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函[2013]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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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1-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13年的春运工作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2〕4053号)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春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确保认识到位
今年春运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春运客流高峰明显。虽然学生流将在春运前释放,但民工流、探亲流叠加,春节前后都将出现明显的客流高峰。节后学生流、民工流、探亲返城客流将形成多流集中叠加局面。二是保畅通任务繁重。节日期间,国家继续实施对小汽车免收通行费政策,道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增长,通行压力大。三是保安全压力大。今年春运期间,仍有可能出现区域性低温和阶段性强降温过程,对安全驾驶、事故应急处置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初步预测,全市今年春运期间旅客运量将达到630.3万人次,比去年增长4%,其中:铁路20万人次,比去年减少5%;道路570万人次,比去年增长5%;水运35万人次,与去年持平;民航5.3万人次,比去年增长4%。重点物资运输需求较为旺盛,客货兼顾难度加大。总体看,2013年春运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
二、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
为切实加强我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宜宾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杜紫平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应元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郭朝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仕华为副组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宜宾电业局、宜宾民航、宜宾火车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武警宜宾市消防支队、市航务(海事)局、市城乡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农机局、中石化宜宾分公司、中石油宜宾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管春运工作的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春运工作。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春运办”)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春运日常协调工作,并建立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各区县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春运办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切实保障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密切配合,确保责任到位
为确保完成全市春运工作任务,市春运办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春运工作职责,强化责任,将春运各项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岗位、人头。市(区县)春运办和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畅通快捷的沟通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春运任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是市春运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做好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时掌握春运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全市道路春运工作会议要求,负责掌握道路交通(含水上,下同)旅客流量、流向、流时,有针对性地制订道路交通春运工作方案;负责科学调配运力,应对突发情况,避免旅客滞留,做好港口、机场、车站、码头等旅客的接转疏运工作。
宜宾火车站要做好客流调查,掌握客流流向,科学制订春运工作方案,确保春运期间学生、民工及旅客能安全、便利、快捷、有序出行。市内各火车货运站,要重点组织调度好铁路运力,切实做好电煤、石油、粮食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输工作。
宜宾民航要结合冬季航空运输特点,安排好重点城市、旅游热线、重要支线的航班运力,提高班次密度,努力满足旅客需要,并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调衔接,加快机场旅客中转疏运。
市公安局要与市交通运输局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出现恶劣天气,采取统一的道路管制措施,确保道路畅通;实施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向相邻地区通报,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拥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民工流监测,及时掌握农民工跨区域流动、劳动力市场供求等信息,安排好农民工输送计划,扩大团体输送量,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并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市旅游局要切实抓好假日旅游运输的组织,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各主要旅游景区的交通状况,引导游客错峰出游,避免游客集中或滞留在重点线路、热点景区,缓解交通运输压力。
市气象局要加强春运期间天气预报,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的通报天气情况,方便节日期间旅客出行和各运输部门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市安全监管局要负责牵头组织春运安全大检查,负责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对车站码头、客运轮渡、铁路道口等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工具的安全监管。
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落实职责,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科学调配运力,确保春运有序
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在科学预测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的基础上,科学制订运输方案,加强组织协调,科学调配运力,充分利用新建交通基础设施,适时加开客运车、船、火车、飞机班次,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运力衔接相互补充等措施,保证运输紧张地区的运力供给,尽力满足不同时段、不同旅客的运输需要。
五、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各区县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制订和完善春运应急预案。交通运输、公安、宜宾火车站、宜宾民航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运力大幅度下降、客流骤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量滞留等突发事件春运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要密切关注春运动态,加强预警预报,对可能影响春运的苗头性信息,要早判断、早处置,避免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启动相应预案,尽快恢复交通秩序。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储备部分机动运力和应急物资,并确保应急时可以迅速投入使用。
六、强化监管,保证运输安全
(一)强化督查,消除春运安全隐患。各区县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春运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重视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春运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春运安全隐患。
(二)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春运安全意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参营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自觉遵守安全规章的意识。
(三)加强动态监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一旦查出有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打击,确保行车安全。
(四)加强交通运输巡查工作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巡查,加大对公路主干线、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堵地点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力度。各级航务(海事)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渡口、码头、航道、航标设施的巡查力度,维护船舶航行的正常安全秩序。
七、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和谐春运
春运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区县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保证人民群众平安顺利出行,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要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要在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的同时,采取网上售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售票方式,方便旅客购买客票。要尽量增加车站候车面积,维护车站秩序,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要及时发布班次延误信息,并做好旅客的沟通解释和相应服务工作。
要严厉打击倒卖车票、“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价格和收费管理,督促企业公告客运票价,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春运值守,做好春运总结
在春运期间,各级春运办和各运输企业要建立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确保春运工作上下衔接、政令畅通、反应快速。请各区县政府和市春运办成员单位务必于1月26日前将春运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其手机号码、春运办联系人及其手机号码和春运值班安排表报送至市春运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以确保工作沟通顺畅。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区县政府春运办和市春运办成员单位要对本区县、本系统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务必在3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春运办。
市春运办联系电话:8243160,8236475;
市春运办联系人:
张珏:13684157567
郭杰:15908298420
高洪丽:15283659257
市春运信息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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