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监测统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监测统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宁政办发(2012)50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监测统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2)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拟定的《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监测统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监测统计实施办法(试行)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2012年4月)
根据《关于建立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监测考核办法的意见》(宁委发〔2011〕64号)和《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监测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宁委办发〔2012〕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的监测统计工作,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分工
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发改委与市统计局牵头开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的统计监测工作,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总上报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监测情况,协调解决统计监测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市各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负责收集报送指标数据,汇总分析工作进程,并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业务沟通协调,做好区县分解目标的指导督查。每个部门负责指标分为牵头指标、配合指标和审核指标三类,牵头指标由责任部门汇总监测统计,配合指标需要责任部门向牵头部门报送,审核指标为需要责任部门审核确认的区县个性目标。(部门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二、报送要求
(一)明确责任人员。市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负责的牵头指标内容,将监测统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保证准确及时取得各项指标数据和相关信息资料。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牵头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市发改委、统计局汇总。
(二)报送时间要求。牵头指标中,要求季度报送的内容,由责任部门分别在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分四次报送;要求半年报送的内容,在7月20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分两次报送;要求年度报送的内容,在次年1月15日前先行预报,20日前对已经确认的数据进行调整。配合指标由责任部门提前2天报送到相应指标牵头部门。区县目标完成情况,提前2天报送市有关审核部门,同步由各区县发改局会同统计局分别汇总报送市发改委和统计局。
(三)材料报送方式。部门和区县的季度报送内容,通过电子信箱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和市统计局,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市发改委),[email protected](市统计局)。半年和全年报送内容,除了通过电子信箱报送外,同时提供纸质文件,由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发改委。
加快建立和完善网上信息报送和监测系统,近期完成并试运行。市发改委、统计局将部门和区县的现代化指标体系监测统计内容,汇总至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系统(南京市政务内网),并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数据报送、汇总、共享、分析等功能,全面展示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
根据半年监测统计结果,年中对部门和区县进行考核讲评。年末进行全年部门绩效考核和区县综合考核,部门和区县日常数据报送工作情况,将作为部门和区县年末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上下沟通。在统计监测过程中,要认真研究指标解释,避免统计误差。对于部分省定指标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还不明确的,要积极与省对口部门联系沟通,确保相关数据获得省对口部门的认可。对区县个性指标,市相关部门要与区县对口部门做好衔接,进一步完善并明确相关指标统计口径,加强对区县个性指标推进工作的指导。本办法试行过程中,如省有关指标统计口径细化和调整,将根据省定口径及时调整完善。
(二)强化质量控制。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制,建立数据报送台帐制度,科学合理统计和报送相关数据,做到谁提供数据谁负责解释来源,谁报送数据谁对数据质量负责。市统计局会同市监察局将对部门和区县数据统计工作进行抽查,对于在数据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有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年度参加部门绩效考核评优资格。
附件: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监测统计工作部门责任分工
附件:
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
监测统计工作部门责任分工
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一)牵头指标
1、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
2、科技创业家培养数
3、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集聚数量
指标口径:《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宁委办发〔2011〕70号)以及中组部组织国家千人计划明确的标准。
统计方法: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日常接受申报,每年在6月、12月分两次进行评审确定。科技创业家培养数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市科委组织实施,日常接受申报,每年在12月进行评审确定。千人计划创业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实施,汇总各区县申报名单上报中组部,中组部每年不定期进行评审确定。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321”人才的申报数和工作推进情况。(2)半年报送:全市和各区县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实际完成情况。(3)年末报送:全市和各区县“321”人才实际完成数。
二、市委宣传部
(一)牵头指标
1、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指标口径: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是指,本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文化产业部门生产的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统计方法: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统计局,根据全市和相关区县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文化产业推进工作情况。(2)半年报送:全市和各区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年末报送:全市和各区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全市数据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二)审核指标
1、鼓楼区:新增市级文化产业基地
指标口径:市级文化产业基地的标准,依据《南京市文化产业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宁文产〔2007〕2号)文件。
