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7-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

温政办〔2007〕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

温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自2001年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活动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五”期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目标任务,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力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多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在如期完成2006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老年服务工程(即开工建设市老年活动中心;70周岁以上老人凭证免费乘坐公交集团市区线路;6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参观市博物馆、市科技馆,免费办理市图书馆借阅证)的基础上,现决定2007年继续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活动。为确保各项实事的有效落实,现就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实事项目和责任部门

(一)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城镇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突破130万人,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并适时提高养老金标准。按照即征即保的要求,将新增被征地老年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出台并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将市区未享受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二)全面实施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健康工程”。进一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完善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标准。有条件的地区,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困难老年人实行“零门槛”的即时救助。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三)建立农村低保家庭住房救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危旧房改造予以优先安排。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民政局。

(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人生活照料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经济困难、日常生活难以自理的高龄、独居、残疾老人给予适当补贴。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年平均增长10%。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五)建设市老年活动中心。做好市妇女活动中心到期收回的筹备工作和改造为市老年活动中心的装修工作,拟定管理方案。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妇联、市老龄办。

(六)实施患白内障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白内障复明手术,完成城乡低保家庭白内障老人“复明工程”。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七)进一步落实体育强县、强镇创评中有关老年体育的考核指标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千镇万村体育健身活动,建设300个小康体育村,其中扶持贫困村100个。继续在社区、乡镇中开展全民健身路径建设工程,开展体育“三下乡”工作,2007年继续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活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

(八)全面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奖励制度。责任部门:市人口计生委。

(九)把农村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继续扶持欠发达县(市、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的同时,扶持农村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场地设施建设。依照省民政厅“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要求,做好我市农村13个星光项目的试点工作。财政部门加大扶持欠发达地区农村老年文化教育设施建设力度。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十)完善市、县两级“12348”法律服务专线,在各村(居)和老年活动室设立标有“需要法律援助,请拨12348”的指示牌;制作法律援助服务指南,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二、工作要求

为老年人办实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好为老年人办实事的项目,要按照各自分工,明确职责,细化目标,并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确保办实事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把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市老龄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一府两院”暂行办法

北京市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