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快我市市县广播电视节目有效覆盖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汉政办发〔2010〕81号
颁布日期:2010-10-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快我市市县广播电视节目有效覆盖的意见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0〕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快我市市县广播电视节目有效覆盖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我市市县

广播电视节目有效覆盖的意见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播电视作为党和政府重要的宣传舆论工具,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中、省、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特别是充分发挥市、县广播电视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促进作用,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大的舆论和智力支持,现就加快我市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市广播电视有效覆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广播电视部门积极贯彻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的重点是覆盖”的指导原则,严格执行“以有线覆盖为主,无线覆盖为辅,卫星覆盖补点”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以发展有线广播电视网覆盖为主,把扩大中、省、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作为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工作的重点。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的广播电视覆盖取得了较大发展。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铺设有线广播电视网光缆3500多公里,发展有线广播电视用户34万户;无线发射由过去的21千瓦提高到现在的40.5千瓦;完成了739个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和18万多套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的建设安装任务。全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了97%和97.4%,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有线无线结合、卫星接收补点的综合覆盖体系,对巩固、拓展党和政府的宣传文化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我市广播电视的覆盖仍存在着严重缺陷,特别是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播能力还很薄弱,覆盖人口还很少,与市、县广播电视台所处的地位、承担的责任极不相称。一是在全市120多万户人口中,有线广播电视用户仅34万多户,全市大约只有100万人口能通过有线看到市、县广播电视节目,不足全市总人数的1/3;二是近年来,我市无线覆盖的发射功率虽然有了较大的提升,但由于受节目套数、收视效果等因素的制约,无线方式已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需求,通过无线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人数很少;三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卫星电视用户高达70多万户,覆盖人口超过250多万,收视人数占到全市总人数的2/3,卫星电视已成为了我市广播电视覆盖的主要方式。这种不正常的覆盖方式,既有违于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实行“以有线为主、无线为辅、卫星补点”的覆盖方针和有关卫星电视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而且也是造成我们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面不大的主要原因。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影响市、县党委、政府声音的有效传播,严重阻碍市、县广播电视自身的发展,也使广播电视所承载的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对此,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予以足够的重视。

二、加快我市市县广播电视节目有效覆盖的目标任务

(一)切实提高我市有线广播电视的入户率。目前,我市市、县广播电视节目传送覆盖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进行传播。我市有线广播电视的发展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播覆盖和收视效果。对此,全市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广电网络公司一定要予以清醒地认识,加强配合,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大力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的建设步伐,提升有线广播电视用户的入户率。市、县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广电网络部门编制好有线电视的发展覆盖规划,积极帮助解决广电网络公司在实施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和发展有线电视用户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广电网络部门要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以优惠的价格、优质的服务,巩固老用户,发展新用户。一是在城镇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已通达的地区,坚持发展以有线广播电视为主的覆盖方针,在巩固现有有线电视用户的基础上,新建的居民小区、商住楼、宾馆酒店等工程必须按照广播电视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设置有线广播电视设施,规划、建设等部门,要会同广电部门做好对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施的建设验收工作,并把验收结论作为整个工程验收的一部分。二是对较为偏远的农村乡镇,采用无线地面数字电视技术,建立骨干发射点,加入市、县广播电视节目,通过机站延伸,在全市县、区逐步补点的方式进行覆盖。三是对有线和无线技术无法覆盖的偏远山区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要加强对“村村通”工程的规范管理,不得随意变更“村村通”设备的安装地址、不得把“村村通”设备安装到广电网络已覆盖的地区、不得把“村村通”设备流入到市场。要加强对“村村通”设备的保管、发放、安装和用户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

(二)大力提升市、县广播节目的覆盖能力。汉中人民广播电台是市委、市政府的主流宣传媒体,但目前在我市的大部分山区县还没有有效覆盖。今明两年,市、县广电部门一定要下功夫解决汉中人民广播电台的信号覆盖问题。汉中广电网络分公司要通过广电网络,将汉中人民广播电台和各县的广播节目传送到广播电视网络已覆盖的地区,实现电视与广播的共缆传输,扩大覆盖。

(三)依法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目前,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泛滥成灾,已成为影响我市市、县广播电视节目有效覆盖的一个重要原因。工商、公安、安全、“610”办公室和市、县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承担起国家赋予的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好职责,要充分发挥市、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和配合,按照“有网无锅、网进锅退、装锅要许可”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保证我市广播电视的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争取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户数在2013年底达到全市总户数的一半以上,覆盖人口达到200万。

三、切实加强对市、县广播电视节目有效覆盖工作的领导

市、县广播电视台作为市、县党委、政府的宣传舆论工具,其传播覆盖作用发挥的好坏与否,直接影响到政令畅通、舆论引导、信息交流乃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省政府已将有线电视入户率作为考核县域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的建设作为当地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的重点,把人民群众能否收听收看到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农村经济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验收的指标体系。

各县区广电行政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当地的广电网络公司要紧密配合,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项目落实、资金落实、责任目标落实。目前覆盖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要紧紧依靠乡村党、政组织,掌握政策、加大宣传、让利群众、优质服务,把好事做好。今后,各县区的有线电视入户率报表,须经县区广电部门和当地广电网络部门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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