工作要求:鼓楼区提供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每季度报市委宣传部审核确认后,由市委宣传部报送。
三、市纪委(监察局)
(一)牵头指标
1、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
指标口径: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
统计方法:民意调查。
工作要求:(1)半年报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年末报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四、市委政法委
(一)牵头指标
1、法治建设满意度
指标口径:指通过对党政机关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公共权力行使、公民意识与社会秩序、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和民生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等方面的调查,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成果的认可程度。
统计方法:民意调查。
工作要求:(1)半年报送:全市法制建设工作情况。(2)年末报送:全市法治建设满意度(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五、市综治办
(一)牵头指标
1、公众安全感。
指标口径:既反映公众的安全程度,也反映人民群众对政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个部门工作绩效的认可程度。
统计方法:民意调查。
工作要求:(1)半年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平安建设工作情况。(2)年末报送:全市与各区县公众安全感(全市和区县数据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六、市委农工委
(一)牵头指标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统计方法:由市委农工委会同市统计局根据农村住户记帐调查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农民增收工作推进情况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年末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全市和区县数据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二)配合指标
1、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配合住建委)
工作要求:每季度将全市和相关郊县(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汇总报送市住建委。
七、市人社局
(一)牵头指标
1、最低工资标准
工作要求:依据省确定的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包括全市和各区县数据)。
2、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指标口径: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养老保险人数之和,占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总人口(按照省定口径)的比重。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总量变动情况。(2)半年报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测算数据。(3)年末报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3、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指标口径: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含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其他医疗保险(省级公费医疗、南京市公费医疗人数)参保人数之和,占本统筹区内户籍人口总数的比重。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总量变动情况。(2)半年报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测算数据。(3)年末报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4、失业保险覆盖率
指标口径: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比重。失业保险应参保人数=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数—私营企业业主数)—城镇单位与私营重复统计人数—机关单位从业人员数—调整因素。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机关单位从业人员数、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数、私营企业业主数来自统计部门。城镇单位与私营重复统计人数来自人社、工商、统计、民政(部分地区)的多部门会审数。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总量变动情况。(2)半年报送:失业保险覆盖率测算数据。(3)年末报送:失业保险覆盖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5、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员数
指标口径:指高技能人才总量占劳动者人数的比重。高技能人才包括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人员。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培养高技能人才数。(2)年末报送:全市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员数(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各区县培养高技能人才数。
6、新增就业人数
工作要求:每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新增就业人数。
八、市科委
(一)牵头指标
1、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指标口径:指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统计方法:由市科委会同市统计局计算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由各区县上报本区县R&D经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R&D经费支出额,市科委审核汇总报送。(2)半年报送:全市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测算数据。(3)全年数据:全市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2、建成孵化器孵化面积(含孵化器、加速器和中试用房)
指标口径:根据《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宁科规〔2011〕4号),获得市级及其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纳入省科技厅科技孵化器统计范畴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面积指孵化器使用总面积,包括办公用房、在孵企业用房、公共服务用房等部分。
统计方法:由各区县书面报孵化器建设材料,市科委审核认定。
工作要求:市科委每季度汇总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建成孵化器孵化面积。
3、集聚孵化器在孵企业
指标口径:集聚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在孵企业的总和(含区县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
统计方法:由各区县书面上报相关材料,市科委审核认定。
工作要求:市科委每季度汇总报送全市和各区县集聚孵化器在孵企业。
4、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培育数
指标口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依据国家认定标准。
工作要求:市科委每季度汇总报送全市和各区县新培育企业数。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
指标口径:指依托本市有关行业或领域内科技实力较强的重点科研机构、企业和高等院校优势学科组建的科研开发实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以国家、省、市级文件为准。
工作要求:市科委每季度报送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量变动情况。
6、新增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研发机构数
