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津政办发 〔2013〕31 号
颁布日期:2013-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

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4日

关于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的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

水平的决定》(津党发〔2013〕6号)精神,为深化京津务实合

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地开展借重用

好首都资源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

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充分用好首都行政资源

(一)建立合作共赢机制。鼓励我市有关部门多层次全方位

与首都对口机关、单位进行资源对接,完善深化部市合作、院市

合作、市市合作等机制,建立对口工作合作机制。通过签署综合

或专门合作协议,建立不同层次、比较稳固的合作关系。切实落

实合作协议,推动新一轮合作项目。倡导我市各区县主动与北京

市的区县开展友好区县"结对子"活动。

(二)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国

家层面政策支持和突破的领域,成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的工作组,

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对接;明确责任单位,认真梳理政策,

深入研究部委资源,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市有关

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加强协调,帮助区县、企业争取更多国家

资金、项目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委、

市合作交流办、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海洋局和各区县人

民政府)

二、加大对京招商引资力度

(一)明确引资重点。借助首都跨国公司、集团总部、研发

机构集中的优势,重点引进集团总部、产业龙头企业、高科技企

业和产业带动性大、市场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项目;加强与研

发机构合作,提升我市研发平台建设水平,建立产业技术联盟,

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推动经济发展。各区县应结合自身发展规划

和产业定位,从首都资源中选准目标主动对接,制定有针对性的

招商方案和扶持政策,提高招商效果和引资效益。

(二)加大招商力度。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要主动与首都重

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对接,借助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及有

实力的中介机构挖掘投资线索和项目信息,适时组织针对性强的

招商推介会和项目对接活动。

(三)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加强与商

会协会、驻华机构、中介组织等的沟通联系,建立互利共赢的招

商中介奖励机制,促进对京招商引资和贸易活动的开展。

(四)打造承接载体。选取具有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的开发

区、工业示范园区等作为载体,共建京津合作产业园区。明确产

业定位,落实资源要素,完善基础设施,出台专项政策,全力引

进一批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力争把京

津合作产业园区打造成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的先行区、示

范区和带动区。

(责任单位:市合作交流办、市科委、市国资委、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中小企业局、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

事处和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拓展京津文化交流合作

(一)开发首都观众资源。发挥天津演艺资源优势,扩大天

津剧院联盟和天津票务网覆盖范围,加强剧目推介,推进购票和

结算便利化,吸引更多的首都观众来天津观看文艺演出。

(二)扩大影视合作。鼓励京津影视制作机构联合出品影视

节目,支持两地电影院线跨市域经营,搭建两地影视作品创作研

讨及推介平台,扩大我市影视作品在首都的影响。发挥国家动漫

产业综合示范园、中国天津3D影视创意园区等国家级文化园区的

政策优势和技术优势,吸引首都企业入驻,针对首都动漫及相关

文化企业开展服务外包。

(三)促进文化交流。发挥天津港区位优势,吸引在北京注

册的文化进出口公司从天津港进出口艺术品,鼓励其在天津设立

分支机构。建立京津博物馆、美术馆展览交流机制,组织具有天

津特色的展览项目赴京巡展,积极引进具有北京特色和时代特色

的展览项目。

(四)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从首

都引进我市急需的文艺创作、表演等高层次专业人才以及文化产

业经营管理、营销等人员。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深入开展京津金融合作

(一)推动共建区域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积极推动京津

两地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建立区域性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探

索构建京津统一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共建区域金融市场和离岸金

融市场等。

(二)引进首都金融机构组织。引进首都的银行、保险、保

理、资产管理、社会信用、预付费消费等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

引进首都各类新型金融服务机构。

(三)加快建设天津金融集聚区。建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

功能完善、规范发展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改革创新基地,

着力打造国内股权投资基金服务、融资租赁业发展、资金交易结

算、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的高地,把我市建成机构集中、人才集聚、

要素集约的金融集聚区。

(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部委资金支持和世界银

行等国际组织资助资金,积极用好首都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金,

实现企业发展资金来源多样化、金融服务综合化、企业资产轻量

化和融资服务便利化。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

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

五、加强首都人才引进交流工作

(一)建立首都高端人才名录库。通过专业机构追踪首都高

端人才的工作动态、评估最新技术和科研成果,并定期发布相关

信息,引导我市有关单位引进拥有关键技术、能带动新兴学科和

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一流科学家,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拔尖人才、高层次人才和一流研发团队。鼓励引进国家级科研院

所、科技项目和科研成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

市外专局)

(二)实行多元化引进人才政策。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和项目

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完善和优化项目扶持、资金配套、教

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建设高级人才公

寓,免除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鼓励科研院所、企业采取灵活方

式招聘、使用人才,探索"星期日工程师"、假日工作室等新型工

作模式。(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外专局)

(三)设立引进首都人才工作机构。创新引进机制,设立天

津市驻京招聘人才工作站,集中发布我市人才需求信息,开展人

才招聘代理、引进推荐等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

科委、市外专局)

(四)建设首都人才创业园。鼓励首都各方面专家学者、工

程师、留学回国人员及有志青年等来创业园创业发展,给予一定

政策支持和创业指导。吸引扶持首都科技型企业在津发展。(责

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外专局)

