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13〕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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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编制包含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和空间统筹的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先导性、前瞻性、战略性,对我市加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科学谋划和优化城市格局、产业布局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2013年6月19日,环境保护部已将贵阳市等12个市(区)列为第二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区)。为进一步做好《贵阳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2013年8月8日
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伟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精神,2012年环境保护部选取了12座城市率先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环境总规)编制试点工作。2013年6月19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670号),将贵阳市列为第二批开展环境总规编制工作的试点城市之一。为推进我市环境总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城市环境总规编制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环境总规编制的必要性
城市环境总规是以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统筹优化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确保实现经济繁荣、生态良好、人民幸福所作出的战略部署。环境总规立足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注重解决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协同推进进程中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问题,是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环境总规编制工作,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等放在城市长期发展的大背景下去谋划和考量,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建立以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的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构建环境—发展—建设—国土相互融合的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体系,有利于从源头奠定城市环境保护格局,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贵阳市作为贵州省的省会及西南地区重要的枢纽城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禀赋优越。近年来,我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日臻完善,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但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速,资源与环境的压力也日益凸现,资源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未来发展的瓶颈因素。未来一段时期是我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关键期和攻坚期,编制我市环境总规,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城市规划体系,推进城市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形成基于生态系统安全的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对我市建设高效和谐的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规划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及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精神,紧密结合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要求,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以贵阳市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为基本路径,以生态保护为基本前提,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以生态改善兼顾经济发展为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产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形成基于生态系统安全的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建设高效和谐的、生态文明可持续的发展城市。
在统筹处理好理论与实践、引导与约束、开发与保护、目标与现实等各方面关系的基础上,通过“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节(全面促进资源节约)”、“保(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五大措施,形成节约环保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贵阳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编制原则
(一)尊重规律,科学发展。从贵阳市实际出发,遵从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目标,科学规划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统筹城市与农村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兼顾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相互协调和紧密衔接,兼顾本市与周边城市的协调发展,全面分析城市面临的各种生态环境问题,重点解决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关乎民生民计的较为突出的城市环境问题。
(三)以人为本,环境优先。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作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解决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入手,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四)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结合贵阳市特点,积极研究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教育等手段,探索新思路,谋划新发展。积极总结借鉴其他试点城市的经验,在探索建立贵阳市环境总规编制实施长效机制上大胆尝试,为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贵阳市环境总规战略基础研究
(一)深入开展三项基础研究
