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开展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开展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府办发〔2014〕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开展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辽源市开展社会保障卡

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06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等80个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274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2〕38号)精神及要求,结合《辽源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府办发〔2013〕14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金保工程”的建设要求,本着“统一、高效、简便、规范、科学”的原则,借助“金保工程”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系统,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两套核心软件的作用,改进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业务的处理方式,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工作信息化,增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管理力度,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项业务的信息共享和交换,减少管理环节和管理成本,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并借助全省统一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与市民“一卡通”服务紧密融合,多领域、宽渠道实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金融消费功能。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建设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依托全省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及我市现有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应用业务系统,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业务领域应用为重点,逐步在劳动就业、人事人才等领域进行推广应用,进而全面提升我市社会保障能力。为实现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及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奠定基础。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信息互联互通作用,在实现信息惠民的基础上,实现多领域、宽渠道的金融消费功能,带动互联网、电信运营及自助查询设施等产业的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

在遵循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里统一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二)技术先进,开放兼容。

社会保障卡作为居民基础信息识别和获取的介质,不存储动态业务数据(应急信息写入除外)。项目采用的技术要具有先进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既满足当前各项业务需要,又预留未来应用拓展空间。“一卡通”建设应与现有业务系统做好衔接,实施过程只改造相关业务系统的接口和读卡终端,不改造其系统集成。

(三)资源共享,一卡通用。

通过社会保障卡整合各类政务及其他相关业务活动对智能卡的需要,不再发放功能单一或与社会保障卡功能重复的其他智能卡。整合我市已有项目建设成果,拓展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实现各类应用系统集成,做到集约建设、共享资源、协同运行。

(四)统筹兼顾,服务群众。

兼顾各方利益,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建设应用的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会保障以及各类公共服务业务,减轻群众负担,体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五)完善机制,确保安全。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体制和安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安全有序。

四、工作内容

(一)基础记录和查询应用。

通过社会保障卡记录持卡人的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就业失业登记信息、招聘求职信息、参保缴费凭证、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单等的查询和打印。

(二)养老保险应用。

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资格认证、参保缴费、待遇查询和领取等方面的应用。为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跨地区转移中应用奠定基础。

(三)医疗保险应用。

全面实现全市医疗保险持卡就医即时结算。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挂号、诊疗、取药、结算等就医全过程应用。利用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探索“一次插卡、社保账户和银行账户一并结算的技术方式”。进一步实现医疗保险省内跨地区持卡就医即时结算。

(四)其他社会保险应用。

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其他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申请等方面的应用。支持个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领取。实现全市工伤医疗费、生育医疗费持卡即时结算。

(五)就业服务应用。

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办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应用。利用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实现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资金发放。

(六)政府其他公共服务应用。

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入口查询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实现医疗求助、商保大病保险持卡衔接结算。通过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缴存各类费用,发放工资和各类财政补贴等。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

一是做好全省统一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领取及更换准备工作;二是更换全市各级业务经办机构及两定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社会保障卡读写机具;三是测试现有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系统与全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接口系统。

(二)第二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

一是着手更换现有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二是在医疗、工伤、生育三险业务领域启动全省统一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应用,以社会保障卡全市就诊、购药及待遇享受及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一卡通”为重点,逐步实现利用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实现参保人员的缴费。

(三)第三阶段(2015年4月—2015年6月)。

一是按照省人社厅统一规划安排,加快完成全市劳动就业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完成与全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接口系统建设;二是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办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应用;三是适时启动利用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实现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资金发放。

(四)第四阶段(2015年7月—2015年9月)。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规划安排,适时启动社会保障卡在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资格认证、参保缴费、待遇查询和领取等方面的应用。

(五)第五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1月)。

总结应用经验,探索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其他公共服务应用。重点加强与财政、卫生计生、民政、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及银行等相关部门协作,以全省统一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强化与市民“一卡通”服务平台融合,实现多领域、宽渠道社会保障加载的金融消费功能,实现数据共享,为各相关部门业务合作和相关公共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负责协调统一组织开展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成员如下:

组长:杜立智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铁友市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马兴涛市人社局副局长、市医保局局长

成员:王世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贵文市工信局副局长

赵卫星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马守德市民政局副局长

姚峰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侠市卫生计生委调研员

陈刚市社保局副局长

陈海波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飞市就业局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方恒军担任。

(二)工作职责。

1.市人社局:作为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障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制定社会保障卡制发卡计划、业务规范和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负责参保人员制卡所需信息的采集、清洗比对工作和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放和管理。

2.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组织社会保障卡应用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保障卡跨部门跨层级应用,提供技术指导。

3.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协调解决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建设资金和制卡费用,负责筹集建设资金,落实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资金。

4.市发改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建设立项工作,争取将全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建设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5.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负责配合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做好我市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技术应用协调工作;与合作银行共同做好金融业务服务系统与社会保障卡管理应用系统对接;协调合作银行对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在省内同行异地、跨行应用费用减免等工作。

6.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做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基础数据采集和信息比对,综合应用系统对接等协调配合工作。

7.其他相关应用单位:积极利用社会保障卡功能开展行业应用,按照《吉林省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对业务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建立行业用卡环境,优化业务规程。

(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从财政和合作金融机构等多方面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解决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经费、社会保障卡管理应用系统建设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改造和接口开发费用及读卡终端配置等费用,确保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强对外宣传。

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是我市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是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成果的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和积极使用社会保障卡,为顺利推进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一府两院”暂行办法

北京市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