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衡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衡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1-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衡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衡水湖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现将《2011年衡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印发。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2011年衡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
2011年,衡水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承办工作机制,拓展承办工作范围,提升承办工作标准,强化责任,加强督导,深化办理,注重实效,为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服好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一、强化目标管理,突出责任意识。实行目标责任制,对承办工作的各项任务确定目标。按时办复率要达到100%,答复函规范化率要达到100%,走访率10件以下的要达到100%,10件以上的要达到50%以上。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三级责任制。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的责任体制。将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都具体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承办人员。同时,各单位要实行领导全员抓办理工作制度。继续巩固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合力抓落实的承办工作责任体系。认真研究部署,明确目标措施,积极协调督办,亲自走访问效。承办人员要强化责任,扎实作风,创新服务,务求实效。
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承办工作质量。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各单位要对承办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实际情况,准确领会代表委员的意图,了解建议提案的内涵,理清办理思路,强化办理措施,做好答复工作。二是加强综合分析。要从承办的建议提案中进行疏理归纳和综合分析,从承办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中发现归纳出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和前瞻性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服务。三是抓好重点。围绕“十二五”规划的谋划、实施,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总体思路,围绕生态宜居的北方湖城建设,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办理。四是要坚持依法办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程序开展办理工作,规范承办工作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解决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的问题。在答复代表委员的过程中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五是加强协调配合。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主办单位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相应组织协调工作,认真综合会办单位的会办意见,积极促使问题得到解决,确保办理和答复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主办单位的调度和协调,认真提出本单位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不得推诿扯皮。六是狠抓督促检查。对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以及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实行个案追踪督办。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在承办工作的每个阶段进行督查,确保承办工作顺利进行。
三、深化办理工作,增强承办实效。首先,积极走访复查。对已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承办件,办理结果要进行复查,做到诚实守信,有诺必践。复查工作要有重点,高标准,确保实效。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开展办前、办中、办后走访工作。做到办前主动联系,办中积极沟通,办后及时回访,虚心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诚恳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其次,大力实施“开门办案”活动。凡有承办任务的单位都要实行“开门办案”,承办件5件以上的至少要有2件实行“开门办案”。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办案”、“会商办案”等方式,为代表委员与承办单位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增强承办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三是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介宣传总结承办工作中的“亮点”,特别是宣传对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所产生的重要作用,宣传办理工作中的新经验、新作法、新思路、新观念、新举措,扩大承办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继续强化信息简报制度。今年承办单位至少报送一篇简报信息。
四、注重学习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各承办单位要不断充实承办队伍,健全机构,调整人员,形成一支政治性强、业务精通、作风严谨的高素质承办工作队伍。适时举办情况交流会、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承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各单位要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125号令”重新修订颁发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增强承办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承办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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