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发改委无锡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发改委无锡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发改委无锡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人口计生委、市发改委《无锡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无锡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
市人口计生委市发改委
(2011年10月)
“十二五”时期是无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锡委发〔2010〕6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锡政发〔2011〕27号)、《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纲要〉的通知》(锡委发〔2011〕55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决定》(锡委发〔2008〕50号),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
第一节“十一五”人口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综合治理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有力促进了人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人口总量适度增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年均计划生育率达99.7%以上,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3‰左右,户籍人口自然增长接近零,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0左右。人口数量综合调控机制初步形成,常住人口年均净增16万人,年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20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637.56万人,其中市区、江阴、宜兴分别为354.44万人、159.54万人、123.58万人,实现了全市“十一五”规划人口总量调控的预期目标。
二、人口素质稳步提升。人口健康素质显著改善,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4/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9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均低于6‰,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7.65岁,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人口文化素质逐年提高,外来劳动年龄人口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比例从10.50%提高到15.7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2.9%,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62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108万人,高层次人才超过7万人,人才技能水平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
三、人口结构性问题有所改善。全市出生性别比持续攀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从115.81下降到111.82,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从121.63下降到115.76。老龄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养老机构131家,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中心517个,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1万张,其中社会办养老床位占30%,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从14.7张增加到22张,老年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65.40%。
四、人口分布趋于合理。全市常住人口密度达1378人/平方公里,其中老城区(崇安、南长、北塘)人口密度为1.32万人/平方公里。人口分布仍以老城区为核心,但老城区人口集聚强度有所下降,新城区和江阴市、宜兴市人口集聚效应显现。城乡人口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总体趋于协调。人口城市化率达到70.95%,城市人口集聚、环境质量、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与国内先进地区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住宅面积、人均GDP等城市发展指标已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五、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协调发展。全市劳动适龄人口保持较快增长,平均每年增加16万人左右,2010年末达到460多万人,社会从业人员平均每年增加18.78万人,2010年末达380多万人。与“十五”期末比较,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分别下降5.8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了5.9个百分点。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六、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决定》及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市规划指导、区协调监督、街道(镇)组织落实、社区(村)综合服务”的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统筹加强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一证二合同三承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全市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人口计生部门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中的综合协调和规划指导职能,形成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无锡模式”。无锡市被评为全国首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
“十一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的实践表明,人口问题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问题,与民生改善、社会建设、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必须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摆上重要位置,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加强人口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升人口发展潜能,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十二五”人口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全市人口发展面临产业结构优化转型、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社会事业功能完善、人口管理体制创新等有利条件,但也存在人口规模增长较快、人力资源质量提升缓慢、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等不利影响,人口压力进一步增大,人口发展的挑战和机遇并存。从长远来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保障的任务仍然艰巨。