1.贵阳市与其它同等规模城市比较的研究。从经济发展水平、生产要素、产业结构、自然资源及区位优势、经济外向度、环境质量、发展速度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对比分析,分析贵阳的优势和不足,总结其它城市发展中有益经验,为制定贵阳未来发展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2.贵阳市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历程耦合分析的研究。系统分析近年来贵阳市城市化进程、人口变化、经济发展以及水、气、生态等环境要素发展变化过程,全面掌握贵阳市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状况,描绘质量下降的环境要素及其空间分布格局,识别造成环境退化的经济社会活动及其它原因,评估贵阳市经济社会结构及空间布局的合理性。
3.环境保护优化贵阳市经济发展作用机制的研究。基于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历程耦合分析,识别造成显著环境影响的经济社会活动,分析严格环保准入、总量控制、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等环保措施对贵阳市经济社会的影响,识别对经济社会优化发展起显著作用的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资源环境自然禀赋分析,从引导功能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扎实做好四项基本工作
1.测算环境容量。以水文、水资源、大气环境等资料为基础,筛选准确度高且易于使用的模型,分别开展城市水、大气环境容量测算,评估当前城市环境容量使用情况与环境容量资源的空间分布。结合未来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不同情景下城市环境容量的利用情况,分阶段提出利用限值要求。
2.确定重要生态环境阈值。系统梳理贵阳市水文、重要水生生境、典型生物种群或群落等基本资料,评估江河湖库最小、适宜和最优生态需水阈值,确定相应的水资源开发利用阈值;根据水污染防治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群众健康要求等方面确定的水质目标,确定各水体纳污能力阈值;以大气环境目标为依据,确定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阈值;运用景观生态学等原理,基于斑块—廊道—基质空间格局分析,确定景观破碎度阈值。
3.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系统收集贵阳市长时间序列的水文、水资源、土地利用以及其他资源和环境要素的资料,分析贵阳市资源环境的自然特征及其变化趋势,预测规划期内资源环境禀赋的变化;分析贵阳市生产生活对各类资源环境的消耗和利用现状及变化趋势,结合对贵阳市的定位,分析规划期内产业结构、人口等经济社会要素的变化,预测生产生活各主要环节对各类资源环境的消耗或利用水平;以资源环境禀赋和重要生态环境阈值为刚性约束,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以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全面考虑各类资源环境要素之间和生产生活环节之间的相互耦合或制约关系,兼顾可预见性的技术进步等因素,建立多目标决策模型,分析不同偏好下的环境—经济—社会复合系统情景,为规划提供优选方案库。
4.制定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策略。以污水垃圾处理处置、环境监测评估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3个重点领域为基础性要求,分析现有设施建设差距,研究制定优化建设方案;分析县、乡、村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短板,探索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模式和策略;研究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提出保障投入的合理化建议。
5.统筹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高标准设计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提前做好环境基础设施与区域功能布局的衔接,提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水平。
6.提高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确定城市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提出加大投入,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环境管理目标、策略、任务和配套措施持续稳定,不断提高服务供给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
五、贵阳市环境总规战略任务
(一)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与城市发展
针对贵阳市目前的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等,提出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促进城市布局优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等方面的任务措施。
1.优化城市发展布局。
制定实施城市环境功能分区体系,引导城市功能、产业布局与环境功能分区相协调。重点是根据各区主导功能,分析各区资源环境承载负荷状况,提出产业结构、人口集聚等方面的转型升级方案。2.确立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总体目标指标。
总结我市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和问题,分析我市未来1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主要环境压力与风险因素,明确我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总体定位,提出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不同阶段的环境总规目标指标,设计环境保护战略路线图。
3.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要契合贵阳市本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重点是以贵阳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环境容量和重要生态环境阈值为基础,界定开发“红线”空间,对产业结构发展方向、规模等提出导向性的建议和要求,促进贵阳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全面促进资源节约
对城市水、土地、能源等资源承载力进行评估,结合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分析城市适宜的人口、产业发展规模与速度。分析评估区域水和大气环境容量使用情况与环境容量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从空间上明确容量资源优化利用方式与结构,建立应对未来环境压力的中长期污染减排战略路径。
(三)明确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1.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研究。重点针对PM2.5和臭氧等污染物,分析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污染因素,研究设计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分阶段目标及实现路径。
2.城市水环境安全保障方案研究。分析城市水系统结构、水环境质量及主要污染因素,研究设计城市水环境保护方案,设计城乡一体化的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
3.城市土壤环境安全保障方案研究。分析贵阳市土壤环境及城市场地污染特征,研究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和城市污染场地综合整治及防控路径。