(五)加强引进首都外籍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每年重点邀

请100名首都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专家来津开展实地考察、

讲学指导、战略咨询和人才培训,帮助我市开展科技攻关和自

主创新,培训相关领域的青年骨干人才。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引智

引才活动,帮助我市用人单位对接引进高端紧缺人才。(责任单

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外专局)

(六)建立互派干部挂职机制。积极与国家部委协商建立互

派干部挂职锻炼机制,选派我市工作能力强、善于沟通联络的优

秀干部到国家部委挂职锻炼,联系国家部委选派干部到我市部门

挂职锻炼,指导我市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六、积极推动京津旅游业对接

(一)积极与北京旅游产业对接。充分利用京津交通便捷的

条件,发挥我市滨海休闲游、海河风光游、“近代中国看天津"文

化游等旅游资源优势,与北京市互补发展,增强京津大旅游圈整

体吸引力,共同构建"京津旅游联合体"地区旅游新形象。深入推

进京津旅游一卡通,联合开发客源市场,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合作。

策划不同主题的京津二日游、三日游、四日游、五日游等系列产

品,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市场互动,共同打造国际国内市

场旅游品牌。构筑北部休闲观光农业功能区,形成京津生态艺术

走廊创意农业产业带。

(二)建立京津旅游集散中心联盟、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联盟。

两地相互投放旅游宣传资料,统一票务系统,共联共享信息资源。

建设区域级智慧旅游平台,实现智慧旅游网站、智能终端、信息

查询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构建畅通的信息交互和运

行协同机制。

(三)放宽旅游市场准入。加强京津旅游合作,支持旅游企

业跨市域联营、兼并或重组,培育和壮大旅游企业。为跨市域的

旅游车辆运营、旅行社设立分社,提供灵活便利的服务管理。建

立市域旅游质监协作体,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游客投诉

的联合处置制度,共同制定跨市域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实行执法互动、协同处理。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七、加强京津科技交流合作

(一)加强与首都科研院所合作。完善与中科院会商制度,

共同推动科技研发新高地建设,助力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开发

新技术产品,支撑服务我市企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级科研院所

的支持,建设生物医药、高端信息技术等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组

建新能源汽车、高性能计算机等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引进一批

国家级研发机构,建设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

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促进京津科技成果转化。与首都各大专院校建立联系,

开展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和科技服务工作,促进高校创新科

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委)

(三)深化与农林院校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农业科

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

院等院校的合作交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引进农林新品种、

新技术、新装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引进高端人才,开展

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农委)

八、推动与首都其他重点领域交流合作

(一)推动会展合作。主动加强与首都会展业的交流合作,

整合、提升全市会展资源,不断完善硬件、优化服务,重点吸引

规模与影响力大、质量效益高的专业性或综合性展会落户天津。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大型会展论坛活动办公

室)

(二)大力引进首都服务外包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制

定政策措施,大力引进首都服务外包企业来津发展。加强与首都

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培训高素质的服务外包人才。(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

(三)大力发展京津交通物流。加快实施京津城际延伸线、

京津城际引入机场线等项目建设。发展在京"无水港”。打造京津

中间地带物流基地,做强贯穿京津经济走廊的商品流通集散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

口岸办)

(四)加强医疗卫生、医药机构合作。通过投融资、合资合

作、委托管理、联合共建等多种形式,与首都医疗卫生、医药机

构开展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医疗服务、医学科研等

全方位合作。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驻京医疗卫生、医药机构的医学

技术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借重首都信息资源优势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首都主流媒体、网络媒体、信

息服务企业及全国性行业协会、各类商会、中介机构等的沟通合

作,充分利用各种展会、论坛和大型活动等,加大对我市城市定

位、自身优势、品牌形象等方面的宣传力度。

(二)充分利用首都信息资源。借重首都丰富的国际性、全

国性信息资源优势,广泛挖掘政策、项目、人才和金融等信息,

尽最大可能为我所用。对接首都"智库",丰富我市决策顾问资源,

提供科学高效的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信息中心)

十、做好借重首都资源统筹协调工作

(一)成立天津市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驻

北京办事处、市合作交流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

委研究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

交通委、市农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

旅游局、市合作交流办、市金融办、市口岸办、市中小企业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和各区县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主要

负责研究制定利用首都资源工作规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研究

决定重要工作和政策措施。

(二)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天津市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

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负

责,请市委研究室并市合作交流办、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

中小企业局等单位派员驻京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

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我市在京开展相关活动搭建沟通联络、

交流合作的平台;及时更新完善人员联络网和资源储备库,提供

首都资源信息服务;做好情况通报、信息统计、总结考评等工作;

组织开展借重首都资源调研工作;发挥基地作用,做好推动、协

调、督办、落实及服务保障等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

门建立相应机构,形成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每年召开工作会,建

立情况通报、统计分析、考评激励等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经验,

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根据自身

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加强督促检查。

(四)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市财政拨付专款,市有关部门予

以专项资金支持,用于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工作的联络沟

通、宣传推介、考评激励等。

(责任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合作交流办、

市财政局、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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