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年-2015年)》已经市政府第六届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内江市区域卫生规划
(2011年-2015年)
2011-2015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为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政府投入在卫生事业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和规范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参照四川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8-2020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川卫办发〔2009〕67号)的通知要求,制定内江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
一、内江市卫生资源现状
(一)机构
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927所,其中:综合医院30所,中医院5所,专科医院6所,妇幼保健院(所、站)6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所,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大队)6所,紧急救援中心(站)2所,中心血站1所,健康教育所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0所,乡镇卫生院113所,专科疾病防治院2所,门诊部2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715所,其他卫生机构2所。全市共有村卫生室2027所。
(二)床位
全市医疗机构编制床位9197张,比“十一五”初期增加2487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2.2张,比“十一五”每千人病床1.8张的目标增加了0.4张,比全省平均水平2.91张低0.71张,比床位数量标准低0.3张。其中:市级医疗机构有编制床位1827张;县(区)级医疗机构有编制床为3752张,乡镇卫生院有编制床位3352张。
(三)人员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1379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574人,占卫生人员的83.9%。卫生技术人员中有执业(助理)医师5441人,注册护士3427人,药师(士)576人,技师(士)532人。全市村卫生室卫生人员475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70人,乡村医生3707人,卫生员276人。全市每千人有卫技人员2.9人,执业(助理)医师1.46人,注册护士0.81人,比“十一五”目标任务分别增加0.4人、0.36人、0.06人。比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低0.47人、0.08人、0.2人。卫技人员中,有正高级职称人员68人,副高级职称人员465人,高级职称人员占卫技人员总数的4.61%,中级技术职称2335人,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占卫技人员总数的20.17%。
(四)资产
全市卫生系统有固定资产总值13.14亿元,房屋建筑面积80.8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56.7万平方米,床均占用建筑面积87.8平方米。其中市本级19.07万平方米,床均占用建筑面积104.37平方米,县级26.31万平方米,床均占用建筑面积70.12平方米,乡镇级22.31万平方米,床均占用建筑面积66.56平方米。
(五)设备
全市万元以上设备总值3.97亿元,有万元以上设备4042台件,其中50-100万元设备53台件,100万元以上设备42台件。有大型医用设备23台,其中:800MA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2台,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MRI)2台,医用直线加速器(LA)3台,CT15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1台。
(六)事业经费
2009年,各级财政投入卫生事业经费80988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0.88%。
(七)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医疗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公立医院管理存在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现象;运行机制上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有待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制还有待加强。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积存的深层次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仍未消除,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尤其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发展不够,影响着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与可及性。
2、卫生投入不足,卫生资源总量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卫生经费支出绝对数是增长的,但由于我市各级财政困难,增长速度不能满足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实行财政按人头定额补助或仅拨付工资的30%。2009年,全市每千人有卫技人员2.9人,执业(助理)医师1.46人,注册护士0.81人,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2.2张,与国家规定配置标准和全省平均水平都有较大的差距。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缺乏,设备装备水平低,在中医药人员及其诊疗设备方面尤为缺乏,服务能力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据调查,我市乡镇卫生院有本科学历的仅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9%,大专学历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1.6%,而中专及以下学历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77.31%。村医的状况更不容乐观,全市共有村医3707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总人数的9%左右,中专及以下学历的占总人数的90%以上,且业务素质普遍较低。部分地区乡村卫生人员缺乏可靠的社会保障,待遇偏低,难以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人才缺乏已经成为制约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瓶颈。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低或没有相应的检查检验设备,不能满足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特别是一般乡镇卫生院,很多基本医疗服务的检查检验设备都缺乏,当地老百姓只有到更远的中心卫生院或县级医院去就诊。
4、卫生信息化进程缓慢,规划设计水平低,影响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市和县(区)卫生局、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等各级管理机构、绝大部分已实现业务覆盖范围内的局域网络建设,但未与二级机构及市、县(区)卫生局的专线联接。社区卫生系统已初具规模,但社区健康档案、儿童计划免疫系统等多个系统之间信息不共享,社区、医院和管理系统无法互联互通。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没有市级统一平台,服务终端也未延伸到所有村所。目前,卫生领域信息化业务不规范、功能不完善,系统分割、相互独立、连续性和协调性差,信息系统综合效益难以充分发挥。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和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逐步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遵循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群众承受能力相适应,实现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相结合,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
坚持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重点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对卫生投入,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协调发展,制定扶持和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为人民健康服务。
