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发〔2005〕31号
颁布日期:2005-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

通政发〔2005〕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南通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南通市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方案

2005年是国家、省实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目标管理的第二年,也是我市实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目标管理的第三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根据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参考2004年各县(市)、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各地具体情况,现制订我市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方案:

一、控制指标分解

2005年我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采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分解。

(一)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2005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810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含建筑)企业死亡人数控制在44人以内、消防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19人以内、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747人以内。各县(市)、区的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详见附表。

(二)其他控制目标

1.全市避免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

2.全市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67以内。

3.全市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10.5以内。

二、落实控制指标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二)明确市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金属与非金属矿死亡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死亡事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死亡事故由市安监局进行监管。建筑业死亡事故由市建设局进行监管。特种设备死亡事故由南通质监局进行监管。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消防火灾死亡事故由市公安局进行监管。农业机械死亡事故由市农机局进行监管。水上交通死亡事故,长江和海上交通死亡事故由南通海事局进行监管,内河水上交通死亡事故由市交通局进行监管。铁路运输死亡事故由市铁路办进行监管。海洋渔业(含滩涂养殖业)死亡事故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进行监管。

(三)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完成。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指标意识,明确控制指标的相关监管部门,研究制订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措施,定期通报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确保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在市下达的目标以内。

(四)落实安全许可制度,从源头上提高安全程度。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要严格标准、严格审查,从源头上禁止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五)在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推进全市工商贸、建筑施工、交通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六)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的管理责任,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路段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强化车辆源头和路面管理,预防和遏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各地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等;要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督促企业必要的安全投入,搞好安全技术改造,完善安全设施;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安全产业和安全公益事业。

(八)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进安全科技创新,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提高科技对安全生产的贡献率。

(九)完善监管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要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确保安全监管机构"六到位";要在村、社区开展网络安全监管试点工作;要加强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要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控制指标考核机制

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市安委会将严格考核,定期公布,并进行年度总结。对事故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甚至故意漏报、瞒报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控制指标进行考核的办法,由市安委会进一步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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