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3〕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度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
2013年度全市人民防空工作
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陕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管理,促进我市人民防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2013年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人民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市人防办、市建规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度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目标任务(见附件)。
三、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人防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对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年度考核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由市政府公布。
四、考核奖罚
(一)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单项计分不得超过原分值;未完成任务则按比例扣分,扣到零分为止。
(二)奖罚。县区和市直部门分开考核,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排名前四名的,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排名后三位的,市政府通报批评。
五、考核期限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六、考核解释
本办法由市人防办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度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
2013年度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目标任务
一、县区
(一)神木县。
1.成立人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人防发展五年规划;制定2013年度人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年度人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防事业的快速发展。(10分)
2.加强人防机构建设。上半年成立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独立设置或挂靠县住建局,落实人防办专职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开展人防业务工作。(10分)
3.加快人防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程序,落实前置审批制度。完成人防“结建”工程2000平方米,力争启动一个“单建式”人防工程,做好前期调研、论证、立项等工作。(20分)
4.确定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和《收费许可证》。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班,落实人防“结建”政策,依法开始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分)
5.安装5台以上人防警报器和1台人防电台,做好城区警报器规划、安装、调试等工作;实现固定、机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手段发放防空警报信号。(15分)
6.搞好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就地掩蔽和就近疏散相结合的要求,做好1个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前期工作,要基本达到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要求。(15分)
7.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县城所有初级中学开设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课;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一次大型人防宣传活动,发放人防宣传手册、群发人防宣传手机短信,为人防工作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10分)
(二)府谷县。
1.成立人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人防发展五年规划;制定2013年度人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年度人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防事业的快速发展。(10分)
2.加强人防机构建设。上半年成立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独立设置或挂靠县住建局,落实人防办专职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开展人防业务工作。(10分)
3.加快人防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程序,落实前置审批制度。完成人防“结建”工程2000平方米,力争启动一个“单建式”人防工程,做好前期调研、论证、立项等工作。(20分)
4.确定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和《收费许可证》。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班,落实人防“结建”政策,依法开始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分)
5.安装5台以上人防警报器和1台人防电台,做好城区警报器规划、安装、调试等工作;实现固定、机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手段发放防空警报信号。(15分)
6.搞好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就地掩蔽和就近疏散相结合的要求,做好1个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前期工作,要基本达到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要求。(15分)
7.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县城所有初级中学开设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课;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一次大型人防宣传活动,发放人防宣传手册、群发人防宣传手机短信,为人防工作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10分)
(三)定边县。
1.制定人防发展五年规划;制定2013年度人防工作任务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年度人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防事业发展。(15分)
2.加快人防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程序,落实前置审批制度。完成人防“结建”工程2000平方米,启动一个“单建式”人防工程,做好前期调研、论证、立项等工作。(20分)
3.加大人防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班。落实人防“结建”政策,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20分)
4.根据城市发展规模,配置人防工作用车,增加警报器数量,实现固定、机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手段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做好现有警报器的维护管理和试鸣工作。(15分)
5.搞好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就地掩蔽和就近疏散相结合的要求,建设2个人防疏散基地,基本达到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要求。(15分)
6.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县城所有初级中学开设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课;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一次大型人防宣传活动,发放人防宣传手册、群发人防宣传手机短信,为人防工作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15分)
(四)靖边县。
1.制定人防发展五年规划;制定2013年度人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把人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推动人防事业的健康发展。(15分)
2.加快人防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程序,落实前置审批制度。完成人防“结建”工程2000平方米,启动一个“单建式”人防工程,做好前期调研、论证、立项等工作。(20分)
3.办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班,落实人防“结建”政策,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20分)
4.根据城市发展规模,配置人防工作用车;新增15台人防警报器,做好城区警报器规划、安装、调试等工作;实现固定、机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手段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做好现有警报器的维护管理和试鸣工作。(15分)
5.搞好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就地掩蔽和就近疏散相结合的要求,建设2个疏散基地,基本达到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要求。(15分)
6.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县城所有初级中学开设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课;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一次大型人防宣传活动,发放人防宣传手册、群发人防宣传手机短信,为人防工作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15分)
