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1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
卫片执法检查内容不断丰富,方式不断创新,力度不断增强,已成为全覆盖、常态化、强有力的监督方式,成为发现查处违法的主要手段,也成为考量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标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的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强化与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的协调配合,杜绝各级政府违法征地、供地、用地及违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全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卫片执法”工作。各区县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各级政府是“卫片执法”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保障措施,为“卫片执法”提供必要装备和工作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将对工作组织不力,整改查处不到位,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同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三、明确职责,全面完成任务
“卫片执法”实行分级负责制,市政府负责统一安排部署、督查和初步验收,各区县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各项卫片执法工作,并对工作结果负责,具体工作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工作方案实施。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工作,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6月10日前,各区县政府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初步成果数据。6月1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将汇总成果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国土资源厅。6月30日前,市政府组织初步验收。8月1日前,迎接国土资源部、省政府组织的验收工作,按照部督查、审核意见和省验收意见组织进一步整改纠正,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数据成果。8月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将汇总成果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国土资源厅。8月15日后,市政府根据验收认定数据和国土资源厅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实施问责工作。
附件:宜宾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宜宾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徐创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赖正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谢杰市资源办副主任
李鹏举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晓勇市监察局副局长
舒朝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谭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规划师
华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生荣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渊春市林业园林局副局长
李文仲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