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株政办函〔2014〕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要求,现就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贯彻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4〕40号、湘政办明电〔2014〕164号、株政办函〔2014〕39号文件,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自查

1.落实株政办函〔2014〕39号文件,推进2014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

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3.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4.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5.平台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6.县市区贯彻第24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株洲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株政办函〔2014〕69号)文件的落实情况。

(二)晒“成绩单”

根据省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栏设置表,围绕督查内容,请市编办、市农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房产局、市招投标局、市工商局、市网宣办、市政府新闻办等21家单位,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已下发到各单位的株洲市201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系统于12月5日前上报至各相关栏目。确保市本级“晒成绩”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迎接上级督查。

各县市区参照市本级模式,于12月20日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报送情况

各单位请于12月5日前报送自查情况(市政务公开办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张泽,电话:28680652)。

市政府办将根据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采取查阅资料、网上检查和随机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情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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