(五)横山县。
1.制定人防发展五年规划;制定2013年度人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年度人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防事业的快速发展。(10分)
2.加强人防机构建设。上半年成立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独立设置或挂靠县住建局,落实人防专职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人防工作。(10分)
3.加快人防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程序,落实前置审批制度。完成人防“结建”工程2000平方米,力争启动一个“单建式”人防工程,做好前期调研、论证、立项等工作。(20分)
4.确定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班,落实人防“结建”政策,依法开始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分)
5.安装5台以上人防警报器和1台人防电台,做好城区警报器规划、安装、调试等工作;实现固定、机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手段发放防空警报信号。(15分)
6.搞好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就地掩蔽和就近疏散相结合的要求,做好1个疏散基地建设前期工作,要基本达到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要求。(15分)
7.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县城所有初级中学开设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课;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一次大型人防宣传活动,发放人防宣传手册、群发人防宣传手机短信,为人防工作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10分)
(六)绥德县。
1.制定人防发展五年规划;制定2013年度人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年度人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防事业快速发展。(10分)
2.加快人防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程序,落实前置审批制度。完成人防“结建”工程1000平方米。(20分)
3.加大人防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班,落实人防“结建”政策,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20分)
4.根据城市发展规模,新增6台人防警报器,实现固定、机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手段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做好现有警报器的维护管理和试鸣工作。(20分)
5.搞好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就地掩蔽和就近疏散相结合的要求,做好1个疏散基地建设前期工作,要基本达到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要求。(15分)
6.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县城所有初级中学开设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课;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一次大型人防宣传活动,发放人防宣传手册、群发人防宣传手机短信,为人防工作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15分)
(七)米脂县。
1.制定人防发展五年规划;制定2013年度人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年度人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防事业的快速发展。(10分)
2.加强人防机构建设。上半年成立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独立设置或挂靠县住建局,落实人防专职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人防工作。(10分)
3.加快人防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程序,落实前置审批制度。完成人防“结建”工程1000平方米。(20分)
4.确定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和《收费许可证》。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班,落实人防“结建”政策,依法开始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分)
5.安装2台以上人防警报器和1台人防电台,做好城区警报器规划、安装、调试等工作;实现固定、机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手段发放防空警报信号。(15分)
6.搞好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就地掩蔽和就近疏散相结合的要求,做好1个疏散基地建设前期工作,要基本达到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要求。(15分)
7.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县城所有初级中学开设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课;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一次大型人防宣传活动,发放人防宣传手册、群发人防宣传手机短信,为人防工作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10分)
(八)佳县。
1.成立人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人防发展五年规划;制定2013年度人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年度人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防事业的快速发展。(10分)
2.加强人防机构建设。上半年成立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独立设置或挂靠县住建局,落实人防专职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人防工作。(10分)
3.加快人防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程序,落实前置审批制度。完成人防“结建”工程1000平方米。(20分)
4.确定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和《收费许可证》。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班,落实人防“结建”政策,依法开始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分)
5.安装2台以上人防警报器和1台人防电台,做好城区警报器规划、安装、调试等工作;实现固定、机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手段发放防空警报信号。(15分)。
6.搞好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就地掩蔽和就近疏散相结合的要求,做好1个疏散基地建设前期工作,要基本达到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要求。(15分)
7.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县城所有初级中学开设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课;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一次大型人防宣传活动,发放人防宣传手册、群发人防宣传手机短信,为落实人防工作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10分)
(九)吴堡县。
1.成立人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人防发展五年规划;制定2013年度人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年度人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防事业的快速发展。(10分)
2.加强人防机构建设。上半年成立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独立设置或挂靠县住建局,落实人防专职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开展人防业务工作。(15分)
3.加快人防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程序,落实前置审批制度。完成人防“结建”工程1000平方米。(20分)
4.确定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和《收费许可证》。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班,落实人防“结建”政策,依法开始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5分)
5.安装2台以上人防警报器和1台人防电台,做好城区警报器规划、安装、调试等工作;实现固定、机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手段发放防空警报信号。(15分)
6.搞好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就地掩蔽和就近疏散相结合的要求,做好1个疏散基地建设前期工作,要基本达到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要求。(15分)
7.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县城所有初级中学开设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课;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一次大型人防宣传活动,发放人防宣传手册、群发人防宣传手机短信为人防工作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10分)
(十)清涧县。
1.成立人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人防发展五年规划;制定2013年度人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年度人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防事业的快速发展。(10分)