一、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突出矛盾难以有效缓解。根据“十一五”人口发展态势,全市常住人口规模将从2010年的637.56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720多万人,年增长率达2.38%;户籍人口年均净增4.67万人,到2015年末约为490万人(其中约3%离开本市半年以上,在外省市居住);居住半年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口年均净增11.6万人,到2015年末约为245万人;本市户籍人口出生数稳定在年均3.9万人左右,流动人口出生数将从2010年的3万人逐年上升到2015年的4万人左右。而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水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还滞后于人口增长的速度等因素,全市人口容量为680万人。人口过快增长仍然是我市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二、人口素质不容乐观,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的任务十分紧迫。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迫切需要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升、人力资源充分开发和管理创新转变。而目前全市新增劳动年龄人口中90%以上为外来务工人员,其中80%以上仅有初中或以下文化程度,70%以上就业于一般加工企业。全市人才总量、素质、结构与建设高科技城的目标要求还不适应,高层次、创新型、领军型、国际化人才数量极少,物联网、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微电子、新材料与新型显示等新兴产业急需的尖端人才匮乏,专业技术人员的产业、行业分布失衡,与城市现代化和国际化要求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层级开发培训体系亟待健全完善。相对于周边地区,我市在政策环境、公共服务、城市文化、人居环境等城市软实力方面吸引优质人才和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尚不明显。
三、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人口红利效应不断缩减。随着1949-1959年全国第一次出生高峰人口陆续迈入60岁以上老年人口行列,到2015年末,全市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120万人,常住人口老龄化比例将从2010年的15.64%上升到2015年的17.70%。本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达到115万人,年均净增4.46万人,人口老龄化比例从19.6%上升到23.17%。全市老年抚养系数(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与15-64周岁人口之比)将达到20.76%,比2010年上升4.31个百分点。我市将呈现老年人口数和高龄老年人口数迅速增长的“双高”态势,5年内8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增长13%左右。与此同时,劳动年龄人口供给速度趋缓,与“十一五”时期相比,年均增长量下降近50%。全市养老保险基金面临收支失衡风险。
四、人口城市化进入关键期,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压力加剧。受“长三角”城市一体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影响,我市城镇人口将持续较快增长,人口城市化发展步入高级阶段。到2015年,全市城镇人口将达到560万人左右,呈现外来人口多、人户分离者多及就地城镇化居民多的特点。城镇人口不断集聚促使公共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并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公共产品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商务人口、旅游人口、通勤人口、外国人口数量不断攀升,对城市承载能力、环境容量、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带来新的挑战;城市化进程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等问题更需关注和解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提升。
五、传统家庭功能弱化,家庭人口结构变动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加深。受人口流动、离婚率升高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家庭结构和功能正在发生变化,呈现规模小型化、结构多样化、居住离散化、关系松散化的趋势和特点。我市单人家庭比例已达13%以上,空巢老人家庭、独居老人家庭占全市有老年人的家庭比例已分别超过58%和12%,全市离婚率达到2.47‰,均高于我国大中城市平均水平,预计还将持续攀升。传统家庭功能弱化,家庭婚姻、生育、子女教育、养老等方面出现新问题,亟需增强政府在促进家庭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职能,把家庭作为促进“幸福无锡”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健全家庭福利政策,增进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发展战略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和建设“生态城、旅游服务城、高科技城、宜居城”的城市发展定位,强化人口发展综合调控,以优化人口年龄和文化结构、增强城市发展核心竞争力为导向,大力实施人力资本优先发展战略,更加注重制度创新,更加注重政策引导,更加注重公共服务,更加注重家庭发展,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进一步提升人口素质发展潜能,努力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促进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处理人口与发展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统一性,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社会公共福利。发挥人口发展在城乡统筹、环境保护、资源优化配置中的能动作用,着眼长远,突出优化人口结构,统筹规划和调控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的均衡发展。
二、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把人口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规划,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区域协作、社会参与、群众自治的工作格局。发挥人口发展规划在人口宏观调控上的导向作用,运用经济、科技、法律、行政管理手段和社会政策、社会工作,破解人口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创新人口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思路方法,积极应对人口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实现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由注重人的数量和行为管理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转变;由传统分散管理向综合管理服务转变;由“条块分割、以条为主”向“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转变;由政府统揽向社区化、社会化、规范化转变。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人口发展的功能定位、政策导向、发展基础和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分类指导,探索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模式,健全完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开展人口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制订落实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第三节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要以结构优化为导向,把人口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人均受教育年限等作为约束性指标,把人口总量作为指导性指标,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无锡加快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人口结构不断改善,人口素质大幅度提高。出生性别比趋向正常。人口老龄化率控制在17.7%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6‰以内。市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每万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大于1500人,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5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26%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5年。
二、人口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有机协调。中心老城区人口密度控制在1.6万人/平方公里以内,太湖新城、锡东新城等新城区人口集聚能力显著提升,形成老城区与新城区、江阴市、宜兴市之间的合理人口梯度分布。市域人口城市化率达到75%,市区达到80%,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统筹协调、权责统一、高效运转的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现居住地人口信息登记率达98%以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常住人口统计监测工作体系。以居住证为核心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全覆盖。流动人口现居住地服务管理率达95%以上。