4.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方案研究。结合区域生态格局、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方案,综合设计城市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框架和要求。
(四)完善区域协调机制
提出针对我市内部区县之间、针对我市与周边或上下游城市间的跨界协调机制。研究提出环境总规的审批、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制定规划的定期评估修编制度和备案制度。
六、环境总规管理研究专题设置
(一)环境增容研究
研究提出城市环境增容可靠性技术方略、方案框架和政策制度。从环境容量、空间优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承载力等方面系统提出城市增容可靠性技术方案,提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政策制度库。
(二)环境功能区划研究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383号)文件,依据各区域现状条件、资源禀赋及生态环境承载力,结合未来环境质量要求,划定综合环境功能分区,并以此作为实施“分区管理、分类指导”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性技术文件。按照区域环境功能区,提出不同区域环境管理目标和对策,实施差异化的环境管理政策。
(三)生态红线研究
开展生态系统敏感性与重要性评价,研究划定我市生态红线,明确需要重点保护的敏感区域、带、点,提出红线管理要求和保护要点。协调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关区划方案,研究划定我市环境功能区划,提出综合环境功能分区和单要素环境管理功能分区,制定相应的分区管控要求。
(四)环境风险防范研究
注重建立内外兼顾主动防控的环境安全保障机制。提高环境安全意识,辨析区域环境影响与污染物传输模式,识别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环境风险,重点针对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等,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积极主动防范区域性环境事件和城市内部突发性环境事件。
(五)重点区域环境保护
应用环境质量评价和污染源调查评价结果,基于环境功能区划的质量目标要求,分析城市重点环境风险源与高环境风险行业分布,识别我市需要优先保护或重点治理的重点区域。分析重点区域内各要素环境质量的各类污染源分布,在污染排放数量、去向、方式、强度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针对特殊的功能区域制定严格的保护方案;针对城市生态受损害的生态敏感区和重要区,提出生态恢复方案。
(六)探索仿真模拟系统研究
依托环境总规的主要任务及各项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基于计算机JAVA软件开发技术、三维空间信息展示技术,探索研究把环境总规所取得的成果进行直观、精准、规范、便捷、高效的展示系统,提供一个项目总结、评审、展示、汇报、信息发布和决策支持的软硬件一体化的信息平台,力促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七、规划主要成果
贵阳市环境总规大纲的成果,包括文本和关键附图;贵阳市环境总规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集和附件(其中:附件包括研究报告、数据库和其他资料等)。
八、规划进度安排
我市环境总规的编制工作拟于2014年底完成,主要经历以下四个工作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7月—2013年12月)。完成对第一批试点城市的调研,拟定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市政府批准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完成政府采购;组建规划研究队伍,开展前期资料收集与研讨。
(二)专项规划研究阶段(2014年1月—2014年5月)。开展规划调查,同步启动专题研究,按照专题设置,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完成各专题研究及专题的协调衔接,形成基本思路、重大问题判断及初步的对策建议,完成环境总规大纲,形成主要图件。规划大纲成果征求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意见并修改完善;通过专家论证并修改,形成报批稿报环境保护部审查。
(三)总规编制阶段(2014年6月—2014年11月)。完成环境总规文本初稿编制、规划图件初稿统一制作、规划报告文件初稿撰写;环境总规成果征求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意见并修改完善;通过专家论证。
(四)成果审查报批阶段(2014年11月起)。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成规划成果,经环境保护部审查通过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九、组织领导机制
(一)成立贵阳市环境总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再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文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向虹翔(市政府市长助理、市生态文明委主任)
邹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帅江(市科技局局长)
康克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唐矛(市旅游产业发展委主任)
王治军(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海涛(市财政局局长)
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林刚(市规划局局长)
汤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钮力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贵蜀(市农委主任)
左章超(市水利局局长)
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
肖进(市卫生局局长)
陈霏(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曾明强(市城管局局长)
彭显华(市统计局局长)
魏燕飞(市安监局局长)
付涛(市法制局局长)
陈德华(市移民局局长)
金建德(市气象局局长)
徐昊(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钟汰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杨继(云岩区政府区长)
朱丽霞(南明区政府区长)
向子琨(花溪区政府区长)
唐兴伦(乌当区政府区长)
黄昌祥(白云区政府区长)
张海波(观山湖区政府区长)
李瑞(清镇市政府市长)
蒋志伦(修文县政府县长)
钟阳(息烽县政府县长)
丁振(开阳县政府县长)
张毅(市生态文明委总规划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文明委,由向虹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二)成立环境总规编制工作技术组
技术组由国内具有城市环境总规编制经验和基础,熟悉我市环境保护情况的技术单位(联合体)构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后确定。
(三)协作与分工
环境总规划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全市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加责任感和全局意识,发扬协作精神,共同完成我市环境总规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提供相关现状资料和规划成果,协助完成专项任务研究工作,积极参与我市环境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规划成果及其实施政策的制定工作。
十、资金保障
相关经费由市生态文明委按程序报批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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