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克政办传〔2012〕9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新政办发明电〔2012〕361号《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国庆节,2012年9月30日(星期日)至10月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为确保各族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一是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高度重视节日期间旅游、交通的安全工作,加强教育和监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二是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置。请各县(市),各部门将节日期间值班表于2012年9月28日前报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按惯例,从2012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7:30下班(乌鲁木齐时间)。

(请新闻媒体刊播)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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