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巴政办发[2009]43号
颁布日期:2009-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09]4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治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

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自治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国务

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结合

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

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州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程为依据,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深

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三项行动为重点,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坚决遏

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自治州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年”活动,提高安全生产的全民意识和

工作水平,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确保各类事故指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范围内。2009年各类事故

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5%,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下降至0.4,工

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下降至6.0,道路交通万车死

亡率下降至10.6,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至1.5。

三、组织领导

自治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年”活动由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

管副州长牵头,州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由主

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

务,并指定专门部门(机构)组织实施。重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危

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深

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部门和行业要分别制定本系统、本

行业的具体工作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八大重点行业领域

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1.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继续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

的“安保工程”,推进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监控平台建设。依法严厉

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客运超载、机动车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行为。

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平安农机”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城乡道

路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对重点时期、重点路段、重点单位、重点车辆、

重点人员的管控,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

下降”,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致人死亡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加大源头管理力度,严把审验、检验、考试、

发证等关口。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大力推进运输企业存储

风险抵押金工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

全管理站的作用,严查农机载人、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骑

摩托车不戴头盔、黑车非驾等违法违章行为。深入推进“三基”工程

建设。

2.煤矿安全整治。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和煤矿瓦斯治理,进一

步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煤

矿卫星监控系统,把防瓦斯、防水害、防火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

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查处“三违”

现象。严把煤矿新、改、扩建安全设施“三同时”关口,严格停产后

复产开工的安全检查.大力推进煤矿风险抵押金存储、安全费用提取、

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等工作。

3.消防安全整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消防法》,统筹城市、

农村消防工作协调发展。深入开展“天山霹雳”、公众聚集场所安全

整治行动,坚决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加大政府挂牌督办力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完善消防队、消防站及

消火栓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完成和硕县、且末县消防规划编制。

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义务消防队伍,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和火

灾公众责任保险。

4.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加强对重点县市、重点矿区、重点矿山

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认真做好地采矿、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和监测

工作,落实地下矿山防水、防火、防坍塌事故措施,重点抓好基础工

作、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落实。推行矿井机械通风、

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等技术措施,严把换发证审核关,严厉打击非法

开采、以采代探等行为。

5.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储存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规范油(气)站的安全管理,大力推广

应用阻隔防爆和运输监控等安全适用技术。年底完成自治州化工行业

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氯酸钾

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深入治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

改”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6.建筑施工及市政公用行业安全整治。严格建筑施工、装修、

安装工程的开工许可,严格企业的安全资质和安全条件,严格工程的

承包和租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强化施

工现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和违章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安全强制性规

范标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防高处坠落、坍塌、中毒等事故

的发生。

7.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督促企业切

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及时做好特种设备的检测、检

验,确保特种设备运行良好。开展车用气瓶的检验和使用登记工作,

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

8.工矿商贸其他行业安全整治。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

织、商贸、电力、民爆、卫生、水利、旅游、学校等其他行业领域要

从各自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

章生产行为。

1.突出重点对象。依法严厉打击六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的;存在超层

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

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违背《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

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

2.形成打击合力。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公安、建设、

交通、安监、煤管、农机、国土、消防、运管总站、库尔勒海事局等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形成打击安全生

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合力。

3.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消安全生

产资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加大对未履行

“三同时”审验手续而擅自建设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严肃事故查处,

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者的责任。以开展执法行动为契机,建立

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方面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

4.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在重大节假日、纪念

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严厉打击安全生

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

全防范能力。

1.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生产,

关注民生”为主题,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干部和

全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企业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查“三违”(违章指

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

态。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三个一”示范创建、

安全生产“六进”、道路交通及消防“五进”、“畅通县市”、“平

安农机”、新《消防法》等宣传活动,争取创建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县

市、乡镇、村。7月份完成30%的安全生产示范县市、乡镇、村验收工

作,70%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交通安全工作站运转正常,30%的县市

达到“平安农机”示范县市标准,70%的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3.完善舆论监督网络。加快区、州、县市三级网站节点建设,

实现网上办公、网上预警。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事

故查处情况。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经

验和做法,揭露违法、非法行为。

4.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完善领导干部培训制度,把安全生产培

训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基本内容。举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确保持证上岗。加强农民工安

全技能培训,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1.落实政府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

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巴政发〔2007〕

13号)精神,健全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

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推进安全生产

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法人、主要

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企业完善落实各项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现场管理

各项措施,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实行月通报、季公布、年终考

核控制目标制度,及时兑现奖惩,实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一票否决制”和重大事故行政问责制。

4.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建立和落实治理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查隐患”活动,鼓励职工群众积极举报隐

患,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劳动作业规范化、源头准入制度化,构建

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要开展隐

患排查、登记、监控和督促整改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和排查治理责任,

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要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

整改、及时销号。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科

技进步。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

投入,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且专项资金要随着财政

收入的增长而适当增加。严格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伤保险缴纳、雇主责任保险的规定,加强对安全

生产有关费用管理执行、使用情况的监督。

2.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煤矿、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重点防火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定企业达标时间

进度表,分工包干,落实责任人。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专家队伍

管理,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3.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

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中

毒、防中暑夏季“六防”和冬季火灾防范工作。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应

急管理机构,加强规章制度和骨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各级应急救援

指挥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

源数据库及网络监控系统,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对重大危

险源实行分级管理。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切实履行职责,提高监管能

力和执法水平。

1.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州、县市安全生产执法监

察机构和人员,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安监站,配备必

要的交通工具、监管检测设备,保证安监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到

位。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配备专业监管人员,提高履职能

力。

2.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

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外出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监管人员的安全

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

3.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责任制规定,从工作机制、执法程序、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和责

任追究等方面规范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4.加强监管队伍廉政建设。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

动为契机,全面加强监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增强廉洁从政和科学

监管意识,做到安全监管上水平、群众生命财产得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5日至4月24日)。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

生产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年”各项

活动。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

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25日至11月30日)。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

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州安委会将于7月和

11月分别对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至少

组织3—4次抽查,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

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并进行推广,巩固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要性的

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

亲自部署,统筹兼顾,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

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

(二)分工配合,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做出具体安

排,提出本县市、本行业依法打击的重点、执法行动的方法步骤等。

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

公室的作用,加强各部门的配合协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年”的每一

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大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

加大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

和相关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安

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情况。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信息报送

工作,每季度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包括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同时,

将本县市、本行业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4月24日前和

11月31日前报州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跃明王晓芬联系电话:2276821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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