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州政发〔2007〕2号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州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州人民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中省直行政部门中开展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活动。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现将《州人民政府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日

州人民政府建设“法治型、服务型

责任型、效能型”机关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依据《公务员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特制定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简称“四型”)机关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为重点,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全面提高政府机关整体素质,规范管理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塑造政府机关新形象。

二、主要目标

狠抓依法行政,重点解决违法行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建设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的法治型机关;创新管理方式,重点解决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主动性不强的问题,建设创新求实、勤政为民的服务型机关;认真履行职责,重点解决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建设权责统一、履职尽责的责任型机关;提高工作效率,重点解决作风漂浮、不求实效的问题,建设科学理政、优质高效的效能型机关。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的法治型机关

1.深入贯彻《纲要》,自觉依法行政。建立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坚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制度。狠抓基层依法行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部门(单位)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和督查,实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健全法制机构,解决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等问题。

2.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活动。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等基础性工作。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机关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事前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深入开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订规范和限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合理界定各类行政行为的条件和标准。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3.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科学合理界定和规范州与县(市)、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完善部门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及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重大事项必须集体决策,实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等论证与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问责制度,对行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减少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行政复议程序,落实行政复议决定。

4.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推进立法公开,健全立法听证、立法调研、专家咨询认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探索建立对听取和采纳意见的说明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解决规范性文件制作程序不规范、内容违法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的成本和效益分析制度,提高立法质量。

5.完善监督机制,从机制上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延边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推进执法公开。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抓好《吉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建设创新求实、勤政为民的服务型机关

1.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将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明确部门职能,细化工作职责,解决工作中的“越位”、“错位”、“缺位”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继续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服务性收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的条件和程序,推行审批流程再造。实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将各部门所有的审批权全部集中到该部门审批办公室或相应机构,并纳入州政务大厅统一管理。对部门相互关联的审批项目,要逐步实行并联审批,实现一个窗口办理。深入清理行政审批的年检、年审和收费,凡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审批、年检和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程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政务公开的事项要从行政许可向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决策等事项扩展。推动部门所属的公共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全面公开审批项目的审批条件、示范文本、办理程序、时限及办理结果等。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参与政务公开活动。

4.整顿机关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认真查找和整改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有效地开展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活动,严格评议纪律,运用好评议结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关注弱势群体,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认真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建设权责统一、履职尽责的责任型机关

1.增强责任意识,打牢诚信基础。认真落实《公务员法》,增强公务人员的“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须尽责,权力与责任必须对等”的责任意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对公务人员的信用教育,增强诚信意识。认真履行对人民群众的各项承诺,实事求是,言行一致,履约践诺,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2.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责任机制。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具体责任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开承诺。理顺部门内设机构,合理界定工作职能,完善考核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奖惩标准。

3.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突出重点,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为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以及干部离任审计等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严格部门财政预算和支出管理,增强部门财务透明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消费,降低行政成本。

4.建立问责制度,开展绩效评估。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违法和不当行使权力,或行政不作为,要依法承担责任。开展绩效评估,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建立行政责任控制机制,重点建立健全以道德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诉讼责任、赔偿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责任控制机制。

(四)建设科学理政、优质高效的效能型机关

1.加强公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规范公务人员行为。强化公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建设。进一步落实公务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2.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精文减会,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表彰、竞赛活动,实现机关效能的最大化。推行政务工作办理承诺制和限时办理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发展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

3.整合管理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社会管理,整合资源,形成全面覆盖,高效灵敏的社会管理信息网络。完善社会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网络运行机制,增强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监控、决策和应急处理能力。强化综合监管,加快相应业务系统建设,提高监管能力,满足转变政府职能、规范监督管理的需要。

4.严肃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必须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在政策执行上不能打折扣,更不能自行其是,保证政令畅通。

四、落实措施和评估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州人民政府成立“四型”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负责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结合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和行业职责,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主管州长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备案,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层管一层、级级有责任、层层有压力、人人有任务,保证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制订规范机关和公务人员行为的制度;针对本部门工作和公务人员行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订防范和纠正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要结合“四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机关和公务人员的满意度。

(三)细化考评机制,切实落实奖惩。州“四型”机关建设领导小组要制订科学合理的考评细则。各部门在实施本部门“四型”机关建设方案的基础上,也要细化考评措施。部门每半年进行初评和年终总评,总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根据各部门自评报告,结合软环境建设情况和社会政行风评议情况等确定“四型”机关建设考核评估结果,并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进行评价和奖励。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60%。以每人每年的一定标准为基数,被确定为优秀的部门按150%奖励,被确定为良好的部门按100%奖励,被确定为一般的部门按50%奖励。

(四)加大检查力度,完善监督体系。要加大对“四型”机关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力度。实行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深入基层、企业,充分了解和调查对政府“四型”机关建设工作的建议、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损害政府形象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切实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程度和监督层次,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州人民政府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参加建设“四型”机关的单位名单

附件1

州人民政府建设“法治型、服务型、

责任型、效能型”机关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金振吉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李洁思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高勇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李景浩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隋清江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西门顺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闵光道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高杰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王福生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赵龙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永龙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明日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姜文杰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金中岐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马景峰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南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车钟日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邓昆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金振宇州人事局局长

张文生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高鹏飞州监察局局长

金辉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李洁思(兼)

高勇(兼)

副主任:王福生(兼)

赵龙(兼)

吴明日(兼)

金中岐(兼)

金振宇(兼)

办公室设在州人事局。

办公室设法治型机关建设工作组、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组、责任型机关建设工作组、效能型机关建设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以及指导评估等工作。

法治型机关建设工作组

组长:张文生(兼)

承办部门: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组

组长:金中岐(兼)

承办部门: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责任型机关建设工作组

组长:金振宇(兼)

承办部门:州人事局

效能型机关建设工作组

组长:金振宇(兼)

承办部门:州人事局

附件2

参加建设“四型”机关的单位名单

一、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特设机构(36个)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局)、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慈善总会)、司法局、商务局(贸易促进会)、财政局(投资管理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信息产业局、农业委员会、林业管理局、水利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旅游局、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外事办公室、牧业局、法制办公室、朝鲜语文工作委员会(翻译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二、州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2个)

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三、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4个)

州接待办公室、开发(口岸)办公室、地震局、煤炭事业管理局、供销社、地方志编篡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州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州人民政府驻长春办事处、州人民政府驻大连办事处、州人民政府驻首尔办事处。

四、中、省直驻延行政机关(17个)

州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局、人民银行延边中心支行、中国银监委延边分局、气象局、社会保险管理局、延吉海关、珲春海关、图们海关、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珲春检验检疫局。

五、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0个)

州酒类专卖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环境监理处、农机管理总站、蔬菜管理办公室、地方水电管理站、渔政渔港管理站、水土保持工作站、民政福利企业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测绘管理站、屠宰办公室、财政监督监察局、会计核算中心、财政信息中心、外债服务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外国专家局、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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