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 文号:鹤政〔20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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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鹤政〔20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质量强市的决策部署,齐抓共建,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各项创建任务,为我市成功跻身11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鼓舞干劲,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促进质量升级发展,决定给市质监局记集体三等功1次,市发改委等8个单位各记集体嘉奖1次,金志广、李世民、郭民华3人各记个人三等功1次,潘向东等34人各记个人嘉奖1次。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工作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提升质量水平,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迈向质量时代、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鹤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
进个人名单
2016年1月18日
附件
鹤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9个)
(一)集体三等功(1个):市质监局
(二)集体嘉奖(8个):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农科院、市林业工作站、淇滨区政府
二、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先进个人(37名)
(一)个人三等功(3名)
金志广市农业局局长
李世民市质监局副局长
郭民华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
(二)个人嘉奖(34名)
潘向东市发改委副主任
职鹏飞市发改委服务业办主任
扈文杰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科科长
刘金海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罗喜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交流科科长
介长春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
杜晋立市环保局总量控制科科长
贾朝胜市环保局总量控制科副科长
朱先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王自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工程师
李海杰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副科长
刘中庆市水利局工程师
常志伟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科长
李文峰市畜牧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科长
张翠芳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科长
张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科职工
陈怀礼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监察支队支队长
潘会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
刘雪梅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李俊峰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
李茜娟市质监局法规科科长
王辉市质监局质量科科长
赵志勇市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副队长
任丽伟市气象局农试站站长
吴西利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高级农艺师
何福现市林业工作站站长
崔向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大队长
黄勇浚县政府副县长
郭强浚县质监局科员
李红生淇滨区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张新民淇滨区质监局局长
吕连明开发区质监局局长
候晓勇开发区质监局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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