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2014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禁止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的通告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2014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禁止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的通告

为确保2014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在论坛年会期间加强所辖空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4月7日8时起至4月11日24时止,在我省所辖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

二、涉及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该类器材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三、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文体、工商、气象、海关、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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