指标口径:指近五年内列入美国《福布斯》、美国《财富》杂志、英国《金融时报》世界500强名录的企业或列入美国财富杂志(中文版),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500强名录的企业,来本市设立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引进数量以签约为准。
工作要求:市科委每季度报送全市新增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研发机构数。
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指标口径:按照科技部发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领域范围内的所有企业,是全口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统计。
统计方法:由市科委会同市统计局计算。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部分省属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市统计局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市科委提供部分省属高新技术企业产值。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由市科委汇总形成全市、相关郊县(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全口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并根据统计局提供的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计算报送相应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2)年末报送: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9、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指标口径:在报告年度内每万人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发明专利授权量指发明人或单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一种独占权或专利权。
统计方法:数据均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数据公布至各省,再由省知识产权局向各所辖市发布具体数据信息,我市借助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再对打包的数据按邮政编码及地址进行分拣后向各区县发布。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发明专利授权量。(2)年末报送: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各区县发明专利授权量。
10、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
指标口径:研发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直接为研发活动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和办事人员。
统计方法:由市科委会同市统计局计算。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研发人员年当量数/万名劳动力人数。市统计局提供劳动力人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其他类别研发人员年当量数。市科委提供独立研发机构研发人员数及高等院校研发人员年当量数。
工作要求:(1)半年报送。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预测数据。(2)年末报送: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二)审核指标
1、玄武区:生物医药销售收入;集成电路设计销售收入;紫金(玄武)科技创业特别社区载体建设开工面积;
2、白下区:紫金(白下)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投资;紫金(白下)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新增载体面积;
3、建邺区:新城科技园服务业集聚区新增科技创新创业载体面积;
4、鼓楼区:科技服务业收入;模范马路创新街区引进企业数量;
5、下关区:新引进科技企业;
6、雨花台区:产学研合作项目;
7、浦口区: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新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数量;共建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开发区专利申请总量;高新技术开发区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8、溧水县:紫金(溧水)开发区创业特别社区入驻高科技企业。
工作要求:由各区县每季度将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市科委,市科委审核汇总报送。
九、市农委
(一)牵头指标
1、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指标口径:反映农业现代化程度,从农业产出效益、科技进步、产业经营、设施装备、生态环境、支持保障6个方面21项指标综合反映现代农业发展状况。
统计方法:根据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监测的21项指标,由市农委会同市统计局进行测算评估全市和各县(区)年度数据。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由市农委汇总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以下指标完成情况:农林牧副渔增加值、高效设施农业(渔业)面积比重、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重、财政支农增幅比一般预算支出增幅高出百分点。(2)半年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预测数据。(3)年末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2、林木覆盖率
指标口径:指林木覆盖面积占土地面积的比重。林木覆盖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土地面积中扣除大于10平方公里的湖泊水面及重盐碱地等面积。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由市农委汇总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绿化造林工作情况。(2)年末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林木覆盖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二)审核指标
1、溧水县:高效农业占耕地面积比重
2、高淳县:高效农业(渔业)面积占比
指标口径:按照省市明确的口径,统一采用高效设施农业(渔业)面积。
工作要求:各区县每季度将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市农委,市农委审核汇总报送。
十、市经信委
(一)牵头指标
1、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
指标口径:指全市涉软企业从事软件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IC设计六项业务收入的合计。
统计方法:由各涉软企业通过“中国南京软件”网在线统计填报系统直接报送软件收入指标及其构成情况,市经信委审核确认。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各涉软企业网上直接报送季度报表,由各区县汇总后,市经信委审核报送。(2)年度报送:各涉软企业网上直接报送年度报表并提交纸质报表,由各区县汇总后,市经信委审核报送。
2、单位GDP能耗
指标口径:全市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源消费量。区县主要是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费量。
统计方法:由市经信委会同市统计局进行计算。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各区县将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数据及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汇总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工业能耗数据及工作推进情况。(2)年末报送:全市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各区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二)审核指标
1、鼓楼区:新增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2、雨花台区:新增软件从业人员;新增软件产业面积;引进软件企业;软件谷软件业务收入;
