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包头市质量奖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包头市质量奖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包头市“政府质量奖”和“包头市名牌产品”的评定及管理,市政府决定成立包头市质量奖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同时,撤销包头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其原有职责由审定委承担。审定委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安润生(副市长)

副主任:郑国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袁宏志(市质监局局长)

委员:张三云(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怀璧(市经信委副主任)

白渌水(市科技局调研员)

姚俊杰(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进忠(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白光哲(市农牧业局总农艺师)

张玉先(市商务局副局长)

彭晓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福亮(市旅游局副局长)

韩洪海(市安监局副局长)

程月青(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聂文(市工商局副局长)

延志成(市质监局副调研员)

审定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局长袁宏志兼任,副主任由市质监局副调研员延志成兼任。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审定委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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