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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包头市质量奖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包头市“政府质量奖”和“包头市名牌产品”的评定及管理,市政府决定成立包头市质量奖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同时,撤销包头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其原有职责由审定委承担。审定委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安润生(副市长)
副主任:郑国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袁宏志(市质监局局长)
委员:张三云(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怀璧(市经信委副主任)
白渌水(市科技局调研员)
姚俊杰(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进忠(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白光哲(市农牧业局总农艺师)
张玉先(市商务局副局长)
彭晓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福亮(市旅游局副局长)
韩洪海(市安监局副局长)
程月青(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聂文(市工商局副局长)
延志成(市质监局副调研员)
审定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局长袁宏志兼任,副主任由市质监局副调研员延志成兼任。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审定委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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