3、江宁区:智能电网产值;无线通讯产值;新能源产值;
4、浦口区: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高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
5、溧水县:工业五大主导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6、高淳县: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新增产值。
工作要求:各区县每季度将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审核汇总报送。
十一、市住建委
(一)牵头指标
1、城市化水平
指标口径:指一个地区城镇常住人口占该地区常住总人口的比重。
统计方法:由省统计部门根据各地城市建设推进情况以及区划调整情况进行评估测算。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由相关郊县(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将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市住建委,市住建委汇总报送。(2)年末报送:配合统计局,报送城市化水平(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2、城镇家庭住房成套比例
指标口径:成套住房是指室外配套设施(道路、水、电、气等)和室内居住功能(具备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基本齐全的住房,拥有多套住房家庭选取一套居住的成套住房计算。
统计方法:由住建部门根据城镇住房建设情况,汇总统计。城镇家庭住房成套比例=居住成套住房的城镇家庭户数/城镇家庭总户数。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情况。(2)半年报送:城镇家庭住房成套比例预测数据。(3)年末报送:城镇家庭住房成套比例(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3、农村家庭住房成套比例
指标口径:指农村地区配套住房占总户数的比重,农村家庭配套住房统计口径为(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农村地区规划布点村,室外配套设施(水、电、气等)和室内居住功能(具备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基本齐全的住房。
统计方法:根据对农村家庭住房情况进行抽样调查,获得相关数据。
工作要求:(1)半年报送。农村家庭住房成套比例预测数据。(2)年末报送:农村家庭住房成套比例(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4、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率
指标口径: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户数占全部纳入保障家庭户数的比重。纳入保障家庭包括中等偏下收入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应保障群体。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保障性住房供给情况。(2)半年报送: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率预计数。(3)年末报送: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5、城镇绿化覆盖率
指标口径:指城镇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与建成区总面积的比例。统计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城市绿化工作推进情况。(2)半年报送:城镇绿化覆盖率预计数。(3)年末报送:城镇绿化覆盖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6、主城污水集中处理率
指标口径:指报告期内通过主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主城污水集中处理率=主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量/城市污水排放总量。
统计方法:依据城市建设统计相关基层表计算上报。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主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2)半年报送:主城污水集中处理率预计数。(3)年末报送:主城污水集中处理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7、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
指标口径:指达到村庄环境整治标准(省市村庄环境整治具体要求)的村庄个数占村庄总数的比重。村庄的统计口径为村民小组或集中居住小区。
统计方法:相关郊县将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上报住建委,市住建委审核汇总报送。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2)半年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3)年末报送:全市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相关郊县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
(二)审核指标
1、秦淮区老城保护复兴改造面积
工作要求:秦淮区每季度将由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市住建委,市住建委审核汇总报送。
十二、市商务局
(一)牵头指标
1、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
指标口径:指在经济增长率中最终消费所占的份额,即当年的最终消费增量与GDP增量的百分比(均按可比价计算)。最终消费是指全社会形成的对最终消费品(包括货物和服务)有支付能力的购买力总量。
统计方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统计局,根据经济年度发展情况进行核算。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当年最终消费-上年最终消费)/(当年GDP—上年GDP)×100%。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以及扩大消费工作推进情况。(2)年末报送:全市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各区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服务外包执行额
工作要求:每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服务外包执行额完成情况。
(二)审核指标
1、玄武区:电子商务销售收入;
2、秦淮区:调整建设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商贸设施面积;汽车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3、建邺区:开工建设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
4、下关区:建成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商贸设施建成面积。
工作要求:区县每季度将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核汇总报送。
十三、市工商局
(一)牵头指标
1、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指标口径:指拥有省级以上自主品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企业所创造的增加值与GDP之比。区县新申报自主品牌数,为市工商部门初审认定上报数。
统计方法:由市工商局会同市统计局,根据自主品牌企业情况进行核算。
工作要求:(1)半年报送:由市工商局初审认定,报送全市和各区县新申报自主品牌数。(2)年末报送:全市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各区县新申报自主品牌数。
(二)审核指标
1、玄武区:引进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商贸商务规模企业数;
2、秦淮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晨光1865园区入驻企业。
工作要求:区县每季度将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审核汇总报送。
十四、市财政局
(一)牵头指标
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工作要求:每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二)配合指标
1、财政支农增幅比一般预算支出增幅高百分点(配合市农委)
工作要求:每季度将全市和相关郊县完成数据报送市农委,由市农委汇总报送。
(三)审核指标
1、玄武区:新街口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现税收收入;徐庄软件产业基地实现税收收入;
