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农民收入促进计划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农民收入促进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农民收入促进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乐山市农民收入促进计划》已经2012年4月23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乐山市农民收入促进计划
为促进我市农民收入持续大幅增加,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民收入促进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2〕8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努力提升农村劳务开发质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综合扶贫开发,拓展发挥农业多功能作用,探索创新农业发展机制,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全面增长。
(二)基本原则。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规划,连片开发;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农民主体,龙头带动;整合资源,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强化服务;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目标任务
到2016年末,全市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1583元,其中2011-2015年年均增长13%,2016年增长12%(详见下表)。
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构成表
项目工资性
收入家庭
经营性
收入财产性
收入转移性
收入合计
第一产业收入非农产业收入
小计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小计第二
产业第三
产业
数额
(元)6030460436711670405140610010338694719275711583
比2010年增加额(元)37841651117240522043621678465321204155970
比2010年增幅(%)168.555.946.932118.944.926.6149115128.2166.7121.3106.4
责任
单位市人社局市农工办市农
业局市林
业局市畜
牧局市水
务局市农工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畜牧局市农工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畜牧局、市供销社市农工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工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移民局
三、工作重点
坚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努力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稳定增加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到2016年,上述四项收入分别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例从2010年的40%、52.6%、1.3%、6.1%调整为52.1%、39.7%、1.7%、6.5%。
(一)巩固发展种植业。一是发展优质粮油产业。积极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加大优质稻产业化发展,建设平坝、丘陵油菜生产基地。到2016年,全市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亿斤,粮食总产稳定在115万吨,油菜达到6万吨。二是发展优质茶叶产业。加快岷江东部丘陵生态茶园产业带和岷江西部山地有机绿茶产业带建设,打造"峨眉山茶"区域品牌,到2016年,茶园面积超过100万亩,茶园总产值超过30亿元,茶业综合产值超过100亿元,打造中国绿茶之都。三是发展优质蔬菜产业。重点在市中区、峨眉山市、五通桥区等地发展优质蔬菜,到2016年蔬菜面积达到100万亩,总产量达到250万吨。积极发展净菜、冷藏、配送、脱水蔬菜等蔬菜制品,加快农超对接步伐,打造成渝重要蔬菜供应基地。四是发展优质中药材产业。以黄连、牛膝、天麻、红豆杉等为重点,加快建设良种化、标准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到2016年中药材面积达到30万亩,建成川产优质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五是发展优质马铃薯产业。以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为重点,建设30万亩脱毒马铃薯种薯基地。到2016年,种植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670元,比2010年增加405元,增幅32%。
(二)大力发展林竹产业。突出抓好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到2016年基地面积达460万亩,加快建设干果、森林蔬菜、苗木花卉等特色林产品基地,建成全国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加快林浆纸一体建设进程,到2016年发展规模以上的亿元林业加工企业达10家,林产品加工园区达2个。发展林业立体经济,重点引导林农以林粮、林菌、林药、林茶、林禽、林畜等多种经济模式提高林地效益。到2016年,林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405元,比2010年增加220元,增幅118.9%。
(三)积极发展养殖业。转变畜牧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发展生猪、家禽、肉兔、牛羊和特色畜禽产品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促进区域特色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到2016年肉类总产量达到56.2万吨,率先建成全国现代生态畜牧经济产业基地和全省现代生态畜牧经济强市。推进水产健康生态养殖,大力发展稻田养鱼,积极推广以大鲵等为重点的名优特种水产养殖。到2016年,畜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406元,比2010年增加436元,增幅44.9%;渔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00元,比2010年增加21元,增幅26.6%。
(四)促进发展劳务产业。优化培训结构,以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大农村劳动力外输力度,促进就地转移就业,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到2016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总量稳定在110万人以上,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6030元,比2010年增加3784元,增幅168.5%。
(五)带动发展二三产业。实施龙头企业"1123"发展计划,重点扶持一批效益好、潜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到2016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加172亿元、达330亿元。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强化组织联结作用,增强技术服务和营销服务功能,到2016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200家。发展以农村体验、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和民族地区乡村风情体验等为主的乡村旅游业,大力发展"农家乐"群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到2016年,第二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86元,比2010年增加46元,增幅115%;第三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947元,比2010年增加532元,增幅128.2%。
(六)拓宽发展增收渠道。推进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承包经营权,支持和鼓励土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放活林权的有偿流动。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转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成为农民生产经营资本的多种途径,通过出租、入股等形式让农民获取更多财产性收益。加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力度,强化产业带动,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到2016年,全市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192元,比2010年增加120元,增幅166.7%;全市农民转移性收入达到757元,比2010年增加415元,增幅121.3%。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目标,加强检查,保障"农民收入促进计划"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制订本地"农民收入促进计划",做到增收目标锁定到户、增收门路落实到户、增收政策扶持到户。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三农"投入的增量和比例逐步提高,进一步加大支农专项资金整合力度。落实种粮、农资综合、良种、农机购置补贴,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政策。加大高效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民就业创业、农田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投入。认真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建立风险补助机制。引导农行、农发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农业科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指导推广先进农业科技。依托乐山市农科院建立农作物种子资源库,培育特色产业种子基地。推进农作制度改革和生产模式创新,重点推广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等高效生态模式。推广农业配套技术,重点示范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病虫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等先进实用技术。市级相关部门要在有关县(市、区)建立相应科技示范点,以科技示范带动产业发展。
(四)完善基础设施。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开展田间排灌、田型调整、田间提蓄、田间道路建设和地力培肥。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工程工作力度,全市适宜建池农户基本普及农村户用沼气。以"村社相通、院落相连、田间可达"为目标,以丘陵山区机耕便民道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机耕便民道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我市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抓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升灌溉能力和防涝抗旱能力。
附件下载1、1.乐山市农业局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2、2.乐山市林业局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3、3.乐山市畜牧局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4、4.乐山市水务局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5、5.乐山市供销社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6、6.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