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2〕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

《汉中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4日

汉中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11—2015年)

为加强全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陕西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及《汉中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防灾减灾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是我市遭受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时期。“5.12”特大地震、暴雨洪涝等特大灾害接连发生,低温雨雪、干旱、滑坡、泥石流以及风雹、雪灾等灾害多发并发,给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面对严峻灾害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防灾减灾作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得到增强,抗灾工程设施得到强化,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明显提升,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防灾减灾管理体系得到强化。市、县成立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初步建立了涉灾部门之间的灾害信息会商、通报、共享及协调机制,启用了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灾情信息管理规范化、网络化、科学化,确保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报告灾情,为救灾减灾工作及时提供决策依据。

——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加强气象、水文、地质、地震、森防、农作物病虫害等方面的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基本形成了气象、水文、水土流失、森防监测预报,地震、地质灾害预报,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等多类型、多专业的立体监测预警预报体系,监测网络日趋完善。建成了汉江、嘉陵江干流等流域雨水情自动测报和大中型水库洪水调度系统。

——灾害应急处置体系不断完善。颁布实施了《汉中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汉中市防御灾害性洪水应急预案》、《汉中市防抗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汉中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汉中市地震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初步形成了“四级”(市、县、镇、村)应急救助预案,防灾减灾科学化、正规化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市、县减灾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初步形成,灾害应急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明显增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减灾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实施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农民安居工程、移民搬迁等项目,改善了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水平显著提高。加大了防汛抗旱等减灾工程设施的投入力度,建设了一批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和农村饮水工程,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的防灾减灾水平得到有效提高。针对农村、社区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工程开始启动。建立抗旱服务组织12支,拥有各类抗旱机泵0.18万台(套),机动送水车辆32辆。

——减灾科普宣传全面推进。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建立了民政牵头,宣传、教育、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地震、气象等部门参与的防灾减灾宣传联动机制、基层经常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中小学防灾减灾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切实加大了厂矿、企业、学校及基层社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广大民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普遍增强。全市有3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防灾减灾面临的形势、挑战及机遇

汉中地处陕南秦巴山区,属自然灾害的多发区域,具有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灾害性损失严重的特点。“十二五”时期,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各类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难以预见性日渐突出,防灾减灾工作形势严峻。洪涝、低温、干旱、冰雪、病虫害等灾害风险增加,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仍呈高发态势。同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人口密度增加,基础设施承载负荷不断加大,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日趋严重;农村设防水平偏低,农村居民抵御灾害的能力较弱。

“十二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是灾害救助体系尚不健全,减灾综合协调机制、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灾害监测体系还不够健全,预警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尚待提高,灾情监测、采集和评估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三是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各类抗灾基础工程设施建设和减灾科技应用滞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四是基层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不够完善,应急通信、指挥和救灾装备水平落后。五是各级灾害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减灾专家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分队力量相对薄弱。六是减灾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及广大公众参与度不够,面向基层镇、社区(村)的减灾科普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化。

“十二五”期间是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率先突破发展的重要时期,防灾减灾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是市委、市政府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将防灾减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力的推进了防灾减灾工作。二是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为快速救灾救援提供了便利条件。以十天、西汉高速公路等主干交通工程为支撑,构建了通向灾区的多通道快速救灾救援通道。西部大开发、秦巴山区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为加快防灾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防灾减灾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通过经济增长方式不断转变以及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胜利完成,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为防灾减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四是重特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实践为防灾减灾积累了宝贵经验。近年来,在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特别是经历2008年“5·12”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2010年、2011年特大暴雨洪涝抗洪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考验,为政府、社会及公众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科学应对大灾大难积累了宝贵经验。五是伴随防灾减灾宣传力度的加大,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意愿提升。“十二五”期间,要全面统筹规划综合减灾事业的发展,加快减灾能力建设,建成综合防灾减灾各项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防灾减灾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灾前预防和灾后救助并重,防灾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中的主导作用,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预测预警、预防抗御、应急指挥救援等机制,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原则。尊重自然规律,关注民生,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防灾减灾的根本,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工作重点,规范有序地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预防为主,防减并重的原则。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风险调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协同推进自然灾害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提高防灾减灾的综合能力。

——科学规划,重点先行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整合和利用现有的防灾减灾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把受灾害威胁严重地区、人口稠密地区作为防灾减灾的重点,集中有限资源,优先安排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三)规划目标

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应急预案、救灾应急队伍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灾害信息评估、灾害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等工作体系,建设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防灾减灾工程,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明显增强,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明显下降。

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比“十一五”期间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2.推进市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减灾宣传教育体系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市备灾救灾、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机制,达到保障8-10万左右受灾人口的基本生活救助仓储能力,确保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能够得到食物、饮用水、衣被、医疗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完善应急救助设施,创造更安全的生活环境。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