2、白下区:商贸商务属地纳税亿元楼宇;商贸商务业实现税收收入;
3、秦淮区:夫子庙景区税收收入同比增长;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晨光1865园区税收收入同比增长;汽车服务业税收收入同比增长;
4、雨花台区:软件谷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5、江宁区:江宁开发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含科学园);
6、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预算收入;
7、溧水县:石湫影视基地实现税收。
工作要求:区县每季度将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汇总报送。
十五、市民政局
(一)牵头指标
1、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要求:年度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提高标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报送(包括全市和各区县数据)。
2、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2)半年报送: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测算数。(3)年末报送: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各区县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
3、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
指标口径:指达到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的社区数占城市社区总数的比重。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由市民政部门明确规定,并进行验收认定。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情况。(2)半年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3)年末报送:全市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各区县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
4、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
指标口径:指达到农村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的社区数占农村社区总数的比重。农村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由市民政部门明确规定,并进行验收认定。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农村和谐社区建设情况。(2)半年报送:全市和相关郊县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3)年末报送:全市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相关郊县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
(二)配合指标
1、城市化水平
工作要求:季度报送:将相关郊县(江宁、六合、浦口、溧水、高淳)街镇等区划调整变动情况,报送市住建委,由市住建委汇总报送。
十六、市文广新局
(一)牵头指标
1、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
指标口径:指按本地区常住人口计算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为地区内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站、艺术表演场馆建筑面积相加后的总面积。公共体育设施面积为地区内所有的标准体育场馆和非标准体育场馆面积,包括体育健身工程、文体中心(站)、体育活动场地、健身室等,以及属地学校对外开放的体育设施面积。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2)半年报送:全市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各区县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预计数。(3)年末报送:全市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各区县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
十七、市教育局
(一)牵头指标
1、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指标口径:指20—59岁人口群体中人均接受学历教育(不包括各种非学历培训)的年数。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20—59岁人口群体中每个人的受教育年限之和/20—59岁常住人口总数。
统计方法:由市教育局会同市统计局,根据抽样调查获得全市和各区县数据。
工作要求:(1)半年报送:全市和各区县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预测数据。(2)年末报送:全市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各区县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十八、市卫生局
(一)牵头指标
1、人均预期寿命
指标口径:人均预期寿命是指0岁时的预期寿命。预期寿命即在某一死亡水平下,已经活到X年龄的人群平均还有可能继续存活的年岁数。
统计方法:由市卫生局会同市统计局对年度人均预期寿命进行测算。主要依据全市当年死亡资料(死亡人数和死亡者的年龄)和全市户籍人口资料(总人数和年龄组的构成)。
工作要求:年末报送全市人均预期寿命(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2、每千人拥有医生数
指标口径:指某地区每千人拥有的执业(助理)医师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指具有执业医师证书及其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包括聘任人员及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数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工作要求:年末报送全市每千人拥有医生数(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二)配合指标
1、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配合人社局)
工作要求:每季度报送全市累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
十九、市体育局
(一)牵头指标
1、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指标口径:指体育产业增加值与GDP的比率。体育产业增加值为社会公众提供体育服务和产品的活动,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
统计方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名印发的《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体育及相关产业主要包括:体育组织管理活动、体育场馆管理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中介活动、其他体育活动、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体育产品的制造、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体育产品的销售、体育场馆建筑活动等八类活动的统计。由工商部门定期提供体育及相关产业的企业名录,市体育局会同市统计局,调查规模以上企业情况,获得全市体育及相关产业相关数据。
工作要求:每半年报送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预计数。
2、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覆盖率
指标口径:达到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标准的社区数占辖区内社区总数的比重。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就是居民在县级以上主城区内以正常速度步行10分钟左右(直线距离800—1000米),就有一处可供开展健身活动的场馆(地)或设施。同时,群众还可以获得健身指导、健身知识、健身咨询等服务。
统计方法:由各区县书面上报相关材料,市体育局根据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标准(设施的建管用标准、组织建设标准、活动建设标准、健身指导标准、信息服务标准)审核认定。
工作要求:每半年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覆盖率预计数。
