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权限的补充通知
关于调整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权限的补充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调整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权限的补充通知
豫食药监通〔2013〕2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根据国家局安监司《关于做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事权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安函〔2013〕4号)精神,按照“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公示、公告及认证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将认证工作统计数据报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现就我省调整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权限有关问题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公示公告工作。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公示公告自认证权限调整下放后,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本级网站公示公告。各省辖市局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发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报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二、证书编号工作。发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应采用以下编号方法:首位字母(大写)+“-”+地区拼音代码(大写)+年度码+“-”+年度该类型证书流水号。
1.首位字母(大写)
首位字母规定为: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为字母“B”;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为字母“C”。
2.地区拼音代码(大写)
地区
代码
地区
代码
地区
代码
地区
代码
地区
代码
郑州
ZZ
开封
KF
洛阳
LY
平顶山
PDS
安阳
AY
鹤壁
HB
新乡
XX
焦作
JZ
濮阳
PY
许昌
XC
漯河
LH
三门峡
SMX
南阳
NY
商丘
SQ
信阳
XY
周口
ZK
驻马店
ZMD
济源
JY
3.年度码
年度码取发证日期的年度后两位数码。如2012年,年度码为“12”;2013年,年度码为“13”等等。
4.年度该类型证书流水号:
流水号是按不同类型企业(零售连锁、零售),以发证年度为单位排序形成的顺序号码,一般可从“0001”起始。
5.各省辖市认证证书编号统一从2013年度编起。例:郑州市发放的首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认证证书编号为:B-ZZ13-001,首家药品零售企业认证证书编号为:C-ZZ13-0001。
附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核发统计表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29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