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自府办函〔2011〕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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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9-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1〕10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我市于1999年成功创建为省级卫生城市。根据《四川省卫生城市(县城)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川爱卫发〔2006〕5号文印发)的规定,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近期将对我市进行第三轮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验收。为确保验收合格,并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基础,现就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迎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省级卫生城市的评定,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自贡知名度和美誉度起到了积极作用。2011年9月,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专家暗访督导组对我市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暗访和督导,并于2011年10月下旬进行第三轮复审验收。按照省级卫生城市新标准的要求,复审验收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增强迎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责、协调配合、采取措施、精心准备,全力抓好迎检各项工作,确保我市第三轮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验收合格,为我市在“十二五”期间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健全组织,加大迎检工作的领导力度
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自贡市省级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另行发文),负责对复审迎检工作进行综合指挥、组织协调,牵头组织复审迎检的各专项工作。
各区(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关领导机构或工作机构,切实加大迎检工作的领导力度。
三、分步实施,确保迎检工作有序推进
(一)准备阶段(2011年9月上旬)。各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建立复审迎检领导机构或工作机构,制定迎检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1年9月中旬—2011年10月中旬)。各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开展自查和检查,整改发现的问题;确定省级卫生城市推荐单位和迎检现场,完善迎检资料。
(三)复审验收阶段(2011年10月下旬)。迎接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我市省级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验收。
四、增添措施,确保迎检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强化宣传,营造复审迎检良好氛围
各区、市级各部门要采取举办知识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知识问卷测试、街头咨询宣传、开展知识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普及全民卫生知识;实施健康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使广大市民、机关干部、中小学生掌握应知应会内容,培养良好卫生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基地,使健康教育做到单位化、社区化、家庭化;在城区主要进出口通道、标志性建筑物和繁华地段增添更新“爱卫”、“创卫”固定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和密度,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报道我市迎检工作动态,以浓厚的“创卫”氛围来迎接复审检查。
(二)强化治理,大力开展5大专项整治工作
1.实施除“四害”专项整治。由市卫生局牵头,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加大投入,扎实有效、科学规范地开展险“四害”工作。要在全面开展灭蝇、灭鼠、灭蟑、灭蚊的基础上,确保鼠、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内,确保单项考核验收合格。蝇、蚊子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3倍的范围内。
2.实施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专项整治。由各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所在乡镇政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面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曝露垃圾、道路坑凼及排水不畅、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以路为市、乱摆摊点、居民区及农舍的卫生死角等问题。专项整治以后,各区要加强日常监管,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3.实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由市工商局牵头,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市场设施等,达到设施规范、文明经商、卫生达标的基本要求。对城区街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未经批准而自发形成的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4.实施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由市卫生局牵头,加大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力度,集中力量,狠抓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积极开展餐饮示范街创建活动,加强对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同时,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通过加强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督执法检查,促使食品和公共场所业主对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升级换代,推进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上台阶。
5.实施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由市城乡管理执法局牵头,加大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执法工作力度,集中力量,统一部署,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拆除乱搭乱建,尤其要加大居民小区、楼院的整治力度;规范夜市摊点,规范、取缔占道经营;规范车辆停放;清理、规范户外广告、店招设置;清除城市“牛皮癣”;全面整治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场地、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城区各类经营单位的噪声、油烟污染的执法力度;对沟河两岸、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和白色垃圾进行清理整治。
(三)强化检查,确保迎检工作落到实处
各区、各牵头部门应在复审迎检前开展1次全面自查活动。市指挥部要在随时组织巡查的基础上,在复审迎检前认真组织开展1次全市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完善,确保顺利迎检。
五、强化保障,确保复审迎检工作顺利推进
(一)制度保障。市政府将与各区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迎检工作任务。
(二)经费保障。各区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保障复审迎检工作所需资金,确保复审迎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纪律保障。各区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指挥部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复审迎检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市指挥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复审迎检工作进行督查,对政令不畅、工作不力的进行督查督办,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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