四、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均衡增长,实现人口与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4‰左右,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8%以上。人口数量调控机制不断完善,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700万人左右,其中市区控制在390万人左右、江阴市控制在175万人左右、宜兴市控制在135万人左右。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缓解人口结构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将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各级政府和人口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责范畴,强化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制定实施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政策,营造有利于男性和女性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药械市场管理,规范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和计划生育手术器械的经营管理。完善出生统计监测体系,全面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以住院分娩和出生医学证明为切入点,建立出生人口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加强对怀孕妇女的孕期跟踪管理。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卫生、人口计生、药监、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两非”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宣传倡导、依法行政、利益导向等多种措施,促进群众婚育观念和行为的转变,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深化人口老龄化重大前瞻性问题研究,研究制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加大对具有较高学历和中高级职业技能年轻就业人口的引进力度,迁入人口中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口达到80%以上,缓解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压力。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障体系,实现养老服务从适度普惠型向全面均等化的历史跨越,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落实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推动各种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对接,切实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加快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现代养老体系,到2015年每百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达到3.4张。探索建立老年服务志愿者、照料储蓄、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制度,出台优惠政策促进为老服务产业发展。构建积极老龄化社会,鼓励老年人“老有所为”,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人才开发体系,积极发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知识和经验密集型产业,增加老年人就业机会。
三、促进外来人口社会融合。把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各地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预算范围。加大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侵权案件,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外来农民工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90%以上。鼓励青年农民工参加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完善落实农民工专项培训补贴制度。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将长期职业教育和短期就业培训相结合,实施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等方式,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就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提供公平就业的环境和条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政策,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法律援助、住房等方面享有均等化服务。充分发挥文化、宗教的积极作用,促进少数民族来锡人口的社会融入,提升对外国国籍来锡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努力构建文化多元、文明共享、和谐共处的现代城市社会。
四、努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家庭福利政策体系,探索建立家庭危机社会干预机制,提高家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探索出台有利于促进零就业和低收入家庭就业、创业、创收的贴息小额贷款等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残疾人家庭、特困重病家庭、单亲家庭、孤寡老人、流浪儿童等特殊、贫困家庭和群体的救助和扶持力度。加快建设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加强家庭生活、残障康复、老年人照料、青少年教育、婴幼儿早期教育、妇女儿童关爱等家庭服务功能建设,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加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整合人口文化资源,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婚育新风和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社会风尚。
第二节大力提升人口素质,集聚人力资源优势
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制定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措施,为包括外来流动人口在内的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跟踪随访等免费服务,确保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均能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实现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加强市(县)、区级服务机构优生实验室建设,配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所需设备和仪器,提高服务质量。以市(县)、区和街道(镇)技术服务人员为重点,加强专项技能培训,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能力。重视发挥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在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机制。
二、提升市民身心健康素质。全面建设健康城市,改善城市健康环境,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努力消除或减少工业化、城市化对人口健康的威胁,建设“蓝天、碧水、绿色、清静”的美好家园。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工程,推进体育设施免费向市民开放,构建并不断完善以运动设施、团队组织、体质监测和信息咨询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关注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身心健康,加大残疾人康复工作力度,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使之真正实现“人人享受康复服务”。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体系,加快完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大力开展市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增强市民健康意识,重视市民心理健康,切实提高市民身心健康水平,2015年,常住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
