功。在当前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新形势下,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于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切实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新形势下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要亲自抓,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开好每一次经济运行分析会,认真听取所属部门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工作建议,运用经济运行分析数据进行科学决策、改善管理方式和指导经济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运行分析相关制度
(一)建立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的分工与合作,建立全市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召集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为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毕节调查队、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投资促进(招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副县(区)长(主任)参加。
联席会议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召开,通报、总结前一阶段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工作对策。根据经济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月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
(二)重点热点问题研究分析制度。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或本区域、本部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充分研究,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建立经济运行情况月报制度。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是经济运行分析的主体单位,要明确职责、互相配合,确保经济运行分析的质量和效果。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经济运行情况作一次分析,对本辖区或本部门涉及的经济运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对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月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形成全市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
四、全市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并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市直各有关部门提供的经济运行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经济运行基本态势,形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
市农委:负责对全市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指出农业发展的倾向性、前瞻性问题及解决措施,提供包括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相关数据。
市工业能源委:负责对全市工业生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重点对工业生产的亮点、指标变动原因及存在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供相关数据,包括工业生产主要指标、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煤电油运供应情况等。
市统计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及各县(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市在全省增比进位中的发展概况。
国家统计局毕节调查队:负责提供城乡居民收入、城市物价等统计数据,对数据变动作科学分析。
市商务局:负责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方面数据,对数据变动作科学分析。
市国税局:提供国税收入及税源构成等相关数据,并对指标变动情况进行科学分析。
市地税局:提供地税收入及税源结构等相关数据,并对指标变动情况进行科学分析。
市城乡住房建设局:提供本行业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市水利局:提供本行业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相关数据,全面分析全市财政运行情况,包括财政收入质量和收入结构等。
市交通运输局:提供交通运输业等方面的相关数据,并对指标变动情况进行科学分析。
市国土资源局:着重分析全市项目用地征地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关注国家的土地政策走向,并提出对策建议。
市物价局:分析全市价格变化趋势、价格变动情况及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提供粮食、食用油、猪肉等居民主要食品市场零售价格,以及化肥等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数据。
市投资促进(招商)局:负责分析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项目落地推进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对策、建议等。
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主动或协助其他成员单位提供有关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所需数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指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原则上为常务副县<区>长<主任>)和联络人(各县<区>原则上为发展改革局长),并于8月5日前将名单报到市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科(电话:8617679)。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务必于每月10日前书面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供本单位负责的上一个月全市经济发展的相关数据和经济运行分析材料。统计制度规定必须延后公布的个别指标数据,可按规定推延报送,但报送时需作预测。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上报数据及分析报告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直送市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科(联系人:张家富,电话8617679,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全面地反映经济运行态势,准确把握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经济运行分析的科学性、预见性。报送材料要求情况清楚,数据准确(除有纵向比外,还要有与全省各市州进行横向比较),问题找准,措施可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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