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12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12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2〕17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又适逢中秋佳节,这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的最长的假期。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现就加强2012年国庆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国庆和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较多、事故多发的地方和单位,加强安全监管和检查指导。企业要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负总责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加强督导,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今年,我区已经发生2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超全年控制指标,而且今年国庆节是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后的第一个长假,公路交通车流量必将猛增。各市、县(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全国和我区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精神和自治区关于贯彻国发〔2012〕30号文件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早做好预案,及时疏导,科学应对,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道路交通部门要迅速对长途客运班线车辆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10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没有建立中途休息点、不能实现驾驶员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线路,要坚决停运;要严格审查旅游包车企业的资质,对没有取得省际班线资格的企业,坚决禁止从事省际包车业务;要加强对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段等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和路面监控,及时设置警示、限速标志,如果遇到天气变化影响安全通行,要及时引导车辆绕道通行并封闭危险路段。公安部门严格控制路面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要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进出站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要严格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要加强对运输危险品车辆的监管。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特别是四川省攀枝花市肖家湾煤矿“8·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彻底地排查煤矿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加大对关闭、技改、新建和停产整顿矿井的监控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和以建设、技改名义非法生产;要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严防隐患酿成事故;要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防违法违规引发事故。对节日期间停产检修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复产验收制度;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方面,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尤其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和运输车辆,坚决责令停业。建筑施工方面,督促建筑企业严格落实建筑安全“十条禁令”,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坚决责令停止施工。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方面,加强生产、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措施,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非煤矿山方面,加强爆破作业全过程监控,及时清除浮石伞檐,严防爆炸、落石等事故发生;启动非煤小矿山关闭工作,严防应关闭的小矿山突击生产。旅游方面,加强对大型游艺机等设备和游船、缆车、索道等载客工具的检查监控,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设施、设备违规运营。消防方面,要针对节日特点,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五、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妥善处理,未发生生产事故要坚持零报告制度。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及时组织人员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特别是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各项应急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预案完善、机构队伍健全、装备物资充足、救援通道畅通。要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意外情况的准备,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紧急出动、及时到位、有效处置。要督促企业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

六、继续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仍是导致我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尤其是进入四季度,受任务、效益等多种因素影响,违法违规赶进度生产的问题会有所抬头,历来是事故多发季节。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牢牢抓住“打非治违”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要部位、重要时段,持之以恒、深入持久地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力度,落实各项措施,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严防节后和第四季度事故反弹,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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