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洪府厅发〔201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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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南昌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洪府发[2008]9号),继续夯实公开基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完善公开程序,有效开展公开监督。聚焦职能部门,着力促进行政权力透明行使;聚焦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有序扩大公众知情权;聚焦社会百姓关注热点,努力提高依申请服务水平。力求在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阳光政府”建设方面有新进展,力求在“七城会”信息服务方面有亮点,力求在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有新提高。
一、继续夯实公开基础
一是全市各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下同)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出现机构及人员变动情况时,要及时调整、充实,确保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二是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要有针对性开展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妥善解决,认真总结,及时宣传推广工作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三是各行政机关要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导向,充分结合单位自身工作性质、特点及人员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也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分类别、分层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所属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建设,发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这个“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完善在线申请功能,方便公众查询、检索、申请,努力建成统一规范、相互融通、方便查阅的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政府是最大的信息拥有者和控制者。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权利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全市各行政机关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把主动公开作为主渠道,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一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主动、及时、全面地公开。二是对审查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要按规定的时限,通过公开平台、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对外发布,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提高群众满意度、信任度。
三、拓展深化公开内容
公开工作成效如何,除了看数量,就是看质量。一是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财预[2010]184号)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依法、完整、真实、逐步细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努力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面。以教育、卫生、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部分专项资金为重点,公开资金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等。三是逐步推进社会关注度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等政府非税收入情况公开工作。四是继续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彩票公益金等社会公共资金的年度收支情况。五是以服务“七城会”为契机,提升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好与“七城会”相关的社会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六是在供水、供电、供气、教育、卫生、环保、交通等各个行业,全面推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结合行业管理,规范公开目录编制,搞好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的公开。七是加快探索推进法人登记类、资质类、信用类和监管类信息在政府部门共享,逐步扩大相关信息向社会有序开放。
四、规范完善公开程序
一是规范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工作。将公开工作与行政机关公文办理过程相结合,是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的重要举措。各行政机关要从修改发文稿纸样式等细节入手,在显著位置列出“信息公开属性”选择栏,在办文过程中,要严格程序,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认真界定每一份公文的公开属性。
二是完善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互联网已成为政府信息发布公开的主阵地之一。各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按照“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认真开展一次保密自查自纠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客观准确地确定文件密级。遇到情况复杂或者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申请,应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会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处理稳妥平衡的处理意见,防止出现信息不当公开或者动辄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等情形出现。
三是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新出台的《南昌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便民、利民为目标,进一步拓宽口头、书面、电子邮件、信函、网上留言(含留言板、博客、微博等)等各种可能的受理渠道,完善受理、登记、审查、处理、答复、备案等工作程序,不人为地增加“要求申请人说明申请公开的理由、提供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个人信息、提供不滥用信息承诺”等《条例》所不作要求的条件,努力为申请人提供宽松、快速、优质、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要答其所问、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五、有效开展公开监督
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是促进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工作定期检查分析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措施。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对违反公开规定的各类投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督查,着重考察了解实情实效,确保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二是强化社会监督。按照《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依靠人大、政协支持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引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适时地开展公开工作社会评议。三是强化舆论宣传。采取专栏、专版或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群众积极支持、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适时树立、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崇尚先进,弘扬正气,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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