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盐城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盐城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盐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盐城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盐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盐城300万妇女是“建设小康社会、推进跨越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履行政府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基本职责,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盐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盐城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盐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政策措施,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加大妇女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全面促进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促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妇女。盐城妇女发展的多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一)妇女的劳动就业条件不断改善。我市各级政府制定积极的就业倾斜政策,不断创造条件,广开就业门路,妇女就业领域进一步扩大,从业结构趋向合理。2010年底,我市女性就业人口为166万人,占就业人口的47.69%,比2005年增加18.06万人,实现了规划目标。女性在第三产业人员为61.8万人,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48.55%。妇女就业层次明显提高,科教文卫金融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女性从业人数上升,一批知识女性跻身于高科技领域和新兴产业。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劳动保护条例,全市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1%,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96.6%。全市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女性参加保险的人数大幅增加,生育保障覆盖率达9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妇女参保率为99.83%,实现了规划90%的目标。
(二)妇女的社会政治地位显著提高。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多渠道、多层次培养选拔女性人才,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省、市、县人大女代表分别占同级代表的25%、22.2%、28.4%;省、市、县政协女委员分别占同级委员的26.3%、20%、21.7%,均比上届有所提高。连续多年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均在32%以上,全市有女党员7.98万人,占总数17.6%,比2005年净增1.99万人。全市女性公务员占总数的14.8%,比2005年增2个百分点。市、县、镇(街道)三级党政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保持100%;市级党政部门班子中50%以上配有女干部。全市1842个村100%配备了妇代会主任,村妇代会主任100%进村“两委”。我市在全省率先高配乡镇妇联主席,率先落实了市直单位妇委会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极大地调动了妇女干部的积极性。
(三)妇女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男女差别。全市小学学龄女童入学率、初中毛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所有乡镇都实现“无流生”目标。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95%以上,比“十五”末提高30个百分点。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男女比例平衡,女生占总数49.99%。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7.94年。至2010年,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7万人,其中女性10.2万人,比2005年增加6.28万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3.1万人,比2005年增加1.5万人。
(四)妇女卫生保健水平逐步提高。卫生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市、县(市、区)妇幼卫生硬件设施不断改善,基层妇幼保健网络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提高。2010年,全市妇女病普查率达85.01%,比“十一五”初期上升49个百分点。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100%,孕产妇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妇女群众卫生保健意识显著增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妇女儿童日益增多,女性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达到94%。
(五)妇女的维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深入人心。通过设立妇女法律服务中心、援助中心、家庭暴力投诉中心、妇女维权服务网站等形式,基本形成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社会化维权服务网络。各级司法机构五年累计为4884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市、县全部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我市新建了流浪人员救助保护中心,并挂牌成立了市级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中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变化,妇女发展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全市“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妇女事业发展的投入仍需进一步加大;女干部总体比例不高,科级以上女干部正职偏少,基层女性参与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女性在就业、再就业中,受歧视的现象依然存在,享受社会保障、职工福利的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妇女劳动就业压力仍然较大,私营企业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还需加强;农村妇女生存和发展环境仍需改善;妇女人身财产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依然存在。上述问题,需要在“十二五”期间着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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