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府办发〔2010〕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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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0〕6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顶效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五年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黔法办〔2010〕2号)精神和州政府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州监察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直目标办、州档案局等部门组成的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州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唐正禧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田大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智华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成员:刘瑞州监察局副局长
马崇曾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龙兴州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副主任
邓海碧州档案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邬海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从州级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抽调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案卷评审检查组,具体负责抽查、检查、评查等工作。
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的案卷评查工作。州级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案卷评查工作由本机关自行组织开展,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案卷质量评查,报送相关材料。
二、评查范围
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范围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办理结案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收费等方面案卷)。凡是具有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要全面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同时,要在拟定本地、本部门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增加案卷评查的执法种类。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5日至6月10日)
1.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落实评查工作机构、人员,制定错案纠正程序。
2.将本地、本机关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办理结案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装订归档;已受理或立案但未办结的,要写出说明材料。
(二)自评整改阶段(6月10日至7月10日)
1.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发的《黔西南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附件1)和《黔西南州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附件2),对评查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逐案逐件进行评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可根据实际分类进行总体评查。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收费等类型案卷,评查方法、标准由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执法特点确定。
2.梳理出本地区、本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标准、期限,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和错案责任追究。
3.总结自2006年以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
4.自评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评查情况写出案卷评查自查总结和五年阶段性工作总结。总结既要反映2010年评查工作基本情况、案件数量情况,又要注重反映五年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主要经验和作法、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于7月15日前书面报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3230896(传真),电邮:[email protected]。
(三)检查总结阶段(7月15至7月25日)
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各部门上报总结情况,重点对一些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检查,并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机关案卷,组织案件评审人员进行评审。
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检查评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州政府领导报告,评查结果在全州进行通报,作为2010年法治政府(机关)建设指标体系考核依据之一。
四、评查要求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是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部署进行的。今年是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达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基本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总结五年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经验、建立和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长效机制承上启下之年,各县(市)、州级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黔法办〔2010〕2号文件精神和州政府领导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评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成效。
附件:1.黔西南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略)
2.黔西南州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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