(二)配合指标
1、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配合文广新局报送公共体育设施面积)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情况。(2)半年报送:全市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预测数据。(3)年末报送: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定的全市数据,汇总到文广新局。
二十、市交通局
(一)牵头指标
1、港口集装箱吞吐量
工作要求:每季度报送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完成数据。
2、主城区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指标口径:指城市居民出行方式中选择公共交通的出行量占总出行量的比重。公共交通出行包括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出租车及城市轮渡等出行方式;总出行除包括公共交通出行外,还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等其他所有方式。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情况。(2)半年报送:主城区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预计数。(3)年末报送:主城区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3、镇村公共交通开通率
指标口径:指已开通镇村公交的乡镇个数占乡镇总数的比重。镇村公交指以乡镇为单位或者相邻几个乡镇为片区,连接乡镇至行政村(镇与镇之间、镇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具有公交基本特征的客运线路。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相关区县镇村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情况。(2)半年报送:全市和相关区县镇村公共交通开通率。(3)年末报送:镇村公共交通开通率(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相关区县镇村公共交通开通率。
二十一、市城管局
(一)牵头指标
1、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
指标口径:指各区内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分类收集办法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区域的人口数所占该区总人口的比重。
统计方法:以区为单位统计。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相关区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推进情况。(2)半年报送:全市和相关区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
二十二、市投促委
(一)牵头指标
1、机场货邮吞吐量
工作要求:季度报送全市机场货邮吞吐量数据。
2、国际(地区)航班数量
工作要求:季度报送全市国际(地区)航班数量相关数据。
(二)配合指标
1、新增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研发机构数(配合科委)
工作要求:季度报送全市新增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研发机构数,汇总至市科委。
二十三、市环保局
(一)牵头指标
1、单位GDP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强度4项指标
指标口径:各区县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扣除市管企业的排放量,区县GDP中也扣除市管企业工业增加值。
统计方法:某项污染物的排放强度=该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GDP(GDP按可比价计算)。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各区县向市环保局上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情况;管网建设及污水收集率提升情况;种植业及养殖业污染治理;脱硫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情况;关闭“三高两低”企业情况;清洁能源改造情况;机动车污染治理情况。由市环保局汇总报送。(2)半年报送:全市和相关区县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预测数据。(3)年末报送: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数据(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相关区县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数据。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指标口径:全市按照9个国控点空气自动站日平均值计算API优良率。相关区县按照各区县辖区范围内(辖区内未建成自动站点前,秦淮区暂以瑞金路站点计,下关区暂以草场门站点计)所设空气自动站日平均值计算API优良率。
统计方法:以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环境空气质量,将当日API指数达到优秀或良好的天数记为优良天数,计算出空气质量优良比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全年总天数x100%。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相关区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监测情况,以及具体工作推进情况:工业废气治理;扬尘控制;机动车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2)年末报送: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相关区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3、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
指标口径:以国家和地方地表水监测断面为基础,考核其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
统计方法: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Ⅰ—Ⅲ类断面数/监测断面总数。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水环境治理情况,包括黑臭河道治理,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以及工业废水污染防治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监测数据。(2)年末报送:全市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4、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率
指标口径:污水处理率指镇街建成区每年由镇街污水处理厂处理或接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并达标排放的生活污水总量与镇街建成区每年产生的生活污水总量的比率。
统计方法: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率=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量/镇街建成区污水排放总量。统计范围:三区两县镇街(含县城镇)建成区。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相关区县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以及安装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控设施。(2)半年报送:全市和相关区县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率预计数。
二十四、市金融办
(一)审核指标
1、白下区:金融业新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数;
2、建邺区:引进金融机构数;引进金融人才数;河西CBD金融集聚区新增金融产业载体面积;
3、浦口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增IPO及新三板企业数。
工作要求:相关区县每季度将完成情况报送市金融办,由市金融办审核汇总报送。
二十五、市旅游园林局
(一)审核指标
1、秦淮区:旅游总收入;
2、下关区:旅游总收入;
3、溧水县:傅家边休闲旅游集聚区接待游客数;
4、高淳县:旅游业总收入。
工作要求:相关区县每季度将完成情况上报市旅游园林局,由市旅游园林局审核汇总报送。
二十六、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
(一)牵头指标
1、城市居民基尼系数
