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绍兴军分区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考核结果的通报
绍兴市人民政府、绍兴军分区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考核结果的通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绍兴军分区 | 文号:绍政发〔20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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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绍兴军分区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考核结果的通报
绍政发〔201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2015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指示精神,依据《浙江省后备力量基层建设规范》,坚持以强军目标为统揽,加强组织领导,大抓练兵备战,注重改革创新,国防后备力量基层建设质量明显提升。为鼓励先进,表彰典型,经研究,现就国防后备力量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先进单位
越城区:斗门镇人民政府、塔山街道办事处、东浦镇人民政府、稽山街道办事处、孙端镇人民政府
柯桥区:柯桥街道办事处、柯岩街道办事处、安昌镇人民政府、马鞍镇人民政府
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道墟镇人民政府、上浦镇人民政府、梁湖镇人民政府、陈溪乡人民政府
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山下湖镇人民政府、陈宅镇人民政府、店口镇人民政府
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浦口街道办事处、三界镇人民政府、黄泽镇人民政府、剡湖街道办事处
新昌县:澄潭镇人民政府、七星街道办事处、儒岙镇人民政府、双彩乡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
越城区府山街道武装部部长徐河彪
越城区鉴湖镇武装部部长丁树春
越城区陶堰镇武装部部长胡华栋
越城区皋埠镇武装部部长宋永清
柯桥区漓渚镇武装部部长潘新江
柯桥区齐贤镇武装部部长陈国庆
柯桥区平水镇武装部部长李阳
上虞区东关街道武装部部长袁志坚
上虞区崧厦镇武装部部长宋卫峰
上虞区永和镇武装部部长章国军
诸暨市同山镇武装部部长宣安信
诸暨市东和乡武装部部长钟立耸
诸暨市草塔镇武装部部长周泉枫
诸暨市阮市镇武装部副部长张向春
诸暨市璜山镇武装部部长蒋金涛
嵊州市鹿山街道武装部部长傅君铭
嵊州市温泉管委会武装部部长俞伟明
嵊州市石璜镇武装部副部长陈小浜
新昌县镜岭镇武装部部长王铁平
新昌县小将镇武装部部长吴旭华
望上述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武装战线的广大同志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绍兴军分区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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