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杭州市创建卫生强区县(市)工作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杭政办函〔2010〕155号
颁布日期:2010-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杭州市创建卫生强区县(市)工作任务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15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0年杭州市创建卫生强区县(市)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委托杭州市公共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制订考核办法,加强指导和检查监督,开展年度考评,对于完成任务好的区、县(市)予以表彰。

附件:2010年杭州市创建卫生强区县(市)工作任务

二○一○年五月七日

2010年杭州市创建卫生强区县(市)

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快“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建设,提高我市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任务。

一、基本要求

(一)本区域内未发生因防控不力而引起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病危害、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重大血液安全事故和重大院内感染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

(二)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卫生城市(县城)称号,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区)建设。

(三)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5%以上。

二、卫生事业发展水平

(四)孕产妇平均死亡率低于10/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6‰;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五)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

(六)卫生应急预案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及时报告率、及时处置率均达到100%。

(七)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7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8%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9.35%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八)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卫生适宜技术推广体系健全;医学科普活动普及率达到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配置符合规定标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政策;区县(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中50%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落实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任务,配合权力阳光电子政务、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市、区县(市)两级卫生信息电子平台,各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以上,县(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以上。

三、卫生资源配置状况

(九)依托公立医院设置单独或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和病区,具备收治一般传染病和隔离观察可疑烈性传染病的能力。院前急救机构功能完善。

(十)区县(市)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十一)每个建制乡镇(街道)所辖范围或一定服务人口举办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并根据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85%以上;各区、县(市)4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市级规范化村卫生室标准。

四、综合保障水平

(十二)制订完成区县(市)区域卫生规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年度卫生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实施计划;制订出台中医事业发展扶持政策。

(十三)建立卫生强区县(市)、强乡镇(街道)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将卫生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纳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综合考核评价。

(十四)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动态增长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民健康体检、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等各项卫生专项经费足额到位。中医事业费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达到10%以上。

(十五)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基层卫生技术队伍建设,加大科教投入,科研课题完成率达到90%以上。

(十六)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按要求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有效开展工作。

(十七)切实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社会满意率及排名较上年有所提高。未发生市级以上媒体曝光且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卫生行风事件。

五、卫生管理水平

(十八)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卫生管理体制健全,监管有力。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处置及时有效,未发生严重破坏公共医疗秩序的事件。进一步加强对餐饮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的监管。贯彻落实《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加强控烟宣传培训,加大对重点公共场所的监督执法力度。

(十九)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派出机构建设达到省里相关规定的标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大类12项)达标率达到90%以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率达到40%以上。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比例达到100%。全面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治疗管理项目。免费婚检率各区达到60%以上、县(市)达到70%以上。妇女常见疾病筛查率达到85%以上。全面开展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期保健、0—36个月儿童保健以及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六城区85%以上适龄儿童接受窝沟封闭预防龋齿服务。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其中自愿无偿献血的比例达到100%;无非法采供血案件发生。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六、个性目标

上城区:推进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积极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特色示范区;进一步推进健康城区建设和健康产业发展;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率达到20%以上。

下城区:推进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推进区域内卫生资源均衡配置,加强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完成杭州市民健康生活馆建设;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率达到20%以上。

江干区:开展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推进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特色示范区建设;加大对辖区内卫生资源的挖掘、整合和利用力度,进一步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至少有1个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

拱墅区:进一步加大卫生投入;推进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健康城区建设;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率达到20%以上。

西湖区:开展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快卫生服务均衡化发展,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至少有1个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开展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充实卫生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至少有1个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

萧山区:开展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至少有1个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

余杭区:开展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理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体制,确保每个建制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率达到20%以上。

桐庐县:完成浙江省农村卫生改革试点县各项工作;推进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大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至少有1个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

淳安县:开展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卫生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至少有1个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

建德市:开展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系统管理和内涵建设;理顺卫生监督样品抽检工作体制;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至少有1个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

富阳市:开展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大各类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力度,推进卫生强乡镇建设;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率达到20%以上。

临安市:完成浙江省农村卫生改革试点县各项工作;推进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管理;加大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力度,至少有1个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

杭州经济开发区:加强卫生管理机构建设,理顺卫生管理体制;开展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进一步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开展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总抓手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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