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聘请高级经济顾问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通政办发〔2010〕119号
颁布日期:2010-07-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聘请高级经济顾问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南通市人民政府聘请高级经济顾问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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