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巴府办发〔2011〕24号
颁布日期:2011-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管委会:

《巴中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巴中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4号令)、《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及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突出重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一、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分析及防范重点

(一)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我市地质构造和地层岩性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高发区,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发生。通过历次排查,全市共排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195处,其中巴州区144处、通江县504处、南江县719处、平昌县828处。按险情等级分,特大型隐患点15处,其中巴州区1处、通江县6处、南江县6处、平昌县2处,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形势异常严峻。

(二)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和防范重点。从险情等级上看,全市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兼具。从类型上看,全市地质灾害主要是崩塌、滑坡。从诱因上看,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特别是受久(暴)雨因素的影响,各类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同时,不规范采矿、不合理工程建设及乡村建房选址不当等活动已成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常见因素,人类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比率正不断上升。从时段上看,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有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等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突发性和滞后性。因此,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要以汛期为重点防范期,以受危岩、滑坡以及不稳定斜坡威胁的集镇、学校、居民聚居点等人员密集区域为重点区域。

二、主要预防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监测。各地要从实际出发,以改善地质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与避让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人口相对集中的学校、集镇、人口集聚区等区域的巡查监测工作。要逐点落实巡查监测人员,实行汛期二十四小时巡查监测制度,随时搞好日常巡查监测,正确识别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临灾迹象,及时捕捉地质灾害的特征信息,对发现的异变情况,第一时间上报。要做好巡查记录,加强监测情况分析,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的正确分析评价、预测、预报及治理等提供可靠资料和科学依据。

(二)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全市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比较复杂,地质灾害防治的最终成效有赖于全民参与。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积极开展专题活动、组织专题培训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宣传栏、宣传手册等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各地要根据预报的气象信息、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和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重要异变情况,及时组织国土资源、气象、水务等部门进行地质灾害预报会商,适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四)全力抓好抢险救灾工作。灾情险情发生后,各地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全力开展应急处理。要加强预防性避险,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尽最大努力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严格灾情险情报告制度。各地要建立突发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工作责任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执行灾情险情报告制度。要明确报告内容,重点报告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决策指挥情况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还要报告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要严格报告时限,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情况;处置过程中,必须及时续报进展情况,直至处理完毕;处置结束后,随即上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要规范报告程序,对突发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的报告,必须确保第一时间由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主要领导因事不能及时审签的,由值班领导审签;对紧急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同时,要认真落实预案点旬报、月报制度,对列入预案的4处市级监测点(见附件二),汛期每旬第8日、非汛期每月28日,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各隐患点监测情况(见附件三)。

(六)深入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加大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根据灾情规模、类型、性质、稳定状况及危险程度作好防治工程设计,按规定和程序组织好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对受到重大地灾隐患威胁的群众,要及时动员组织避险搬迁安置,确保人民群众免受地质灾害威胁。要加强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对于因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重大地质灾害,要根据“谁诱发、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管委会是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重要地质灾害专人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快健全群测群防体系。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在切实抓好已纳入县级及以上预案的1316个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的监测防治工作的同时,统筹落实好其余隐患点的防灾预案,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防灾联动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测预警、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对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住房安全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交通运输、水务、电监、住建、教育、扶贫、经信等部门要负责主管行业和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附件:一、巴中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灾主要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二、巴中市2011年度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案表

三、巴中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隐患市级预案点旬报、月报表

附件一

巴中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灾主要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地区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巴

中

市

巴中市人民政府

周喜安

市长

巴中市人民政府

陈延荣

常务副市长

13980290003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

李旭

局长

13881691999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

杜光炳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13608245988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

何祥安

党委委员

13308290112

巴中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温智

15082729321

巴

州

区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张平阳

区长

13981651666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邵瑜

副区长

13350471156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州分局

张建平

局长

13908292057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州分局

詹雯众

副局长

13908294368

南

江

县

南江县人民政府

刘凯

县长

13908295033

南江县人民政府

王清平

副县长

13908291296

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李文荣

局长

13568460666

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岳强

副局长

13547332000

通

江

县

通江县人民政府

赵万先

县长

18908290098

通江县人民政府

杜光鉴

副县长

18908298999

通江县国土资源局

董洪富

局长

13908296863

通江县国土资源局

李久才

副局长

13981673827

平

昌

县

平昌县人民政府

张根生

县长

13908293239

平昌县人民政府

张夕谦

副县长

13908298238

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邱成相

局长

13881679999

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程华川

副局长

13908297885

附件二、三:附件:3364ec7ced7fa5cade97c9dd5488d2a3.doc单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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