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牲畜口蹄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牲畜口蹄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牲畜口蹄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山政办明电[2003]26号
3月20日,江源县三岔子镇七岔村暴发牛口蹄疫,该疫
情主要是由外地贩入染疫病牛引发,染疫病畜已按规定全部
扑杀并做无害化处理。目前,我市还存在牲畜口蹄疫疫情隐
患,为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进一步加强牲畜口蹄疫的防治
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检疫监督,坚决杜绝外来疫源的传入。各地要
加强对贩运动物经纪人的管理,建立登记报检制度,对引入
疫情者一经查实,要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要在各交通要
道检查站派驻动物防疫监督员,重点检查出入动物,对证照
不全或可疑病畜要按规定严格处理。要加强对牲畜交易市
场、畜禽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管理,把住疫情传入关。
二、加强领导,搞好综合防治。各级防治动物重大疫病
指挥部要对本地区的“防五”工作负总责,各成员单位要密
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控制疫情发生。财政部
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免疫、疫情处理、扑杀病畜补贴等
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防疫工作需要。交通部门要配
合畜牧部门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和疫区封锁工作。畜
牧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易感动物实施强制免疫,对“拒免
户”要依法查处。已注苗超过15天的,要进行第二次强化免
疫,坚决消灭死角,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做到万无一
失。
三、坚决扑杀病畜,做好消毒工作。一旦出现疫情,各
级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口蹄疫病畜及同群畜
的扑杀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扑杀,否
则将逐级追究责任。对疫点、污染场所和运输牲畜车辆必须
彻底消毒,严防病毒扩散,绝不能存在任何隐患。
四、全面普查疫情,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各县(市)区
要立即组织县乡两级畜牧兽医人员对辖区内猪、牛、羊进行
疫情普查,彻底摸清底数。一旦发现疫情,必须在规定时间
上报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疫情报告电话:
322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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