坚持以卫生法治为原则指导卫生改革与发展,强化卫生法制监督,保障各项卫生工作符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社会主义法制要求,构建法制卫生、和谐卫生。
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加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工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四、规划目标
总体思路是:建立机制,完善体系,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保障健康。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民,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更趋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推进,医疗服务持续改善,诊疗能力明显提升,公益性质进一步彰显,多元化的办医格局进一步深化,全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逐步得到满足,适应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财政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卫生发展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城乡之间、不同人群之间享有卫生服务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普遍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医疗机构
到2015年,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城市建立起以“三甲”综合医院、“三甲”中医医院为龙头,“二甲”综合医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专科医疗保健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在农村建立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
“十二五”期间,市本级保留4所公立综合医疗机构。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继续巩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成果,加强内涵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成为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全市医、教、研中心。市第六人民医院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创建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巩固“三级甲等”中医院创建成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成为全市中医医、教、研中心。
根据内江市城区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通过有计划、按步骤地新建、迁建、整合、转型和改制,合理调整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内江城区新增2-4所二级以上民营专科或综合医疗机构;规划市第一人民医院选址重建,建设业务用房6万平方米;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址改扩建门诊、医技楼,住院部综合楼,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含教学楼和学生住宿楼),建设业务用房13.8万平方米;完成市中医院新区二期工程建设,建设面积3.9万平方米;市第六人民医院建设业务用房1.6万平方米;加强内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通过新建、扩建和改扩建,同时增加编制床位,市级医院床均占用建筑面积达到80-90平方米,每床净使用面积达到8-10平方米的标准。
“十二五”期间,三县两区不再增设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三县可在城区内根据实际增设1所二级以上民营专科医院。加强各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隆昌县人民医院巩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资中县、威远县、市中区、东兴区人民医院在“十二五”期间创造条件争创“三级乙等”综合医院,隆昌县中医院争创“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威远县中医院争创“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市中区、资中县、隆昌县精神病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专科医院。完成资中县、隆昌县、市中区人民医院项目建设和威远县中医院项目建设;完成资中县、隆昌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通过新建、扩建和改扩建,县级医院床均占用建筑面积达到70-80平方米,每床净使用面积达到8-10平方米的标准。
“十二五”期间,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设置总量控制在现有状态,继续争取国家、省上的支持,加强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建设。通过新建、扩建和改扩建,同时增加编制床位,乡镇卫生院床均占用建筑面积达到50-60平方米,每床净使用面积达到6-8平方米的标准。坚持一村一室的原则,对行政村地域辽阔,人口较分散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2个卫生站(室)。
(二)公共卫生机构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集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应急救治为一体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备优良、精干高效、方便群众”的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并设立综合信息平台,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以5个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111个乡镇防保所(站)为枢纽,2027个行政村卫生室(站)为网底,形成市、县、乡、村四级防疫网络。以市、县(区)疾控中心、111个乡镇防保所(站)、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防保科为基础,建成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网络和监测预警体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城市防保网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履行预防保健服务。
2、妇幼卫生保健机构
加强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县妇幼保健机构为枢纽,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加强基层助产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建设妇幼保健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的质量控制。
3、卫生执法监督机构
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利用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新建1个市级、5个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合理配置检测设备、通讯和执法交通工具。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功能完备、标准统一规范、系统安全可靠,与卫生改革与发展相适应的卫生监督信息化体系。
4、社区服务中心
按照3~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二五”期间,市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10个,主要承担社区的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任务,使每位居民步行15分钟均可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5、医疗急救机构
设置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三县设置120急救指挥分中心。在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设三级或二级急救站,在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一级急救站。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建立ICU、CCU病房,提高急诊急救水平。进一步完善120急救指挥系统,建成统一指挥、运转协调、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覆盖全市的三级急救网络。
6、其它卫生机构设置
按照功能定位及服务需要,市第二人民医院、三所县医院分设传染病防治医院(病区)各1所,市本级设医学专科学校1所,采供血机构1所,健康教育所1所。
(三)资源配置
1、床位设置