2.加强人防机构建设。上半年成立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独立设置或挂靠县住建局,落实人防专职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人防工作。(10分)
3.加快人防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程序,落实前置审批制度。完成人防“结建”工程1000平方米。(20分)
4.确定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和《收费许可证》。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班,落实人防“结建”政策,依法开始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分)
5.安装2台以上人防警报器和1台人防电台,做好城区警报器规划、安装、调试等工作;实现固定、机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手段发放防空警报信号。(15分)
6.搞好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就地掩蔽和就近疏散相结合的要求,做好1个疏散基地建设前期工作,要基本达到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要求。(15分)
7.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县城所有初级中学开设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课;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一次大型人防宣传活动,发放人防宣传手册、群发人防宣传手机短信,为人防工作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10分)
(十一)子洲县。
1.成立人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人防发展五年规划;制定2013年度人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年度人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防事业的快速发展。(10分)
2.加强人防机构建设。上半年成立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独立设置或挂靠县住建局,落实人防专职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人防工作。(10分)
3.加快人防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程序,落实前置审批制度。完成人防“结建”工程1000平方米。(20分)
4.确定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和《收费许可证》。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班,落实人防“结建”政策,依法开始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分)
5.安装2台以上人防警报器和1台人防电台,做好城区警报器规划、安装、调试等工作;实现固定、机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手段发放防空警报信号。(15分)
6.搞好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就地掩蔽和就近疏散相结合的要求,做好1个疏散基地建设前期工作,要基本达到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要求。(15分)
7.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县城所有初级中学开设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课;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一次大型人防宣传活动,发放人防宣传手册、群发人防宣传手机短信,为人防工作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10分)
(十二)榆林高新区。
1.支持市人防办编制高新区人防建设规划,将人防建设规划纳入高新区总体规划。(30分)
2.按照市上有关要求和人防建设的相关规定,对新建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查验人防工程设计或易地建设费缴纳情况,未规划建设人防工程或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包括政府投资和公益事业项目)。(40分)
3.支持市人防办编制人防发展规划,并调研规划“单建式”人防工程1处。(30分)
二、市直部门
(一)市人防办。
1.9月底前全面完成“0901”工程建设任务。积极配合市城投公司完成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组织实施好信息化集成建设工程,重点抓好设备的认质认价、施工质量进度及相关人员培训工作。(10分)
2.全力抓好人防“结建”工程建设工作。坚持“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原则,加大人防“结建”工程建设力度。完成“结建”人防工程2万平方米。启动1项“单建式”人防工程。(10分)
3.启动建设1处人防核心疏散基地。按照就地掩蔽和就近疏散相结合的要求,在距市区较近的地方,建设榆林市人防核心疏散基地,基本达到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要求。(7分)
4.搞好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施工图审查、防护设备检测、质监等监管制度。加强在建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工作。(5分)
5.搞好防空洞等人防产业的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改造利用现有人防工程和资产,提高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效益。(5分)
6.完成人防地面指挥中心加层改造工程,力争2013年6月底前乔迁新址。(5分)
7.协调有关部门从2013年1月1日起新批应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落实人防工程前置审批。(10分)
8.加大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缴力度。坚持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的时效性,做到应收尽收。(10分)
9.提高防空警报器覆盖率。重点在市内高新区、西沙、南郊、北郊新增防空警报器20台,做好现有警报器的维护管理和试鸣工作。(8分)
10.举办一期指挥通信操作人员培训班,配合省人防办搞好演练活动,与周边地区人防办协同开展一次机动指挥车跨区域演练,提高操作人员野外适应能力。(5分)
11.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市编办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成立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单设挂靠或合署办公)和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5分)
12.加强对县级人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力度。(5分)
13.加大《人民防空法》、《陕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人防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人防,增强全社会的人防意识。在榆林市区初级中学全面开设人防知识教育课;利用9月27日防空警报试鸣日,在世纪广场举行一次大型人防宣传教育活动;筹划建立榆林人防网站。(5分)
14.启动榆林市人防发展规划工作。(5分)
1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人防干部队伍素质。扎实开展“准军事化”机关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人防政策法规、指挥通信、人防工程和信息化等专业知识的全员学习培训,促进思想、政治、作风、纪律、业务等各方面建设。着力打造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人防专业队伍。(5分)
(二)市建规局。
1.将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同步实施。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要具体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规划。(30分)
2.按照市上有关要求和人防建设的相关规定,对新建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查验人防工程设计或易地建设费缴纳情况,未规划建设人防工程或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包括政府投资和公益事业项目)。(40分)
3.支持市人防办编制人防发展规划,并在榆林城区调研规划“单建式”人防工程一处。(30分)
(三)市住建局。
1.按照市上有关要求和人防工作相关规定,对新建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查验人防工程建设或易地建设费缴纳情况,未实施人防工程建设或缴纳易地建设费的,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50分)
2.商品房发放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查验人防工程建设或易地建设费缴纳情况,未设计人防工程或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不予办理预售许可。(50分)
(四)市发改委。
1.在审批城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时,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纳入其中。(30分)
2.支持市人防办制定人防发展规划。(30分)
3.在实施一些重大社会事业项目中,积极支持规划建设人防“单建式”工程。(40分)
(五)市财政局。
1.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将人民防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市人防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加大对人防建设的投入,保障人防重点建设项目所需资金。(25分)
2.做好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管理工作。将征收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和国家、地方预算安排的人防经费一并纳入人防预算,统一计划、统一安排、统一管理。(25)
3.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不得挪用、平衡本级财政预算或统筹调剂使用。年度结余款要全额结转下年度用于人防建设(20分)
4.支持人防“0901”工程建设,确保2013年9月底前全面完工。(20分)
5.支持人防“单建式”工程建设。(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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