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文号:黑市政字〔2008〕55号
颁布日期:2008-08-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字〔2008〕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现将《黑河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黑河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二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656号文件)、《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7年第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07〕37号文件)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通过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以下简称“禁实”),推进墙体材料的革新,实现节约土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目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自2008年12月31日起,黑河市城市规划区内全面实施“禁实”。

(二)自2009年12月31日起,北安市(省、市确定的县级市试点)城市规划区内全面实施“禁实”。

(三)自2010年12月31日起,五大连池市城市规划区内全面实施“禁实”。

三、工作任务

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是节能减排的重大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应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形成工作联动机制。

市发改委:要严格墙体材料建设项目的审批,大力发展适应我市建设的新型墙体材料,依法控制生产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产品质量低和不适应我市建设要求的项目。

市建设局:要负责“禁实”和节能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禁实”方案,加强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将墙改专项基金预收纳入当地建设工程集中报建审批程序,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全额预收建设单位的墙改专项基金。

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和管理,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实心粘土砖企业用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占地和经营的企业。

市经委: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做好生产利用中的协调工作。

市建材办:要加强墙体材料生产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现有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和规格,以适应建筑应用的需要。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禁实”、节能、减排和我市建筑应用的实际情况,确立新型墙体材料的种类和数量。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墙体材料产品的质量检查,杜绝劣质产品进入市场。

市工商局:要禁止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不具备合法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市国、地税局:要按规定及时对利用废弃物生产新材的企业进行退税,严格按适用税率对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征税。

市墙改办:要具体负责“禁实”工作的落实,确保“禁实”目标的实现。加大“禁实”、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改革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落实《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7年第6号)要求的各项工作。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禁实”方案和节能建筑要求进行设计。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建筑。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施工图、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标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

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施工企业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和执行节能建筑标准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不予鉴认、验收。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节能标准、技术规范、施工方法组织施工,不准擅自修改设计、偷工减料。

北安和五大连池市政府:要根据省、市“禁实”的要求,制定详细“禁实”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确保目标实现,并报黑河市墙改办公室审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文件)要求,凡是新开工的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经济适用房、示范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等都要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节能50%的要求,同时做好节能65%的试点工作。从2008年12月31日起新建房屋开始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节能50%的标准,在部分建筑上推行节能65%的标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墙体材料革新的认识,增强“禁实”工作的紧迫感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各地和所属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国家和省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努力使“禁实”工作变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为。

(二)领导重视,强化目标管理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禁实”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调整充实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把“禁实”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北安市和五大连池市政府要与黑河市政府签订“禁实”目标责任状,并逐项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禁实”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依托当地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目前,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产规模小、产品种类少、质量低、工艺落后、产品结构不合理、承重新型墙体材料短缺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禁实”工作全面开展。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资源情况,选择能够满足当地建筑功能需要的主导产品,以节土、节能、利废、轻质、隔热、提高施工效率、改善建筑功能的新型墙体材料为重心,加大承重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力度,以保证产品质量为重点,生产规模要适应当地建筑市场需求,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

(四)提高新型墙体材料质量,加强建筑施工管理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新型墙体材料进行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建筑市场。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监督,实行程序化、标准化作业,以确保工程质量。

(五)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为“禁实”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限产,对超产企业进行处罚。对不符合规定、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要加大税收力度,按适用税率征收,同时,严格控制生产用地。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要加快新产品免税认定工作,使国家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及时落实。

(六)依法行政,加强“禁实”、节能工作的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禁实”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从设计到竣工验收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禁实”节能标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建议有关部门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等。对全面“禁实”后擅自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设单位,要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和追究行政责任。

(七)坚持市场调节和政策扶持相结合,全面推进“禁实”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墙改专项基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广泛吸取社会资金,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和设备,采取市场调节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和应用,保证“禁实”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市墙体材料革新节能建筑工作快速发展和全面加强“禁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现对黑河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长:孟祥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成国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汪雪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主任

袁玉祥市建设局局长

孙继光市建材办主任

王长玉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井振库市房产局副局长

王建辉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志刚市国税局副局长

刘力市物价局副局长

刘明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永强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树林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守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庄谦市地税局副局长

杨占华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明市农委纪检书记

范国君市建设局副局长

郑淑兰市科信局副局长

郭文贵市非国有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唐志学市工商局副局长

盛树忠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李仁序,联系电话:0456-822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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