3.积极推进防汛抗旱保安体系。汉江、嘉陵江干流主要沿江城镇、工业园区、农田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加大城乡抗旱应急水源建设,满足群众饮水安全。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以水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区域自然灾害风险情况,基本建成综合减灾和风险管理信息平台,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5.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气象突发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灾害性天气、江河洪水预报预测准确率,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增强防御极端天气气候灾害能力。

6.地震监测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能够监测到1.5级地震。建成以各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为主的全市地震烈度速报网,1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基本建立起以地震救援队伍为中坚,各有关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调用和协调机制,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开展救援。

7.建立健全完善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实施灾害隐患区群众移民搬迁工程。

8.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75%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6%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10.建设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大幅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努力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0.2‰以内。

11.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知识在大中小学生及公众中普及率达到80%以上。7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立志愿者队伍。

12.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市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个以上。城乡社区内建立居民就近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的避难场所。

13.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防灾减灾人才资源总量达到7000人左右。每个城乡社区及行政村设1名灾害信息员。

14.全面建立灾害保险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参加灾害保险,增强社会承灾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在完善现有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和环境等监测站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密度,优化功能布局,提高各级灾害防范能力。

依托现有的气象预警信息,水文防汛水情预警信息,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森林火灾信息,生物灾害预警等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整合,建成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自然灾害立体监测预警服务体系,组建灾情预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强化部门之间合作意识,提高信息共享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灾害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灾情预警信息,努力减小灾害损失。

(二)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信息管理能力建设

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减灾能力评估,编制市、县两级自然灾害风险图,建立和完善多灾易灾县(区)灾害数据库,为各级政府制定区域发展规划、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提供科学依据。

加快市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形成救灾应急指挥、预警预报、灾情数据采集、指挥协调、辅助决策等功能,实现省市县三级救灾信息互联互通,信息资源数字化、系统化、网络化管理。

(三)加强自然灾害防范防御能力建设

抓好防汛抗旱、地质减灾、防震减灾、病虫害防治等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强对中小河流、水库、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多发地区的综合治理,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区排洪抗涝能力建设,基本完成城区重点河段防洪堤和全市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

加强城市和重点工程活断层探测,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防灾减灾设防标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灾性能。

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鼓励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管理。

(四)加强城乡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坚持城乡区域发展规划、生态环境改善规划与防灾减灾规划相结合,提高城乡建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房的抗震设防水平。

积极推进城镇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大城市燃气、供水、绿地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结合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转移安置群众的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示范,探索建立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新模式。

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推进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减灾安居工程建设。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大对自然灾害严重的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支持。

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全面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职责,全市180个建制镇年内完成消防工作发展规划任务,县区、镇(街道办)应加强农村、社区消防水源、消防车辆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镇(街道办)、社区应设立消防管理组织或群众志愿消防队,提升城乡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五)加强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能力建设

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将公安消防队伍建成各级政府的综合救灾队伍。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民兵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建设,形成专业齐全、人员稳定、协调统一的自然灾害救援力量。年内完成汉台、开发区、城固、宁强等4个县区应急救援大队挂牌成立工作,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和装备器材配备;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立公安消防、供水、供气、通讯、医疗、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地震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实兵拉动演练,提升应急队伍处置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2012年、2013年分别组建省市、县(市区)灭火救援专家组。

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机制,提高救灾物资使用效率。

加强救灾技术装备建设。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求,以提高灾情采集与传输能力、搜救能力、后勤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应急通信装备、救灾专用车辆、救灾办公设备等技术装备建设。

(六)加强重特大自然灾害综合应对能力建设

加强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指挥组织机构和减灾综合协调机构,市、县成立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及减灾中心,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市、县、镇(街道)、村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区要结合辖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处置各类自然灾害组织指挥能力。

加强基层综合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建设,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合作交流,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和基层组织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加强灾害应急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动员机制和协同联动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防灾减灾。

(七)加强灾害评估和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建立客观、全面的灾害评估体系,制定科学、精细的评价指标,规范灾情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加强标准规范、支撑平台和工作机制建设,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灾情综合分析评估能力。

组织和构建分门别类的灾害管理专家委员会,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充分发挥救灾减灾专家队伍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完善恢复重建工作机制,提高灾后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恢复重建能力。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需求评估、规划设计、工程实施、技术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提高恢复重建监管水平。加强受灾群众心理援助,建立灾后心理干预志愿者队伍。

(八)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形成防灾减灾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加快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经常性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

结合“国际减灾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推动减灾防灾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常规教育内容,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坚持开展校园应急演练。

加强防灾减灾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灾害管理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鼓励和推荐城乡基层灾害信息员参加国家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考试。

