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0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毕节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毕节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1号)的要求,我市决定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毕节为指导,以“两创一建”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的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一半以上农贸市场达到管理规范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有两个以上省级卫生乡镇,五个以上省级卫生村寨。
三、行动内容
以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以“两创一建”和“整脏治乱”为载体,以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以病媒生物防治为手段,结合小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等项目,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
在城市重点整治城区市容秩序,做好城区全覆盖清扫保洁工作,垃圾日产日清,保证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区、农贸市场及城乡结合部无垃圾、无污水、无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
在农村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搞好庭院及周边环境卫生,平整村内道路,疏通排水沟渠,净化坑塘,清除村内村外各类积存垃圾粪便,规整柴堆、杂物堆,对畜禽实行圈养。同时,要搞好公路沿线、车站、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养殖场、水源地及水厂、河道、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清除垃圾、污水、杂物,搞好绿化、美化。
(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1.在城市主干道和繁华街市设置果皮箱,在居民社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加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运输、道路水洗设施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无害化。
2.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设立专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设置垃圾收集、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立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村级收集转运处理。
3.乡镇政府所在地和有条件的村庄要率先硬化、绿化、亮化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配备垃圾箱(池)和压缩式垃圾运输车,建造无害化卫生公厕,并确保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新村建设要统筹解决污水排放、集中处理问题。偏远乡镇、村要在住房城乡建设、环保部门指导下,建设简易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实现规范化处理。
(三)抓好重点场所、重点行业以及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强化城乡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公厕卫生管理、摊位分区规范设置和消杀除害等工作,逐步减少城市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提升农村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
2.机关、学(院)校、企事业单位要做到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窗明几净、物品整齐、无卫生死角,室内外环境卫生符合爱国卫生管理标准要求。车站、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影剧院、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公园、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要重点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擦洗玻璃窗,洗刷垃圾收集盛放设施和果皮箱,清理废弃物和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整顿车辆停放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美化、绿化庭院环境。
3.加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乡(镇)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及自来水厂环境卫生的管理,有效治理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等现象。
4.强化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治、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达到无垃圾残土、无残垣断壁、无柴草杂垛、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收集设施。
(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积极实施农村改厕项目,明确各级责任,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实施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年度改厕任务。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公厕、户厕要达到无害化标准。有条件的村庄要积极推行无害化卫生户厕。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工厂(农场)、车站、旅游景区、公路沿线加油站等要将无害化公厕改造纳入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五)抓好病媒生物防控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保障
落实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强化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防控策略。市爱卫办和市疾控中心要组织好城区四害密度常规监测工作,为集中除四害活动提供科学依据。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均要抓好部门、单位及居民户的常规除四害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清除垃圾、粪便、污水等鼠、蚊、蝇、蟑孳生场所,不断完善病媒生物防治设施和监测措施,积极组织全民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消杀活动,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阻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逐步达到国家标准。逐步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治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防治机构和队伍的作用,扩大防治覆盖面。加强药械安全管理,防止使用违禁药品。
(六)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队伍的主力军作用,认真做好健教工作。深入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进农村活动。运用各种活动载体和形式,宣传和普及环境卫生、家庭卫生、个人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知识,革除陈规陋习,传播健康信息,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防病能力和健康素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大力倡导不吸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以及不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肥等科学文明的生活、生产方式,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摒弃陋习。
三、时间安排
整洁行动自2010年12月开始实施,至2012年12月结束。2010年12月至2011年元月为启动阶段,主要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个个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2011年2月至2012年6月为深化阶段,着力抓好行动内容的各个方面,逐步完成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各项指标;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为提高阶段,重点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干部作风转变、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是整洁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将城乡整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两创一建”和新农村建设等专项工作,纳入干部年度政绩考核范围,在政策上予以保障,在资金上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并确保落实到位。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按照整洁行动的目标、任务、内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地区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各部门责任如下: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并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整洁行动工作的正常开展。
宣传部门要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与“两创一建”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工作安排、工作检查中一并进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卫生和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寨活动,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搞好饮食行业卫生、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城管部门要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对城区环境卫生做到精细化管理,使其清洁美观,对公厕有序管理,垃圾逐步实行不落地收集,袋装分类,日产日清;加强对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和农贸市场卫生管理。
农牧部门要抓好农村沼气式无害化卫生而所建设。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整治和污水排放监督管理。
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的治理,督促指导部门窗口单位卫生。
公安部门要开展城乡文明交通行动,搞好交通秩序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和监督集贸市场开办者建立和完善各项规范化管理和自律制度,加强对经营户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全面落实亮照经营制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查处。
教育部门指导和督促学校抓好校园内环境卫生,提高学生健康卫生意识。
水利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林业部门强化对公路、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广播电视部门要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所作。
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管理。
共青团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义务监督。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洁行动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整洁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整洁行动中各镇乡办事处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爱卫办要研究制定整洁行动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向社会公布进展和绩效情况。各镇乡办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整洁行动中工作不作为,影响全市整体行动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毕节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任:龚霏(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罗彦明(政府办副主任)
叶建虹(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亚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珍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房产局局长)
林勇(市农牧局局长)
陈方生(市水利局局长)
周春林(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严琪(市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梁义(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副局长)
许先正(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友贵(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影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秀明(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邓光平(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强贵(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彭婷(团市委副书记)
方昱明(市交警大队队长)
靳伟(市爱卫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靳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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