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15年度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15年度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淮政办发〔2015〕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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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15年度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2015年度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淮安市2015年度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保障城乡统筹,依法开展全体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全市应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及城乡居民进行参保登记,摸清全市居民的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同人、同城、同库、同号”唯一的个人社保标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与公安、民政、财政、教育、卫生、工商、税务、统计、质监等部门加强对接,实现部门间资源共享、信息同步。
(二)实现各类保险基本覆盖。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力争参保率达9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
(三)提高社会保险政策普及率。通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使社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全市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社会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登记对象
全民参保登记对象以全市户籍人口为主,兼顾外来常住人口。
四、登记内容
居民的基本信息、就业状况、社会保险参保现状等。
五、登记方法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由各县(区)政府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佩带统一制作的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件,采取入户登记的方式,逐户上门调查,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具体操作办法由市人社局负责制定)。
六、工作安排
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年底基本完成,2016年之后逐步实现常态化运行。
(一)工作准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收集相关部门数据信息,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连通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组织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培训,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政策宣传,部署登记工作。各县(区)组织街道、社区(村)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培训,明确各项登记指标的要求,准确掌握登记内容、范围、要求和工作流程。
(二)信息比对。将金保系统数据库、城乡居民养老数据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数据库、城乡居民医保数据库、新农合数据库及我市公安户籍数据库信息提交省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进行比对。初步筛选未参保人员及信息缺失或错漏人员。
(三)入户登记。各县(区)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入户登记工作。按照登记内容,通过重点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对未参保人员、信息缺失或错漏人员等重点人群逐户逐人逐项进行登记核对。大中专院校、有职工集中居住区的企业由所在辖区进行登记。各县(区)对登记信息的质量进行抽查、复检,确保登记数据完整准确。
(四)分析利用。各级人社部门针对未参保人员基本信息,采取各种工作措施,实施社保扩面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淮安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财政、发改、税务、民政、教育、卫生、工商、统计、质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统筹协调,保障任务、措施、人员、经费到位,指导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任务分解、指导督促、宣传等工作。各县(区)参照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联动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一规范全民参保登记范围和对象,调查指标口径和系统建设等内容;负责制作入户调查证件、印制调查表、宣传资料,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负责做好与公安、财政、民政、教育、卫生、税务、工商、统计、质监等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生态新城、市工业园区、市盐化工新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所需工作经费,标准可按被调查登记人员人均2元安排。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登记(核对)所需的户号和详细户口所在地址等信息,协助市县(区)人社部门对现有参保数据与公安户籍信息进行比对整理。
市卫生和计生委:负责提供登记(核对)所需新农合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协助人社部门进行比对整理工作。
市教育局:协助开展中、小学生基本信息调查及比对整理工作。
市发改委:加强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与指导。
市地税局:定期向人社部门提供已正常纳税但未参保单位基本信息。
市工商局:定期向人社部门提供新注册登记单位的基本信息。
市民政局:定期向人社部门提供新批准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本信息以及殡葬死亡人员基本信息。
市质监局:定期向人社部门提供新成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
各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根据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要求,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统筹落实人力、物力、财力,认真组织实施好全民参保登记各项工作。
(三)政策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印发宣传手册,组织专家讲读,深入基层宣讲,在居民小区开辟宣传栏等多种有效形式,全方位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及具体任务,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引导城乡居民支持、配合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四)督促检查。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抓好落实,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督查,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淮安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兴尧副市长
副组长:江泽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唐卫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继祥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联建市发改委机关党委书记
韦晓梅市地税局副局长
于龙门市卫生和计生委副主任
薛祝其市教育局副局长
关晓卫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承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曦市工商局副局长
严夕夏市统计局副局长
吴林昌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徐承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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