指标口径:指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统计方法:对全市城市经常性记帐户家庭进行收入情况调查,计算所得。
工作要求:年末报送城市居民基尼系数(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二十七、市统计局、发改委
(一)牵头指标
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和各区县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年末报送: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总量数据(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4、每千人国际互联网用户数
指标口径:国际互联网用户包括固定宽带接入用户和移动互联网用户。其中:固定宽带接入用户,指在电信企业登记注册,通过各种宽带接入方式和普通专线接入公众互联网的用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指通过移动方式接入公众互联网或WAP网站的用户。
统计方法:根据南京市主要互联网运营商业务数据统计,人口数据采用常住人口。
工作要求:汇总认定全市每千人国际互联网用户数(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
5、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工作要求:(1)季度报送: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各区县服务业增加值完成情况,以及全市和各区县服务业发展情况。(2)年末报送: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需与省对口部门衔接,获得省初步认可),各区县服务业增加值。
(二)配合指标(市统计局)
1、涉及全市和区县人口相关数据
工作要求:每半年将全市和相关区县相关人口数据,提供给市各有关部门。全市和相关区县相关人口数据初步定义为按照前三年的平均增长速度进行测算。
2、农林牧副渔增加值(配合市农委)。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配合市科委)。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其他类别研发人员数(配合市科委)。
5、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配合市委宣传部)。
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配合市委农工委)。
7、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配合市科委)。
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配合市科委)。
9、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配合市科委)。
10、单位GDP能耗(配合市经信委)。
11、城市化水平(配合市住建委)。
12、现代农业发展水平(配合市农委)。
13、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配合市商务局)。
14、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配合市工商局)。
1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配合市教育局)。
16、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配合市体育局)。
17、人均预期寿命(配合卫生局)
(三)审核指标
个性指标:
1、玄武区:孝陵卫科技生态绿谷新增载体面积;
2、白下区: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智能交通、物联网、云计算)收入;新街口金融商务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新街口金融商务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投资;
3、建邺区:国家级以上大型会展;南京新城科技园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投资;河西CBD金融集聚区建设投资;
4、鼓楼区:引进省级以上总部企业;模范马路创新街区载体建设开工面积;江东软件城载体建设开工面积;江东软件城载体建设竣工面积;
5、下关区:下关滨江区域老城改造投资;紫金(下关)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改造装修面积;华能南京滨江总部基地开工建设面积;航运服务业营业收入;
6、雨花台区:软件谷服务业增加值;软件谷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7、栖霞区:电子信息产业产值;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电子信息产业利润;经济技术开发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增加值;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引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数;
8、江宁区:汽车制造业产值;江宁开发区工业增加值(含科学园);江宁开发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含科学园);江宁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含科学园);
9、六合区:化工新材料产值;化工新材料销售收入;化工新材料产值占规模工业产值比重;化工新材料利税总额;化工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化工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率;化工园港口货物吞吐量;化工园化工电子商务交易额;
10、溧水县: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白马农业硅谷投入;
11、高淳县:建筑业总产值;水运营业收入;水产批发市场销售额;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产值;经济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农业园区产值。
工作要求:相关区县每季度将指标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市统计局,市发改委会同市统计局审核确认。
重点项目:
1、玄武区:南京常发广场(2012年投资5亿元);紫金(聚宝山)科技创业特别社区(2012年投资2亿元);
2、白下区:中航科技大厦项目(2012年投资9000万元);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高科技人才创业中心综合楼项目(2012年投资5000万元);
3、秦淮区:洪家园商务商业中心项目(2012年投资5亿元);门东箍桶巷—三条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复兴项目(2012年投资3亿元);
4、建邺区:南京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项目(2012年投资6亿元);南京新城科技园物联网产业园项目(2012年投资5.6亿元);
5、鼓楼区:联创科技大厦项目(2012年投资3亿元);紫金(模范马路)科技创业特别社区(2012年投资2亿元);
6、下关区:南京长江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项目(2012年投资5亿元);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2012年投资1亿元);
7、雨花台区:江苏集群软件项目(2012年投资2.7亿元);滨江大道跨秦淮新河桥(2012年投资1亿元);
8、栖霞区:华能金陵燃机热电联产项目(2012年投资10亿元);南京紫东国际创意园项目(2012年投资4.5亿元);
9、浦口区:雨润肉食品加工项目(2012年投资15亿元);新城金融总部大厦S02、S06建筑群项目(2012年投资9.6亿元);
10、江宁区: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科研产业基地项目(2012年投资7亿元);南瑞继保智能化电气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2012年投资3亿元);
11、六合区:南京祥润肉食品有限公司肉制品加工项目(2012年投资5亿元);紫金(中山)科技创业特别社区(2012年投资2亿元);
12、溧水县:江苏(国家)未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2012年投资2亿元);江苏南京白马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2年投资5亿元);
13、高淳县:南京展华电子有限公司HDI线路板项目(2012年投资6.5亿元);高淳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项目(二期)(2012年投资2亿元)。
工作要求:相关区县每季度将项目推进情况和完成投资额,上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会同市统计局审核确认。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