三、提升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构建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多层次终身教育体系,加快构建学习型社会。协同发展早期教育和幼儿教育,满足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加快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全日制早教机构,努力满足不同层次的早期教养服务需求。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和竞争能力,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加快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促进特殊教育提升发展,优化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优化高等教育专业结构,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校教育真正面向社会。鼓励发展社会力量办学和提供教育培训。鼓励市民参加外语学习和涉外礼仪培训,提升城市国际化形象。
四、提升市民文明道德素质。以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大力弘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代精神和城市精神为主要内涵的先进城市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尊老爱幼、文明礼让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动诚信社会建设。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四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大力倡导市民文明行为,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倡导节约、环保、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五、全面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人才吸引、人尽其才的制度建设和政策设计,加大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力度,到2015年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重达到16%以上。建立健全与创新驱动相匹配的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实施产业人才集聚工程,2015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达到150万人,加快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高科技人才和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建立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吸引海内外领军型人才,加快人才国际化步伐。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新兴产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强化本地人才生产基地建设,实现本地人才培育与产业发展互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人才管理、评价、分配、激励、流动和保障机制。增强城市软实力对人才的吸引力,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集聚和潜能发挥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三节优化人口空间分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优化人口城市化空间格局。坚持生态约束、生活集聚、功能协调、效益兼顾的原则,制定实施城市发展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完善以无锡市主中心,江阴和宜兴副中心、锡澄城市发展轴、环太湖城镇发展带和沿江城市发展带的“一体两翼、一轴两带”的空间结构。科学规划CBD区域人口规模,中心老城区年均人口增长率控制在1.4%以内,人口密度低于1.6万人/平方公里。加快太湖(蠡湖)新城、惠山新城、锡东新城、科技新城、锡西新城等新城区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卫星城镇,协调中心城区和周边中小城镇的发展,引导中心城区人口向新城区、卫星城镇集聚,形成老城区、新城区、卫星城镇与中小城镇之间合理的人口梯度分布,加快构筑开放互补、有序流动、均衡发展的人口城市化新体系。
二、实施功能区人口调控政策。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市场调节、政策推动、利益导向、产业布局、房地产建设、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多种杠杆有机结合的人口布局调整和优化机制,通过发展要素在城乡、区域间的有效配置,进一步优化人口空间布局,使人口分布与城市形态、功能相适应,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对人口集聚区要加大产业投资,促进产业集聚和经济发展,加快住宅开发建设,完善交通、教育、医疗、购物、休闲场所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人口发展功能区,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构建人口疏散区、人口限制区、人口稳定区、人口集聚区等四类人口发展功能区。对人口限制区和疏散区要通过调控区域产业结构控制人口迁入、引导人口迁出,控制区域资金的投入力度,通过住宅建设的再规划,防止住宅建设过度开发,严格控制大型居住区的规划建设。对人口稳定区要控制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人口和劳动者素质结构,进一步完善区域社会公共配套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第四节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人口发展环境
一、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体制。深化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制创新,按照构建“市规划指导、区(市)协调监督、街道(镇)组织落实、社区(村)综合服务”新体制的要求,切实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工作任务列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统筹对本市户籍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人口发展宏观调控、规划指导、综合协调、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政府职能,进一步落实基层人口服务管理资源的统筹和整合,加快形成统筹协调、权责统一、高效运转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新格局。
二、强化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围绕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重大关系问题,深入开展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重视研究人口因素对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深刻影响,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均衡发展。着力构建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形成以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开发、人口迁移流动、社会性别平等、人口老龄化、家庭福利等政策为一体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建立人口发展政策协调制度,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之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估,推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完善人口发展动态监测体系。加快人口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涵盖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综合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现居住地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制度,开展对人口综合承载力的变动情况和人口协调发展程度的评估,为人口宏观调控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人口发展规划在人口宏观调控中的基础性导向作用,构建以人口发展规划为龙头、各项事业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围绕人口发展规划和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人口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规划实施的跟踪机制。探索建立人口发展动态仿真预警预报系统,科学预测人口发展趋势,发布人口安全预警信息,为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加强人口服务管理提供重要支撑。
