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指导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
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指导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 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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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指导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
株发〔2014〕1号
(2014年4月8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湘发〔2013〕6号)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清醒认识总体形势
1.充分认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并要求长株潭地区2017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既是改善民生、建设和谐株洲的有力举措,也是提升市民幸福指数的重大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如质完成任务。
2.准确把握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基础。按照2008年国家标准初步测算,2013年我市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超过90%,表明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具备了较好的现实基础。但是由于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复杂多变,我市长期积累的结构性、资源环境性、体制机制性矛盾和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发展速度和质量,加之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小康指标特别是部分经济指标设置较高,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十分繁重。
二、明确总体要求
3.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揽,以打造发展升级版为主题,坚持以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信息化为突破口,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扩大开放,致力于“转型升级、三量齐升”,集中力量打好“四大攻坚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突出保障改善民生,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人民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以群众认可为基本标准,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坚持分类指导。以县市区为主体,根据3个类别县市区各自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小康社会建设的要求,强化分类施策,着力突破难点、补齐短板,确保完成各自目标。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创新争先,鼓励条件较好的县市区提前实现小康,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支持后发地区加快赶超,进位突破,形成竞相发展之势。
——坚持协调推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市县统筹、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注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全面小康。
5.总体目标:到2017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鼓励条件较好的县市区提前达到全面小康标准。全市GDP总量突破3000亿元、人均GDP突破7.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市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民主法治、生态文明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努力使全市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幸福的生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立即启动基本现代化建设。
三、突出工作重点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和生态文明等5个方面。
(一)经济建设
6.强力推进产业振兴。强化工业主导地位,加快服饰、陶瓷、冶炼化工、烟花鞭炮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做大做强轨道交通、航空、汽车及零部件等优势产业,全力打造“中国动力谷”;大力培育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健康食品与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到2017年,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26%以上。强化服务业的战略地位,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突出发展文化旅游业。到2017年,力争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5%;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
7.着力加快县域崛起。坚持县城建设、产业发展、民营经济、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五位一体”统筹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心,以项目攻坚为抓手,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以改善民生为目的,全面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张力。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因地制宜努力形成县域各具特色的主导优势产业。狠抓农业现代化,用工业化理念做强农业,用产业化方式做大农业,推进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大力培育农业品牌,重点扶持唐人神、好棒美、龙华农牧、福来喜等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着力打造畜禽水产品加工、竹木加工、粮油加工、养殖业、饲料产业5个百亿产业。拓展县域经济的发展空间,努力提高城镇人口占县域总人口的比重、城镇经济占县域经济总量的比重。到2017年,全市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5%以上。
8.大力实施城镇扩容提质。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全面提升城镇化科学发展水平,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坚持“全域株洲”理念,以现代交通网络建设推动市域城镇群同步发展,增强城镇集聚和辐射能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推动中心城区发展壮大,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的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水平。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注重向东向南拓展,建设东部新城、南部新区,把株洲打造成为“湖南东大门”。强力推进县城和小城镇发展,提高县城在县域经济的首位度。加快城镇提质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改造,增强城镇功能;强化城镇管理,完善以市为主导、区为重点、街道(镇)为基础的城镇管理体制;加强数字化建设,提升城镇品质。到2017年,基本形成以株洲市区、醴陵市区和攸县县城“一主两次”为依托、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体系,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5%。
9.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健全“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制度,完善落实招商政策和奖励办法,进一步强化领导招商的责任,充分调动全民招商的积极性。创新招商引资的形式和方法。重点围绕优势产业、重大项目,优化招商服务平台。加强与“泛珠三角”、长三角、武汉经济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等经济圈的经贸联系,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积极探索设立自由贸易园区。
10.全面促进园区升级。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园区发展升级的若干意见》(株发〔2013〕4号)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产城一体、园城融合”原则,高标准编制完善园区发展升级总体规划,加快园区扩区调规进程。以“分工合理、差异竞争、错位发展”为着力点,突出发展重点,打造特色园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大产业整合力度,推动产业聚集。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效益。强化园区配套建设,提供要素保障。推进园区晋位升级,力争株洲高新区打造成为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醴陵经开区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推进园区“一权两制一司”体制改革,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到2017年,全市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30%以上。
11.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对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努力建成3-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一批国家标准。加大科技投入和项目攻关力度,积极引进、培育和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高端产品。加快开发交流合作,吸纳培育创新人才,建立一批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技术与项目、市场有效对接。推动国家级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提升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中小企业促进园孵化能力,促进技术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建成一批在全国领先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到2017年,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5%以上。
(二)人民生活
12.实施收入倍增工程。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更加重视劳动就业,不断拓展居民增加收入的渠道。以就业创业带动城乡居民增收,不断拓宽就业渠道,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积极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崛起。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绝对人口的产业帮扶力度,实现收入快速增长,缩小贫富差距。到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8万元,人均储蓄存款突破3万元。
13.不断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建设和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促进农村房产建设繁荣发展。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实施棚户区、城中村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进一步优化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设施配套和户型设计,抓好工程质量。建立严格的保障性住房家庭准入、轮候、使用、监管和退出机制,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
