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获奖市县的通报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琼府办〔2015〕58号
颁布日期:2015-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获奖市县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我省各市县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管理责任,突出强化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建设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工作,根据省水务厅组织的综合考核检查评比结果,经省政府同意,对201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获奖市县予以通报。获奖市县名单如下:

一等奖:三亚市、琼海市、东方市、澄迈县。

二等奖:乐东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定安县、儋州市。

三等奖:万宁市、海口市、文昌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屯昌县。

希望各市县继续努力,真抓实干,争创佳绩,为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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