病床设置原则以需求为向导,并兼顾到内江城市发展、功能定位。2009年末内江市常住人口数为424.6万人,预测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459.29万人。到2015年,按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2.8张设置,全市需要病床共12860张,比现有病床9197增加3663张。城市和农村病床分配按4:6配置,即城市区域病床5144张,比现有病床2951增加2193张;农村区域病床7716张,比现有病床6246增加1470张。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能设置观察床和康复病床,其总量控制在城市病床的30%以下。在农村,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病床数按3:7配置。
2、人员配置
(1)医疗机构人员配置: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力争达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0人,达到918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2人,达到5511人;执业(助理)医师与医技人员配置比例为1:0.32,医技人员达到2939人。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应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5-30%。医疗机构人员配置按国家有关标准对应医院规模、级别配置。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力争达到每万人口1.2人,达到551人。
(3)卫生执法监督人员配置: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力争达到每万人口0.5人,达到229人。
(4)妇幼卫生保健人员配置:全市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力争达到每万人口1.1人,达到505人。
3、设备配置
以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需要,符合成本效益,资源共享,提高利用率的原则来配置医疗设备。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和融资、合作渠道,淘汰陈旧落后设备,更新先进设备。在优先配置常规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医疗范围的拓宽,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适应医疗市场需求,适当配置一批大、高、尖、精医疗设备,重点装备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大中型设备的配置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分析投入成本和产出效益。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备按标准配置,以满足院前急救及基本医疗需求为主。
本配置标准的监督单位为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规定的大型设备购置统一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厅或卫生部审批,其它设备按市政府规定执行。人员、床位、一般设备配置按行政管理权限由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十二五”区域卫生规划是未来5年我市卫生发展的宏伟蓝图,将对我市“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内江”、“加快建设川南城市群中心城市、加快建设成渝经济区新高地”产生积极影响。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卫生改革与发展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对本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领导,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为实现“十二五”区域卫生发展目标提供政治保障和思想保障,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卫生投入,建立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责任,做到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由各级政府负责投入,并逐年增加投入幅度。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全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取得。县(区)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准的基本建设、设备配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县(区)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要给予合理补助,并落实好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建立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不得再负债建设和超标准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按照内江建设川渝地区人才新高地的总体思路,突出抓好完善编制、健全机制、加强培训、引进人才等工作,着力建立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卫生人才队伍。一是完善编制,填平补齐现有编制,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协调相关部门,重新核定和增加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二是健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术交流、撰写论文、技术创新,对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建立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优惠政策。三是加强培训,制定进修培训计划,每年选派一定比例的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完善管理人才培训制度,举办管理人才培训班,每年选派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进行管理知识培训。四是引进人才,加大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的力度,积极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协调解决其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五是制定鼓励中医药人员到县区和乡镇医疗机构工作的机制,确保中医药人员在基层留得住、发展好。
(四)加强政策研究,注重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各部门对卫生工作的关注与协调力度。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关于卫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把现有政策用足用活,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及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本规划的各项措施及工作计划,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政策支撑和技术支持。卫生、发改委、财政、规建及国地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争取多方支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分级承担、多渠道筹资的原则,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收受红包、回扣和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强化医药收费监管,坚决遏制乱加价、乱收费现象;严格整顿医疗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端正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着重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树立让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六)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中期评估。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职责,严明纪律,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年度,分解到基层单位。市卫生局要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评估小组,适时组织对本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着力指导规划的实施,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从组织纪律上来保障本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