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巴府办发〔201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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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6-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管委会: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95号)要求,为坚决查处整改并有效遏制土地矿产领域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现就全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各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政府成立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市国土资源、住建、公安、监察、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提供必要装备和工作条件,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审核签字制度,填表人必须签名,认真填报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审查人员要认真审查审核,严格把关;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主要责任;县(区)政府负责人负领导责任;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核查各县(区)报送的工作成果,确保上报的各类数据真实、准确,并及时将上报数据和核查结果通报全市。
二、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2010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以我市领取国土资源部疑似违法图斑数据为基础,重点核查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着力规范完善用地手续,切实纠正现存的违法问题,确保全市各县(区)在省层面“零问责”。
(二)工作步骤。6月10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卫片执法工作初步成果数据及工作报告。6月1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各地上报情况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7月5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自查整改。7月10日前,市政府对各县(区)卫片执法工作进行检查。7月15日前,市、县(区)两级积极配合省联合验收组采取全面验收一个县(区)、重点抽查其他县(区)一定比例地块图斑的方式,进行验收工作。8月5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省联合验收组意见完成整改查处工作,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最终认定成果数据和工作总结。8月10日前,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各县(区)上报的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最终形成认定成果数据和工作总结,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9月1日后,市政府根据验收认定数据和省政府部署,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实施问责。
在搞好2010年卫片执法的同时,各地要对2011年新上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并将自查清理情况于8月5日前随卫片执法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对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专项报告。
三、严格工作要求,逗硬责任追究
(一)坚决整改到位。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今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实施问责、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予计入;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问责时,根据县(区)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各地必须争早抓主动,严格按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既查处事、又查处人”的原则,认真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强化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和拆除复耕力度,坚决刹风止乱。要坚持“整改查处与规范完善”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用地的监管和服务,在对违法用地依法整改查处后,及时完善农用地转用等相关审批手续,纠正违法状态,千方百计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整改查处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定期选取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必要时直接查处,确保实现全省层面“零问责”。
(二)严格组织验收。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采取全面核查和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县(区)进行严格督查、验收,并通过“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验收时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通过验收,并公开通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对该地区2010年度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对未通过验收的,将作为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的依据,并根据《巴中市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对土地卫片执法整改查处后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5%的县(区),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纳入问责范围,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对工作组织不力、整改查处不到位、情况严重的,将对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警示约谈和实施问责。
(三)加强执法监管。各地要以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严格按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要求,以及《巴中市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及银行、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坚决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附件:巴中市人民政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六日
附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兴国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魏光成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锦川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克勤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辉市财政局副局长
田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谭博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谭功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中山市农业局副局长
杨震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谭博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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