四、加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建设。适应人口发展形势和群众需求,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按照公平公正、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通过改革和调整财政预算、社保统筹、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政治参与等体制和政策,构建完善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对社会管理规律的研究,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
第五节合理调控人口规模,保持人口适度增长
一、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落实兑现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建立城镇无业老年人口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在社会保障、就业培训、收入分配改革、征地补偿、社会救助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规范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免费制度,拓宽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渠道,积极开展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系列服务。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环节,推进文明执法,提高便民维权服务能力。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贯彻实施《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二、完善户籍迁移调控管理。积极推进户籍管理改革,逐步实现由户籍登记向居住登记转变。根据人口发展规划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制订实施分年度、分地区的户籍迁移调控目标,综合运用经济社会政策和有关工作措施,有计划地调控户籍人口迁移增长,形成人口发展规划、年度人口调控目标与人口准入条件协调衔接的机制。完善户籍准入政策体系,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并有合法稳定职业,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为基本条件的准入制;适当放大户籍迁入目标,确保各类紧缺人才和大学生无障碍落户;对获得“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市级或市级以上表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一律准予落户。加强户籍准入审核管理,注重发挥人口、发改、教育、人保、房管等有关部门在户籍准入管理中的协调、监督作用。
三、健全流动人口规模调控机制。逐步建立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机制,形成“政府调控产业、产业带动市场、市场选择去留”的流动人口规模调控格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有效调减经济增长对外来劳动力人口的过度需求。完善以居住证为核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体系,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自愿决策、自由选择、自主流动、自我发展”的制度保障。更大力度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强化配套政策措施,创新服务管理模式,落实兑现各项政策待遇,增强居住证的吸引力,切实提高居住证的领取率和使用率。深入推进“一证二合同三承诺”机制建设,综合运用“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等政策措施,加强流动人口调控管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对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加强人口服务管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到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纳入政绩考核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分别进行考核,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有关方面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人口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综合协调机制、督查指导机制和问责问效机制。
第二节健全人口发展投入保障机制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加大对人口发展和家庭福利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和落实财政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则。围绕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到“十二五”期末,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均财政投入要达到国家和省的要求。完善绩效挂钩、以奖代投(补)的激励机制,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人口发展领域,动员社会资源参与人口工作。
第三节加快“数字人口”工程建设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数字人口”要求,切实加强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完善全市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升系统的人口宏观调控管理和决策支撑功能,把该系统建设成为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服务于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性平台。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人口信息采集、交换、共享制度和人口统计协商制度,广泛开展监测分析、宏观决策、财务管理、行政执法、社会应急、政务公开、内部办公等各类业务,形成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人口信息化体系,准确掌握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人口综合信息,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和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人口信息依据。
第四节强化人口工作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教育资源,推进继续教育,提高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队伍能力素质。按照公务员法、执业医师法及职称、职业标准,加强对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早期教养指导、家庭保健、人口社工、人口信息统计分析等相关新职业的培训工作,培养一大批从事社会管理和社会工作的高中级人才。加快社区(村)级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建设步伐。
第五节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责范围,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民主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导,加大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动态跟踪和实施效果评估力度。建立规划评估和修订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的制定实施,积极发挥市人口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在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重要作用。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两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建立完善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在“十二五”期中和期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附件:1.无锡市“十二五”人口发展主要指标
