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公用事业局营口市2010—2011年度城区除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市公用事业局营口市2010—2011年度城区除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1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市公用事业局营口市2010—2011年度城区除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用事业局《营口市2010—2011年度城区除雪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营口市2010-2011年度城区除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调动全社会力量,做好我市今冬明春城区除雪工作,确保城区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根据《营口市市区除雪管理办法》(营政发〔2003〕5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出行安全、道路顺畅,提高城市交通和出行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要求,采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除雪方式,全面完成除雪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专业化除雪
以市区52条主要街路(总面积219万平方米)、交通部门管理的省道国道城市段和两座桥梁(庄林路营口立交桥、辽河特大桥)为专业化除雪街路,由各责任单位专业队伍负责。
1.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市内大街大路和广场、公园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大街大路包括:滨河街、辽河大街(庄林路营口立交桥至得胜路)、建设街、新兴大街(东新路至西环路)、渤海大街(庄林路至西炮台公园)、太和北街、金牛山大街(庄林路至滨海路)、青花大街(庄林路至滨海路)、东风路、盼盼路、学府路、市府路、体育路、新华路、民兴河景观带南北两侧道路。广场公园包括:辽河广场、市政府广场、希望广场、平安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港湾广场和市内各公园。
2.站前区政府负责辖区内主要街路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主要街路包括:智泉街(体育路至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中心街(体育路至光华路)、北辰街、东市北街、联盟路、大庆路、育新路(辽河大街至庄林路)、牛屯南路、牛屯北路、四泵站路、公园路(辽河大街至庄林路)、东升路、货场路、海关东路、联运路、太白路(渤海大街至金牛山大街)、潮沟路、东新路、光华路(辽河大街至青花大街)、四海路、剧院西路、广电路、中兴路。负责辖区内所有街巷路除雪清扫工作,组织临街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清除小街巷积雪;负责清除、清运没有物业管理小区的积雪。
3.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主要街路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主要街路包括:辽河大街(得胜路至科飞路)、新兴大街(西环路至科飞路)、智泉街(体育路至平安路)、中心街(体育路至得胜路)、文翠街、华西街、通惠路、惠宾路、胜利路、创新路、启文路、平安路、得胜路、清华路、镜湖西路、西环路、小西环路、华福集团周边路。负责辖区内所有街巷路除雪清扫工作,组织临街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清除小街巷积雪;负责清除、清运没有物业管理小区的积雪。
4.老边区政府负责营东新城内街路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负责辖区内与站前区、西市区接壤道路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街巷路除雪清扫工作,组织临街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清除小街巷积雪。
5.市交通局负责庄林路营口段、庄林路营口立交桥、滨海路营口段、渤海大街东段、营大路、沈营路及所管辖的主要公路的除雪工作;负责协调落实辽河特大桥除雪工作。
6.市水利局负责民兴河景观带南北两侧人行道、广场及海防堤道路的除雪工作。
7.市、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按照责任分工,负责组织沿街各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门前“五包”责任区的积雪清除、清运工作。按照市政府规定标准,负责除雪费的收缴工作,对拒不履行除雪义务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8.市交警支队按照市政府规定标准,负责各种车辆义务除雪费的收缴工作;负责除雪过程中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必要时局部封闭道路,保障除雪工作顺利进行。
9.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辽河大街(科飞路至辽宁船舶工业园)、新兴大街(科飞路至海防大堤)、金牛山大街(滨海路至海防大堤)、青花大街(滨海路至海防大堤)、科飞路(渤海大街至辽河大街)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其他所有道路的除雪工作。
10.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中小企业园管委会负责各自区域内所有道路的除雪工作。
11.大石桥市、盖州市、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除雪工作。
12.市气象局负责向除雪指挥部及时提供雪情预报信息。
(二)社会化除雪
专业化除雪街路以外的街路及市场摊区、住宅小区、门前“五包”地区、人行道实行社会化除雪,由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进行义务除雪。
三、除雪标准
(一)各责任单位要合理调整除雪机械和人力配置,掌握除雪进度,除雪时限为:小雪(降水量2.4mm以下)雪后12小时内除净;中雪(降水量2.5mm—4.9mm)雪后24小时内除净;大雪(降水量5mm—9.9mm)雪后48小时内除净;暴雪(降水量10mm—19.9mm)雪后72小时内除净。
(二)市除雪指挥部确定城区10条大街大路(辽河大街、新兴大街、渤海大街及东段、金牛山大街、市府路、学府路、盼盼路、滨海路城市路段、庄林路城市路段、东升路)和两座桥梁(庄林路营口立交、桥辽河特大桥)的除雪工作,要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边除边运、雪停路净。
(三)质量标准:1.城区快慢车道除雪要达到露出道路标线和路边石,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2.门前“五包”责任区、公园、广场、人行道除雪要达到露路面,无残留浮雪,积雪堆放在道路边石以下;3.住宅小区、棚户区除雪要达到露路面,无污水、垃圾、冰包;4.除雪时,不得损坏道路和公共设施。严禁将积雪倾倒在公共汽车站点、卫生垃圾箱及公共厕所周围;严禁将堆放的雪堆,重新抛撒在路面上;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至绿化带、树穴、草坪内。市除雪指挥部统一确定城区除雪堆雪场,用于存放含有融雪剂的积雪。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区除雪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全国文明城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保证。各城区政府、各派出机构和相关责任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形成市、区、街联动的除运雪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将除雪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
(二)做好预警,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各级除雪指挥预警响应机制和降雪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降雪期间,各级除雪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按市除雪指挥部指令,组织好除雪工作。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2319、3840595。
(三)加大督查力度。在降雪和除雪期间,市除雪指挥部要每天坚持不间断地巡视,对除雪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向各城区政府、各派出机构和相关单位通报,并把除雪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对拒不履行除雪义务或不及时清除积雪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除雪指挥部将视情节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和新闻媒体曝光。
(四)保障除雪资金到位。市除雪指挥部负责核定除雪经费,除雪季节每月底前上报市政府,市财政部门按时将除雪经费拨付至市除雪指挥部。
(五)强化措施,确保安全。各城区政府、各派出机构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将除雪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集中作业区要配备安全警戒员;中等以上降雪,交警部门要出动警力,维持和疏导交通,保障除雪作业车辆和除雪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除运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营口市除雪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刘焕鑫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杨振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大寨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冮志宇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孟超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成员:张振铎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鸿滨市交通局副局长
孙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李明香市气象局副局长
李俊峰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慧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邹晓虎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董文忠中小企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田晋祥站前区政府副区长
张忠乐西市区政府副区长
牛思群老边区政府副区长
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具体负责城区除雪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办公室主任由赵孟超同志兼任。
市公用事业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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