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锡政办发〔2015〕61号
颁布日期:2015-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5〕6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社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29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民生幸福工程”部署,以我市常住人口为主要对象,依法开展全体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举措,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二、目标任务

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总体目标是:建立我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形成覆盖我市常住人口的完整准确、动态维护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从而提高社会保险扩面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的目标。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自2015年开始全面启动,2016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登记工作,并建立起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维护机制。具体任务是:

(一)以覆盖人数最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数据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跨部门的数据比对。通过开展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核查等工作,确保现有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规范、完整和准确。

(二)依托“江苏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比对平台”,开发和完善我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形成覆盖本市常住人口的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实现各类社会保险已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登记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分级动态维护的管理机制。

(三)以本市常住人口为对象,以人员基本信息、就业状况、社会保险参保现状等为主要内容,以未就业、未参保人群为重点,开展全民参保入户登记工作。通过全民参保登记,摸清参保底数、找准扩面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保政策宣传,督促、鼓励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实现本市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三、方法和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采取“先数据比对、后现场核查”的方法进行。“先数据比对”即利用公安、税务等部门的常住人口和从业人员信息等信息,与现有社会保险系统中参保信息进行比对,产生常住人口未参保人员信息;“后现场核查”即将通过数据比对后产生的未参保人员按行政区域分配到各市(县)、区、街道和社区,由各市(县)、区组织开展对未参保人员进行入户核查;核对后的未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成我市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实行动态更新维护。

四、时间进度安排

全市计划用近一年半时间完成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5年3月至6月)

1.制定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意见报市政府发文;

2.完成对公安、地税等部门常住人口、从业人员等数据项的可应用调研和分析,确定主要比对数据源;

3.确定“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业务需求,并进行系统开发和测试;

4.进行常住人口基本信息与本市社保业务系统比对,产生“未参保人员数据”和“已参保人员但重点信息缺失人员数据”;

5.制定“全民参保登记操作办法”。

(二)入户现场核查和数据登记处理阶段(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

1.召开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动员大会,对各市(县)、区开展入户核查进行全面部署;

2.充分宣传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同时进行入户核查的培训;

3、各市(县)、区选择试点社区进行入户核查的试点工作;

4.2015年9月底前,各市(县)、区根据试点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工作方案,并对本行政区域全面部署入户登记核查工作。

5.制定“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监管方案”以及“全民参保登记考核办法”;

6.2016年3月底前,完成各市(县)、区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和修正工作,产生全市“未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同时,完成已参保但重点信息缺失人员数据的录入和修正工作。

(三)考评验收及动态维护阶段(2016年4月至6月)

1.完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已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和“未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数据”的动态跟踪维护;

2.根据“全民参保登记考核办法”,对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等进行评估考核;

3.根据全民参保登记的数据情况,形成完整的调研报告,提出对我市今后开展社保扩面工作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4.建立起全市全民参保登记的动态维护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工作量和难度较大,各市(县)、区和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准发力,务求实效。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配置经办力量,推动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高效开展,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成立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小组,由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民政局、统计局、教育局、工商局、计生委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各市(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人社局和市社保中心作为主要牵头单位,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计划拟定、软件开发、宣传动员、业务培训、数据比对、工作督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公安、地税和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提供全市常住人口、从业人员、学生信息、单位登记注册等相关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互动;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提供工作经费保障;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组织实施,组织现场核查、填写登记表、数据录入和动态维护等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保中心,主要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事务工作的督导、各区登记工作的考核和协调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联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对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管理,以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为契机,建立公安、民政、地税等相关部门数据定期共享机制,建立常态的登记信息更新机制。要以居民身份证号为社会保障号,实现“同人、同城、同库、同号”,为社保动态管理夯实基础。

(三)抓好宣传培训。市人社局和社保中心、各市(县)、区要切实加大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有关政策,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全民对社会保险全民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民参保意识。

(四)加强监督考核。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小组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组织开展督查考评工作。各市(县)、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及时进行督查,并将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保本行政区域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开展、按时完成。

(五)落实经费保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参与度广,时间跨度长,工作质量要求高,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所需经费从社会保障管理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以确保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江阴市、宜兴市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附件:无锡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小组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联系电话:市社保中心82766859)

附件:

无锡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小组

组长:市人社局局长周文栋

副组长:市人社局副局长褚一波

市社保中心副主任沈挺

成员:市公安局副局长龚清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吴迎春

无锡地税局总会计师严郓

市民政局副局长严健媛

市统计局副局长周建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符菊成

市工商局副局长顾子刚

市计生委副主任杨如年

江阴市人社局局长季相云

宜兴市人社局局长蒋德荣

锡山区人社局局长孙军伟

惠山区人社局局长何国清

滨湖区人社局局长郝海平

崇安区人社局局长沈雪霞

南长区人社局局长杨曙

北塘区人社局局长程宏庆

新区人社局局长陈端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保中心。社保中心沈挺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和社保中心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一府两院”暂行办法

北京市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