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10—12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商政办函〔2016〕23号
颁布日期:2016-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10—12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商政办函〔2016〕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15年10—1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共编发《商洛政务信息》93期127条,其中采用县区报送的信息28期61条,采用市直部门报送的信息53期53条,采用市政府办政务科室报送的信息1期1条,自行采编20期20条;上报省政府办公厅66条。

2015年,我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从县区情况看,全年共采用177条,平均每县区25条,七县区信息质量同比有所提升,但采用数量差距较为明显,最多的山阳县采用43条,最少的采用11条;从市直部门情况看,在48个考核单位中,采用信息最多的环保局17条,并有18个单位信息采用数量为零;累计采用市政府办8个科室报送信息21条,其中最多的综合六科采用10条,另有3个科室信息采用数量为零。

现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2015年10—12月份《商洛政务信息》采用条目

2.2015年10—12月份各县区信息采用情况积分表

3.2015年10—12月份市直各部门信息采用情况积分表

4.2015年10—12月份市政府办政务科室信息采用情况积分表

http://www.shangluo.gov.cn/info/egovinfo/zwgk/zwgk-nry/01606072-9-30/2016-0225002.htm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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