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严格低保家庭考入高等院校新生低保资格认定审核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严格低保家庭考入高等院校新生低保资格认定审核工作的通知

锡署办发〔2014〕103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8月28日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意见的通知》(内政发〔2014〕81号)要求,确保全盟低保家庭考入高等院校新生入学资助审核受理工作及时准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要求。做好低保家庭考入高等院校新生享受入学资助的低保资格认定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低保家庭考入高等院校新生入学资助的申请受理和审核认定工作。要建立由当地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具体负责的低保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机制,按照工作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做到低保家庭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民主评议和核对档案完整充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确保资助对象完全符合资助条件,让每一个低保家庭考入高等院校的新生都能得到及时资助。

二、严格审核认定程序。低保家庭新生入学教育资助工作是由多部门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相互配合,严格审核认定程序,切实把此项惠民工作抓实抓好。

(一)教育部门要根据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将受理并初审通过的享受资助学生相关信息提供给民政部门。在受理资助申请时,要严格核对申请资助学生的相关信息,各类证明材料均要检查原件,确保证明材料齐全准确。

(二)民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拟资助人员名单,及时确认考录普通高校的低保家庭学生名单。在对拟资助人员资助条件认定工作中,不能只看是否已经认定为低保家庭,要对拟资助名单家庭全部进行一次重新认定核查。重新核查要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做到入户调查、审核档案、审批通过三个环节依次进行,做到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经认定为低保家庭的,低保档案内容必须齐全、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必须完整,民主评议和公示程序必须履行、结果真实。

(三)教育部门根据民政部门确认考录普通高校的低保家庭学生名单,及时公示并发放资助资金。

(四)财政部门做好资助资金的筹集和及时下达、拨付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审核、认定、汇总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认定低保的条件、期限等内容,公开审核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开展全程公开透明。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核查不认真,出现错保或者出具虚假证明骗保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向低保边缘群体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并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低保边缘群体子女入学资助政策,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群众举报或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主动介入,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各地要建立低保家庭审核认定舆情监测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网络舆情,对群众有疑惑、有怨言的社会舆情,多做化解、释惑工作,积极引导舆情向正确、健康方向发展。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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