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大春病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大春病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大春病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大春生产,由于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工作措施扎实,关键技术落实,面积稳定增长,大春农作物生长正常,为夺取大春粮食丰收打下了坚实基础。但目前正值大春病虫害发生时期,局部地方呈重发生趋势,如不及时加以防治,将对大春生产构成严重威胁。为切实抓好今年大春病虫防治工作,确保增产目标的实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增强抓好大春病虫防治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水稻螟虫发生较重,一些地方水稻一代螟虫防治效果不好,个别田块枯心团较重,虫口基数大,将导致水稻二代螟虫重发生。同时,大春生产后期还面临着稻瘟病、稻曲病、水稻纹枯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苞虫、稻蝗虫、玉米纹枯病、柑桔红黄蜘蛛、粉虱、蚧类等病虫的威胁。特别是稻瘟病,近年来由于水稻品种抗稻瘟病能力下降,稻瘟病在我市一些区域菌源较充足,发生较重,如雨日较多,田间湿度大,个别区域,特别是老病区潜伏着流行风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吸取过去病虫大发生给农作物造成严重损失的教训;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去冬气温低,病虫可能轻发生的麻痹思想,坚定“虫口夺粮、防病保粮”的思想不动摇,坚定全年粮食增产目标不动摇,把抓好大春病虫防治工作作为实现大春增产增收目标的重要措施来抓。
二、全力以赴,切实打好大春病虫防治攻坚战
“三分种,七分管”。目前,大春管理的重点是病虫防治。各地各部门务必立即行动,组织发动群众,认真落实措施,及时施药防治,扎实打好大春病虫防治攻坚战。一要突出重点病虫。高度重视稻瘟病、稻曲病、水稻螟虫、纹枯病、稻飞虱等重点病虫的防控,有效减少病虫危害范围。二要突出重点区域。各级植保部门要加强巡查监控,要把重点病虫的重点防控区域落实到乡镇、村社。三要加强测报。要落实专人负责病虫测报工作,突出重点区域,突出流行性、迁飞性、突发性病虫,加强测报灯下观察和田间调查,做到三天一查七天一报。要建立病虫会商制度,组织专家结合历史资料、气象预报和品种布局进行综合分析、会商,及时准确发布预报、预警。四要做好群众组织发动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有线广播、墙报、板报、科技赶场、技术资料、现场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向基层干部和群众宣传培训大春病虫防治技术,依靠基层干部组织发动群众抓好防治工作。五要抓住有利时机防治。当前重点是抓好螟虫和纹枯病的防治工作,对螟虫前期防治效果不好,且螟虫还未化蛹的,要立即施药补治一次。要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做到科学用药。要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坚决打击农药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活动。要抓好防治示范、引导,带动农民大面积抓好防治工作。六要实行专业化统防统治。要抽派机关干部,深入到基层帮助农民解决好防治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要充分发挥植保专业防治队伍的作用,对重点病虫、突发性病虫、流行病虫实行专业化统防统治,迅速有效控制住病虫危害。
三、加强领导,确保防治措施到位
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的办法,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大春病虫防治工作中去。要牢固树立为农服务思想,在技术、物资、资金等方面大力支持、服务于大春病虫防治工作。农业部门要搞好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财政部门要安排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大春病虫防治;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坚决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保证农药、药械质量,确保防治效果;农资、供销部门要备足对路农药;气象部门要做好病虫发生防治时期的天气预报分析,为病虫发生趋势分析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电视、电台、报社等新闻部门要搞好防治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千方百计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因措施不力而导致大春农作物病虫害成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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