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林业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各市林业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林业局,省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深入推进我省林区禁种铲毒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林区禁种铲毒成果,维护林区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实施意见》(林安发〔2012〕14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林区禁种铲毒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我省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禁种铲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禁毒委对林区禁毒人民战争的总体部署,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禁’并举”的方针,紧紧依靠林区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持续开展林区禁种铲毒专项行动,不断完善禁种铲毒责任制,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发现和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连续创历史最低水平,基本禁绝大面积非法植毒现象,部分非法植毒问题突出的林区实现了毒品“零种植”,林区普遍实现了毒品“零产量”。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直接影响我省林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林区群众身心健康和安居乐业,影响全省乃至全国禁毒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有效解决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对于遏制国内、省内毒品来源,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减少毒品社会危害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推动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促进全省乃至全国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受全球毒潮泛滥和国内毒品消费市场长期存在的影响,滋生、诱发林区毒品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林区禁种铲毒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不法之徒受暴利驱使凭借林区的天然屏障从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种植区域更加分散、种植方式更加隐蔽、种植活动更加有组织化。我省林区禁毒工作起步晚,森林公安缉毒侦查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主动进攻能力有待加强,我省林区禁种铲毒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二、明确加强我省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加强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指导思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禁种铲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契机,以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为核心,以提高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区群众的禁毒意识为重点,按照《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的通知》(黑林发〔2012〕71号)的要求和部署,强化禁种宣传、踏查、铲毒、打击、整治等各项措施,全面提升宣传发动能力、主动发现能力、踏查铲毒能力、侦查办案能力,推动我省林区禁种铲毒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今年进一步增加实现“零种植”的地区和单位,继续保持林区毒品“零产量”,努力根除非法植毒问题产生的根源,坚决防止形成新的毒品来源。围绕上述目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完成以下任务:广泛开展禁种宣传和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林业干部职工、林区群众的禁种意识和参与禁种铲毒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开展人力踏查铲毒,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铲除;密切配合国家和省禁毒办开展的“天目”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铲毒行动,提高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科技含量,提升发现能力;积极推进我省林区禁种铲毒重点整治,彻底解决少数林业局、林场非法植毒现象突出的问题;探索建立林区禁种铲毒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林业系统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区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加大我省林区禁种铲毒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禁种宣传纳入林业宣传总体规划,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途径,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党和政府禁绝毒品的决心,种植毒品原植物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严重危害,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要求深入人心。要把宣传教育贯穿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始终,重点整治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紧紧抓住毒品原植物播种的关键环节,组织力量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山庄窝铺,逐村逐户进行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防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

四、严厉打击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人力踏查紧密结合,按照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的原则,动员组织森林公安民警、森林消防队员和林业广大干部职工,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踏查,形成“天、地、空”一体化的铲毒体系。要建立完善林区禁种铲毒协作机制,加大对省际、市际、县际交界林区的监控、踏查力度,最大限度地挤压非法植毒空间,切实做到消除死角、铲毒务尽。

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主动将非法植毒案件纳入工作视线,密切配合地方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要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努力做到情报引导破案,在重点人群中物建秘密力量,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非法植毒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掌握非法植毒案件线索。要大力加强巡逻守护,对发现的非法植毒地块、非法植毒人员可能藏匿的场所,要克服困难,加强控制,尤其是在毒品原植物的成熟、收获季节,要增强力量,加大蹲守力度,力争人赃俱获,依法严惩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五、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林区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承担禁种铲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明确有关领导、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逐级签订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书,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责任。将禁种铲毒纳入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的职责范围,写进管护责任状,并与管护人员的经济利益、行政责任直接挂钩。

六、进一步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守土有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切实加强对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汇报,亲自研究部署,深入检查指导。要根据林区禁种铲毒工作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的特点,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推进林区禁种铲毒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常态化。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切实落实禁种铲毒工作经费,加大装备设施投入,确保开展禁种宣传、配合卫星遥感监测、实施无人机航测、组织人力踏查以及侦查办案等工作需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明确专人负责禁种铲毒工作,为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督导组、检查组,深入挂牌的重点整治单位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毒品原植物收获前自主发现、主动铲除、实现“零产量”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奖励,省林业厅将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予以通报表扬。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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