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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二五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任务考核指标分解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绍政办发〔2012〕2号 |
|---|---|
| 颁布日期:2012-01-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二五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任务考核指标分解表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11〕30号),推进全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84号),提出了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涉及我市具体建设任务为:新增旱涝保收面积28万亩,扩大灌溉面积30万亩,新增固定式喷微灌面积4.527万亩,1—10万方山塘整治735座,农田渠道改造长度2900公里(其中5万亩以上灌区干支渠沟190公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项建设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资金投入,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指标任务。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浙江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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