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廊政办〔2010〕90号
颁布日期:2010-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廊政办〔2010〕90号

广阳区、安次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廊坊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廊坊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按照国家、省创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实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为载体,广泛动员,协调联动,真抓实干,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营造良好的无障碍环境,确保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目标任务

1、依据《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和《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对市区已建工程进行全面改造,对新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2、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参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标准,狠抓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全面达标,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组检查验收。

三、组织机构

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点多线长面广,千头万绪,为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市残联,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肖双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许伯、市残联党组书记陈立国、市建设局局长李东担任,成员:王法会、常西临、杨少杰、左得江、王启志,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创建迎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项工作。

四、任务分工

根据《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标准》要求,按照“统一管理,分项实施”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无障碍模范城迎检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一)迎检图文资料

1、制定“十一五”无障碍建设五年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残联

责任人:路建军、郑兰忠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2、准备无障碍建设典型建筑技术资料,无障碍建设过程中的特色和创新材料。

责任单位:市规则局、市建设局

责任人:徐海建、李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3、整理、编印《我市无障碍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汇编》。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残联

责任人:李东、郑兰忠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前

4、制作反映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成就的专题片,片长10分钟左右。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建设局、市残联协助。

责任人:李凤霞、李东、郑兰忠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前。

5、依据各责任单位上报材料,负责起草关于创建无障碍示范城工作的迎检汇报材料。

责任单位:市残联

责任人:郑兰忠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30日

(二)市主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基本内容

1、城市道路

(1)缘石坡道:市区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达100%,缘石坡道尽量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达到《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

(2)坡道: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含新建率)不低于80%。

(3)盲道:市区新建、扩建、改建的主干道及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公园、广场、重点公共建筑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设置提示盲道和行进盲道、严格控制行进盲道实施范围和宽度,达到《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

(4)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和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增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和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人:李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5)提示音响: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能使轮椅通行;已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侯树清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2、公共建筑

(1)新建、扩建、改建的办公科研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文化纪念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室外公共厕所、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达到《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各产权单位

责任人:李东、卢留虎、王洪生、王子元、李柏林、范增英、王相仁,各产权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2)对已经建成的各类公共建筑的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其中:

第一类:政府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城市广场、城市公园、大中型商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医院、公园等公共服务建筑同时要设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直、中省直驻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产权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责任人:李东、王子元、王相仁、范增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产权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第二类:饭店、宾馆、邮政、通讯、银行、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邮政、电信、银行等公共服务建筑同时要设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有条件的设低位电话,宾馆、饭店同时要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邮政局、市建设局、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廊坊银行、移动公司、网通公司、联通公司,各产权单位

责任人:刘晓波、杨桂林、李东、王向东、马魁卿张琳、宋雷、关景春、张磊、张占平、赵力,各产权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第三类: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70%,且布局合理。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文化观演建筑、体育建筑同时要设低位窗口和轮椅席位。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人:卢留虎、王洪生、黎斌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第四类: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托幼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30%,且布局合理。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施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人:李柏林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3、公共交通

(1)城市新建、扩建、改建汽车站应实现无障碍化,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公共汽车主要改造内容为: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轮椅席位,出入口坡化处理、轮椅水平及垂直通道设施、低位售票口、无障碍厕所或厕位、等侯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主要公交车站设置盲文站牌、无障碍标志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人:王相仁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2)已建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改造。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轮椅水平及垂直通道设施、低位售票口、无障碍厕所或厕位、等侯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无障碍标志牌。

责任单位:廊坊市火车站

督导单位:市建设局(支铁支油办)

责任人:李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4、特殊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1)新建、扩建、改建与残疾人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等技术要求。

(2)已建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80%。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有条件的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残联

责任人:王蔚生、李柏林、郑兰忠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3)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建设改造内容为家庭入口、厨房、卧室、厕所,要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出入和使用。

责任单位:市残联、广阳区政府、安次区政府

责任人:郑兰忠、邳振一、许春声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前

5、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1)新建、扩建、改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2)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主要改造内容为: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残疾人专用停车位。(3)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主要改造内容为:居住建筑出入口坡化处理、没电梯的不作要求、有电梯等更换电梯时在选用无障碍电梯、公寓、宿舍设无障碍公共卫生间。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各产权单位

责任人:郭峰、各产权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三)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1、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加配字幕。2、电视台开办有手语节目。

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局

责任人:李凤霞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3、在医院、车站、城市中心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各产权单位

责任人:李东、王子元、王相仁,各产权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4、在商业、医院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组织专项培训,建立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

责任单位:市残联

责任人:郑兰忠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现代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提供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是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必要条件,是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创建国家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真抓实干,强力推进,确保按时限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国家验收组将对创建无障碍示范城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协调,强化宣传,互相配合,重点突破,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立即成立迎检工作组,按照市政府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位,对照国家、省相关标准和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排出具体工作进度时间表,倒排工期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各责任单位必须在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并于11月30日前将《廊坊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明细表》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每周五要向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135020)上报工作进度,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将对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12月上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国家检查组验收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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