14.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在建和已获批的客运专线、铁路、城际轨道交通线等项目建设,积极启动一批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推进长株潭南环线高速公路、湘江大道、北环线和莲易公路改扩建工程,启动东城大道等公路建设,提高公交和客运班线的通达率,打造全域株洲1.5小时通勤圈。改造提升醴茶铁路,建设长株潭城际铁路(株洲段),进一步完善城轨和铁路路网。推进株洲通用机场、炎陵通用机场建设,抢占通用航空先发优势。加强乡村公路和广电通讯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积极推进市域天然气全覆盖工程,加强城镇排水设施建设,加大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力度。加强城市防洪建设,大力兴修“五小水利”,完成农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三)社会发展
15.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以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全面落实教育改革的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教育强市战略,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优先发展基础教育,突出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把株洲建成实用技术之都,不断提高居民受教育年限和综合素质。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推进基本医疗保障普及化,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范化,增加病人医疗床位数,提高医疗卫生水平,降低儿童死亡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美术馆和戏剧传承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加人均公共文体设施面积,引导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确保建成全国文明城市。落实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抓好食品安全,建立从源头到餐桌的立体监控体系,在全省率先打造农产品安全城。
1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逐年增长,到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超过50%。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关心残疾人生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引进社会力量规划建设一批综合性养老示范机构。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贫困农户受益面。加大对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对象开展临时救助力度。
(四)民主法治
17.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深入实施《法治株洲建设纲要》,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从法治层面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抓好普法规划的实施,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推动全民法制教育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完善保障公民权益的机制,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8.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推进“平安株洲”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急管理;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尽最大努力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安全指数达到100%。
19.提高基层民主水平。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确保城镇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均在90%以上;积极推进基层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探索建立村务监督机构,有效保障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开展民主管理、民主自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基层民主水平。
(五)生态文明
20.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理念,坚持先行先试,着力在两型体制机制创新、两型产业发展、两型示范区建设、老工业区污染治理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充分发挥示范片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云龙示范区高端服务业发展,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两型建设精品;加强天易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推进产城一体化建设;加速清水塘污染整治和重化工企业绿色搬迁,把清水塘老工业基地改造成为生态环保之城、科技创新之城、创业活力之城。加快两型综合配套改革,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土地经营、行政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率先突破,形成一批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全面开展两型示范创建,着力培育两型文化,发动全社会支持参与两型社会建设。
21.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严格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大对饮用水、空气、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推进“一江四港”及中小河流的治理,突出抓好湘江水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到2015年,实现基本关停污染企业、基本拆除城区烟囱、基本解决城区段污水直排湘江目标。制定美丽乡村规划,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村庄的规划编制。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水边、路边、城边、村边等“四边”绿化建设,保护森林和植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到2017年,单位GDP能耗、环境质量指数、绿化水平力争全面达标,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水平明显提高。
四、加强分类指导
22.区域分类。针对我市区域经济发展、区域功能定位和区域率先全面小康进程等实际,结合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分类,将我市县市区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地区,包括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天元区、醴陵市、云龙示范区;二类地区,包括株洲县、攸县;三类地区,包括炎陵县、茶陵县。
23.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醴陵市重点培育陶瓷、烟花、玻璃产业;攸县重点发展新能源、建材产业;茶陵县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有色金属采选业;炎陵县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株洲县重点发展新能源、电子科技及配套产业。明确城区工业园区产业目标定位,高新区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河西示范区重点发展汽车产业,田心高科园重点发展轨道交通产业,董家塅高科园重点发展航空产业,荷塘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新材料及医药医疗产业,建宁开发区重点发展服饰及服饰贸易,云龙示范区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突出抓好茶陵、炎陵两县罗霄山株洲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从2014年起,市级领导党建帮扶点集中安排在32个国家级贫困村,实现贫困人口早日脱贫致富。
24.分类指导。根据3个类别县市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进程和各自发展特点,把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统一起来,加强差异化指导,使各项政策措施和责任更好地对接各地实际。按照3个类别板块,相应成立3个分类指导工作组,分别设立办公室,分类指导相关县市区的全面小康建设。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5.出台支持政策。依照中央、省委精神,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确保小康建设各项任务协同并进。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株洲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放权强县(市、区)。进一步简政放权,依法依规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坚决取消一批,果断下放一批。能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下放到县市区;按规定由市级收取并应用于各县市区的费用,全部返还给各县市区使用。
——落实园区享受的行政审批权,探索建立园区独立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对城区园区内工业和配套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金,计提收益和扣除政策性专项资金后返还给园区;城区园区内符合产业定位的新办工业企业,其上缴税收市、区两级留成部分,在一定年限内全部奖励给园区。
——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税收贡献大的第三产业项目,在征地、报建、建设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依法依规给予减免。全面落实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特种行业除外)。
——加大招商引资奖励力度,探索市场化招商机制,建立、兑现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
——加大人才奖励力度。实施“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对达到标准的人才和科研成果,视级别或贡献给予奖励。
——加大考核奖励力度。每年对小康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给予先进县市区一定奖励,提前达到省标的给予重奖。
六、强化各项保障
26.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小康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区域内小康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具体负责小康建设的综合协调、联络指导、考评监测等工作。联系县市区的市级领导,要把小康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和进度督查;其他市级领导结合工作分工,突出抓好小康建设。
27.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正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阶段成果等,提高全市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度。及时总结宣传小康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努力营造全市上下共同推进小康建设的浓厚氛围。
28.加强考评监测。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每年对各县市区和承担小康指标任务的市直单位进行考评监测。整合各项考核资源,把小康建设的各项指标作为各地各单位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并作为各级党政干部年度绩效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9.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若干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扎实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整治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把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精力集中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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