(九)加强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适应防灾减灾形势发展需要,加快遥感卫星、地理信息系统和网络通讯技术在救灾减灾领域的应用,提高救灾减灾科技含量。广泛开展与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强综合减灾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加大政府对综合减灾科技的资金投入。

四、防灾减灾重点项目

(一)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项目。新建汉中市自然灾害科普教育综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设置展览区、灾害体验区、灾害演示放映区、心理恢复区、室外活动区、拓展训练区和实践演练区等多个功能区,普及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防御避险知识,加强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二)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根据民政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新建1个市级和8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全面加强基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实现救灾物资信息化管理,提高物资调运保障能力。市级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堆放场4000平方米;每个县级库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

(三)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系统项目。加强市、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构建集灾情信息处理与发布、应急联动、视频会商、远程指挥和语音调度等多种业务模式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实现省市县即时信息高效处理、互联互通与指令的快速传达,提高救灾应急管理水平。

(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员管理制度,建立包括灾害信息员登记备案、岗位管理、业务培训、职业资格鉴定等内容的系统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利用五年时间,对全市村(居)级灾害信息员进行轮训,提高灾害信息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根据人口分布和城市布局,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区或人员密集区的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能够为居民提供较长时间避难和集中性救援,承担应急指挥和避难救援中心作用的城市综合应急避难场所,配置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建成应急避难场所4个。

(六)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开展地质灾害严重县(区)1:50000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监测预警工程。对威胁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险性高的地质灾害进行勘查治理。对居住在地质灾害危险性大而又不宜居住的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群众开展移民搬迁工程。

(七)气象监测预警与减灾救灾建设工程。在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频发的行政村建设自动气象灾害监测站,实现对可能诱发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等灾害的暴雨自动监测和预警。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加强基层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主要气象灾害及相关社会经济资料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评估数据库,建成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撑系统。

(八)主要江河防洪工程。结合汉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汉江汉中平川段及嘉陵江等主要江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

(九)抗旱水源工程。维修现状机电井900眼、改造人饮供水管线2441.49公里、维修支、斗、分、引各级输水渠道3534.17公里、改造机电设施928套、除险加固水库140座、更新提水工程426处、维修水窖819口、共串联水源地38处、新串联线路382.24公里、新修分水闸260处、抽水泵站329处。

(十)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与完善工程。加强台网建设,恢复原有5个业余台站,配备现代观测仪器;改造优化现有4个业余台站,更新监测仪器;新建专业地震监测台15个,实现“一县一台一中心”的目标。

(十一)地震应急队伍、灾情速报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依托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现有力量,抓好地震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培训乡镇、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助理员,配备“灾情速报、宣传教育、群测群防”网、电子信息设备,完善“三网一员”建设,建设一个功能齐全、抗震性能强的地震指挥中心。

(十二)推进全市消防队站和消防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现役消防力量在防灾减灾中的中坚作用,完成汉台、开发区、滨江新区三个消防队站建设任务。建制镇以上的城镇消防规划编批率达到100%,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100%,汉中市区规划消火栓992个,应建768个,在2012-2013年内,市中心区完成444个消火栓补建任务。

(十三)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齐配强所有消防队站的消防装备,购置生命搜索、救生排险、个人防护和适应本地灾害事故特点的救援装备,到2015年,全市特勤消防站和一级普通消防站配备1辆城市多功能抢险救援车辆、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举高消防车和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新购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装备基本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各级政府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建设,健全市县两级级综合联动、协同配合、科学高效、全面覆盖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灾害应急救助协同机制,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把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标准和责任,把任务分解到部门,制定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要落实到责任单位,列入工作计划,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资金投入。将防灾减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防灾减灾工作的投入力度,将防灾减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使防灾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的多元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及社会力量支持防灾减灾事业发展。

(四)完善制度建设。认真总结近年来防灾减灾工作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性防灾减灾政策法规体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从自身职能出发,针对防灾减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预报、抗震设防、应急救援等政策措施,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五)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战略实施,建立防灾减灾专家队伍,完善和扩充专业救援队伍,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立防灾减灾人才信息管理系统,不断优化提升人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开展防灾减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志愿者的防灾减灾技能和水平。

(六)加强宣传教育。着力增强社会公众的忧患意识,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使社会公众实现由防灾减灾工作单一的受益者向既是受益者又是积极参与者的转变。减灾教育要面向社会,将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灾害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灾害的辨别能力和应对灾害特别是突发性灾害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开展不同层次的减灾专业教育,提高防灾减灾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逐步建立灾情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公众对突发性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

(七)做好规划衔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配合与管理协调机制,做好各级防灾减灾专项规划之间以及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充分利用好存量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在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中充分考虑各类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避难场所等因素,统筹安排应对防灾减灾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明确各方责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障规划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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