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四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四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四政办发〔2009〕6号 |
|---|---|
| 颁布日期:2009-03-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四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四政办发〔2009〕6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切实提高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质量,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保障作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维护稳定、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引导、规范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等相关上位法和国家、省的相关政策规定,依法确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规范。
三、要突出规范性文件制发的重点,体现我市地方特色,以人为本、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使规范性文件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市情。
四、要集中力量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对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项目,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组织力量进行起草和调研论证,对需要听证、论证或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应主动与法制部门沟通,依法组织听证、论证或向社会征求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引入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制度,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争取把分歧和争议较大的问题解决在起草阶段。
五、要按要求及时将起草说明、送审稿及法律依据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时报送电子文本。起草说明包括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法律依据、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各界意见情况、成本效益分析情况和部门之间有分歧而未能协调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附件:2009年度四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二○○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
2009年度四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计划完成部分:
序号
文件名称
起草单位
1
四平市药品生产质量授权人管理办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实施意见
市安监局
3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事故调整处理工作意见
市安监局
4
四平市抗震防灾规划
市建设局
5
四平市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办法(修订)
市建设局
6
四平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市房产局
7
四平市《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实施细则
市民政局
8
四平市关于贯彻落实《沈阳军区、东北三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市人防办
9
四平市燃气事故处理暂行办法
市公用局
10
四平市城市供热管理规定(修订)
市公用局
11
四平市失业人员管理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
12
四平市促进就业工作指导意见
市劳动保障局
13
四平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
14
四平市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
15
四平市大额医疗费补充管理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
16
四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订)
市劳动保障局
17
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
二、调研论证部分:
序号
文件名称
起草单位
1
四平市人行步道管理办法
市建设局
2
四平市城乡规划管理实施办法
市建设局
3
四平市城市拆迁办法
市建设局
4
四平市生活垃圾处置及处置费管理办法
市建设局
5
四平市公厕管理办法
市建设局
6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若干规定
市建设局
7
四平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
市建设局
8
四平市抗震防灾应急预案
市建设局
9
四平市基建工地统一管理办法
市建设局
10
四平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算办法
市民政局
11
四平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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