2.无锡市“十二五”人口发展重大项目
附件1:
无锡市“十二五”人口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属性
2010年基数
2015年目标
人口数量
常住人口
万人
指导性
637.56
≤700
市区
万人
指导性
354.44
≤390
江阴
万人
指导性
159.54
≤175
宜兴
万人
指导性
123.58
≤135
人口自然增长率
‰
预期性
1.5
≤3
出生政策符合率
%
约束性
99.5
≥98
人口素质
新生儿缺陷发生率
‰
约束性
5.3
≤6
婴儿死亡率
‰
约束性
2.97
≤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约束性
4.57
≤8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约束性
3.67
≤6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岁
预期性
77.65
≥78
0-3岁婴幼儿早教服务率
%
预期性
—
≥80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预期性
52.9
≥60
每万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
人/每万人
约束性
1288
>1500
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约束性
9.62
≥10.5
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年
约束性
14.5
≥15.5
人口结构
出生性别比
100
预期性
112
基本正常
常住人口老龄化比重
%
约束性
15.64
≤17.7
人口抚养比
%
预期性
27.64
≤33
人口城市化率
%
预期性
69
≥75
人口服务管理
基本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
%
预期性
99
≥99
城镇登记失业率
%
预期性
2.6
≤4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
%
约束性
90
≥95
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
%
约束性
90
≥95
人均人口计生事业经费
元
约束性
30
达到国家和
省规定标准
附件2:
无锡市“十二五”人口发展重大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期限
项目目标
主要成效
主要部门
人口发展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工程
2011—2015年
形成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的综合调控机制,提高人口调控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开展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系列课题项目,构建人口发展调控政策体系。建立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体系,加强对人口发展动态的跟踪研究,定期发布人口发展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开发建设人口发展仿真模拟预警系统,提高人口预测预报和政策评估水平。
市人口计生委、发改委、公安局、统计局等
提升人口素质工程
2011—2015年
营造有利于人口素质提升的良好社会环境,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
实施优生促进工程,落实财政专项补助,建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实施0-3岁早教工程,建立早期教养服务体系,强化早教市场准入、指导和监管等工作。实施家庭健康促进工程,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实施残疾人保障工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程,关爱特殊人群。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市人口计生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保局、卫生局、文明办、妇儿工委办、残联等
“数字人口”工程
2011—2015年
深入推进全市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把该系统打造成服务于发展决策、服务于各级政府服务管理的基础性平台。
完善市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升级改造人口分析决策平台,提供人口公共信息发布、查询或交换、人口信息采集管理和统计分析、人口信息监督管理等服务;升级改造人口计生工作平台,完善育龄妇女信息采集管理和计划生育业务功能模块;开发二维和三维人口地理信息平台;加快建设人口和家庭公众服务网。
市人口计生委、市信电局、公安局、民政局等
社会性别平等促进
工程
2011—2015年
探索建立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长效机制,创造性别平等的社会发展环境。
加强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体制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2015年,全市出生性别比趋向正常。加强对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监测评估到。
市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卫生局、妇儿工委办、妇联等
新市民社会融入能力建设工程
2011—2015年
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让新市民无障碍融入无锡,促进幸福和谐社会建设。
深入实施“一证二合同三承诺”制度,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完善落实对外来劳动力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住房等政策,探索建立以居住证为核心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和集贸市场建立新市民服务中心,开展争创先进单位活动。组织开展以携手新市民为主题的系列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
市人口计生委、文明办、公安局、人保局、住保房管局、总工会、共青团市委、计生协等
家庭功能发展促进工程
2011—2015年
提高家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家庭可持续发展,推动以改善民生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创新。
探索建立家庭危机社会干预机制。建立高风险家庭社工责任通报制度,加强对高风险家庭发展能力的监测评估,开展家庭问题专业志愿者咨询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家庭福利政策体系。继续开展“生育关怀”系列行动,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探索出台零就业和低收入家庭就业、创业、创收扶持政策。吸引慈善资金投入,加大对各类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和扶持力度。
市人口计生委、民政局、人保局、卫生局、志愿者总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残联、计生协等
构建积极老龄社会促进工程
2011—2015年
充分开发利用“银发资源”,促进老龄产业发展,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能力,提高全市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人才开发体系。建立健全老年人才信息平台和老年人才交流中介机构,开展老年人才专项服务。积极发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知识和经验密集型产业和为老服务产业。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从事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
市人口计生委、民政局、人保局等
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2011—2015年
建设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拓展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内涵,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建设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加快技术设备升级,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国家和省级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国家级示范中心。依托各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阵地,积极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关爱生命全程服务。
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等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